爱情故事,在民间文学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但由于种种原因,学术界对它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下面是小编整理分享的超暖的情侣睡前爱情,欢迎阅读与借鉴。

【到五十岁,我同你结婚】

到五十岁,我同你结婚。这样说,我绝不是赌气,也不是你所谓的经历沧桑,看透人心的愤世嫉俗。事实上,我很清醒,也很真诚。

当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约束已经解脱,当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誓言形同虚设,你同我的结与离,本质上,已经不受任何外在条件的束缚。爱情和婚姻,有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同时也受到前所未有的追问和考验。我无心去做轻易的尝试,也无力去做无谓的牺牲。所以,我想知道,除了传宗接代的生物使命外,我们,还因为什么而结婚?

作为男人,从体能、智力到能力,你完全可以优秀到一个人生存。那么,你为什么要选择同我结婚?因为我和你在同一个城市,甚至又恰好在同一个街道的同一家公司上班,所以,你可以省却很多来回奔跑的时间和车费?因为你的同事、朋友,个个成双成对儿女成行,你眼见着不好回避他人善意而略带同情的关怀?因为每天早出晚归,你身心憔悴,期望回家便有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等候着?因为穿了几天的袜子,往床角一扔,第二天就有人默不出声拿出去洗了?因为孤独在家时,有人陪你说话;外出游玩时,有人为你守房?你只是在享乐的同时,很无意地送出了一个小小的精子,便有人为你孕育他,用十个月时间小心翼翼地呵护他,然后痛苦万分地生出他,跟了你的姓,还要从此一心魂系于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而作为女人,我有自己的事业和工作,吃不饱,也不至于饿死。我又为什么要同你结婚?只是因为父母的催促,同事的攀比,逢年过节亲戚好友言语暧昧的问候?受了老板的压迫,可以胆气十足地与之叫板,而不怕被炒了鱿鱼,便无家可归挨冻受饥?上街时有人拎包,马桶坏了,不需四处奔波告之无门?生病受伤,有人能帮着拨打120,不至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夜深人静,听到门外盘旋不定的脚步声,不至于吓得缩于床角彻夜不眠?上下班路上,看人家拖家带口,可以更为理直气壮,抬头挺胸地掠过?夜晚孤寂之时,更可以心安理得地对你纠缠不休?

如果仅仅是这样,我们没有必要现在就结婚。我们以后会遇到更多、更好、更细致入微、更体贴的诱惑。物质的相依,在年轻时,还不能成为维系我们婚姻的坚不可摧的纽带。只是,当一栋别墅,就可以换取一个女子最美丽的青春年华;一本存折,就可以让陈世美死而复生之时,我们已很难看清楚什么是爱情,什么不是。爱情不是贫穷,爱情不是虚荣,爱情也不仅仅是需要。当一些人为了结婚而离婚,另一些人又在离婚后继续结婚时,我们又怎么能分清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婚姻?

如果,爱情纯粹和自己的感觉有关,那么,我陪你一起坚守,一起享受时间赐予我们的信任和自律,以及信任和自律带给我们的爱和幸福。如果,爱情还和生活和别人有关,那么,我给你反悔的机会,也给自己的心灵留下一条退路。

一纸婚书,不是铜墙铁壁。锁在城里的人想出来,依然可以畅通无阻。这种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虚设,我们不需要拿来欺骗彼此。不确定,不惟一,我们来去自由。可是,我们依然选择在一起,紧紧相依。那么,这就是我想要的结婚理由。

到五十岁,我同你结婚。不论疾病、痛苦、灾难,我都陪你一起走过。不再不甘,不再反悔。因为,年龄给予我们的威胁,让我们渐渐明白:死生契阔,与子成悦,执子之手,与子携老,除了纯粹的相爱,或许还可以有这样的理由——相依为命。

【妻子就是家】

结婚那阵子,启明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其实房子还是那座房子,朋友还是那些朋友,只是多了爱红,一个比他小了整整5岁的小女人而已。

或许因为来自农村,读了再多书也改变不了勤劳灵巧的本性,爱红会持家。实际上她很年轻很有发展,在单位相当被看重。但只要一下班,她就总是赶着往家走,买菜、拖地、洗衣、做饭,启明一回到家就可以吃上精致可口的饭菜。

