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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条上的浪漫】

她在22岁那年就嫁给了他,年长4岁的他,一直给她温暖呵护,生活平淡幸福。

没承想,有了孩子之后,他们的生活开始彼此交错,用她的话说,我们俩如同太阳追逐月亮。

他和她,是公交驾驶员。

工作单一、紧张、枯燥,并且极少有休假。

为了方便照顾孩子,他们决定错开上下班时间—他从早上6点到下午1点半,而她则从下午l点半一直到晚上10点。

纸条上的浪漫E——mail、QQ,这些现代人必不可少的沟通工具,于他们,则是没有实际价值的陌生词汇。

因为方向盘连着乘客性命,所以连用手机打电话、发信息都成了不太可能的奢侈。

去年底,一位同行司机因为工作时间打电话,一时分心,连人带车撞到路边的树上,造成一起不小的事故。

自此,他们索性上班时不再带手机。

那天下午,他刚刚到家准备开门,瞬间抬眼看到门上贴的一封简短的纸条书信。

“孩子他爸”,温馨亲切的称呼,让他在面对大半天熙攘的乘客和冰冷的公交车之后,顿觉温暖妥帖。

再往下读,她写道:“孩子晨起有些发烧,打过针后送去幼儿园了,你下午早点去接。

数年来,因为早出晚归和日常家务的消磨,他们极少有夫妻之间的软语呢喃,往往是她半夜下班回来,他为赶早班早已熟睡。

这张小纸条的出现,唤起了他沉睡已久的情愫。

当晚,她疲惫不堪踏进家门的时候,只见他笑脸相迎,赶忙将热气腾腾的鸡蛋羹端上桌子。

一封简短书信带来的慰藉,让他们第二天倍觉神清气爽,平日里无数次路过的城市风景,陡然变得那么真切鲜活。

自此,一封封简洁温馨的书信在他们之间传递。

她把生活中的琐碎繁复和对他细腻深沉的爱用一张张小纸条来承载表达:孩子他爸,我帮你买了一双拖鞋,记得试穿一下合不合脚;亲爱的,今天儿子学会跳绳了……落款永远是他心中时时牵挂的“红”。

而他,则回馈给她时时的叮嘱和浪漫的惊喜:红,昨晚帮孩子辅导功课很晚了,今天上班一定要注意安全……新;红,过年时,咱们和工友换个班,带儿子去广场看灯吧,谈恋爱时的感觉,我现在还历历在目……新。

2007年的冬天,她如往常一样上班,驾驶着公交车刚刚出站,却因为一位乘客的无理要求而受尽屈辱,她委屈得眼泪纵横……

回家后,看着早已熟睡的丈夫,她忍不住写了一封信放在桌子上:“孩子他爸,今天一位乘客蛮不讲理,骂了我,还抢夺方向盘,差点出车祸,我好委屈好害怕……”

第二天晚上,她驾驶末班车刚进站,远远就看见他与儿子站在寒风中等她,儿子上前挽着她的手说,爸爸做了好多好吃的东西,就等妈妈回来吃呢。

她看见路灯下的他,矢口不提她遭遇的委屈与不快,但眼神闪烁,怜惜与关切一览无余。

家中的两个男人都为她打气,让她泪湿眼眶,心中的委屈一散而尽。

回家后,她看到他留下的纸条书信:红,你受委屈了,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别和那种人计较太多,我们要诚实宽容地生活,享受属于我们的快乐时光……

他们的爱,一直这样温暖地传递。

那天,因为接收到纸条书信传递的信息,又和同事换班,他们终于有机会共同参加儿子的家长会。

儿子的作文这样写:“我的爸