爱红热爱生命,一不小心肚子就大了。那时候家还是家,只是他和她的角色在不知不觉间起了变化。随着肚子里“第三者”的与日俱增,爱红的身价也愈来愈高。

儿子生下来了,白白胖胖,一双大眼睛四处乱转。启明心里像喝了蜜,做起家务来精神抖擞。做饭、洗碗、买菜、洗衣,甚至收拾卫生间,洗尿布,一样也没拉下。爱红则坐阵指挥,不时发表一些意见。

启明的心情也在变化。日子久了,他就有些不耐烦:“要洗你自己洗,刚出差回来,也不能好好休息一下。过两天我就出差,这样子天天当长工,我受不了!”

爱红当然觉得受到莫大委屈,两人就吵。吵归吵,到启明真要出差时,她免不了有些悲悲戚戚:“你这么一走,家就不成家了!”“说这么严重!我不在还有儿子呀!”启明觉得老婆真是幼稚,干吗每回都把家和他扯在一块儿。他一年大部分时间在外头,家还不是那个家!

儿子渐渐大了,启明思之再三,还是决定让爱红多带带儿子。“就当给希望工程投资吧。”他想。但是,时间一长,他发觉日子开始紧巴起来。单位效益不好,家庭开销却不小,此消彼涨,弄得日益捉襟见肘。

临睡前,他动员妻子:“爱红,找点事做吧。光靠我这点死工资也不是办法,大人无所谓,就怕苦了孩子!”“有碗饭吃就行了。那时我说去上班,你不让,现在我已经懒散惯了。”

“瞧你这德性,没出息。”启明用被子蒙头,看来这场“战斗”他白费功夫。

然而,启明想错了。几天后,爱红告诉他:“我向朋友借了钱,准备开店。”“你?开店?!”启明苦笑。她不理他,紧锣密鼓地筹备。等他再一次出差回来,她得意洋洋地领他去参观那家礼品店。琳琅满目,颇具规模,透着几分潮流感。启明惊讶之余,不得不承认爱红是块做生意的料!

爱红的生意不错,经常外出进货,还要抽时间同别人洽谈业务。只是,他感到家里似乎缺了点什么。尽管请了小保姆,但启明仍不得不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儿子身上。回到家他没有买菜做饭之苦,但是一个人面对一桌饭菜,总是觉得冷清。想谈谈工作上的事或者其他,没有人听他的,他也不可能对着小保姆和儿子讲。有时,好不容易碰到爱红回家,呆不了多久她又说要出门。这下,轮到启明有种说不出的悲戚感了。他盼着出差,找找以前“男主外女主内”的滋味,可不景气的单位派他出门的次数愈来愈少,以至于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家里。

家对他而言,已越来越没固有的涵义。家里有什么呢,除了儿子就是墙壁,儿子淘气的时候,他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抡起巴掌。可是儿子一哭就是半天,他就更气恼。老婆在家的时候,绝不是这样子。他开始有点后悔自己当初的决定,但是,怎样对老婆讲呢?他精心选择一个自己认为最恰当的时机。“想家吗?”他扳过刚刚睡下去的爱红。“干吗问这个,老夫老妻的?”她不解。

“想不想我和孩子?”他又问。“你别烦我了,问这些干什么?”爱红打着呵欠。

“老婆,把店关了吧。你不在家,家也不成个家了,”启明认真地说,“现在我们的钱够花了,我们该好好享受人生的乐趣。”

“喂,你有毛病啊!以前你说没钱让我开店,现在又让我回来,你到底什么意思?”爱红一翻身坐起来,眼睛瞪得像铜铃。

“你得体谅我的苦衷啊,以前是我不好。现在我终于体会到了,没有老婆的家真的是毫无意义!何况我一个人又是工作又要顾家,你难道没有一点同情心?!”启明耐心地解释。爱红脸上露出一抹笑,“你现在知道我的重要了?以前出差让你早些回家,你根本就在乎我的话!我可不是随便让你摆布的花瓶,过两天再说吧!”爱红说罢,又躺了下去。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低三下四了!”启明想调侃一句,却没敢发出声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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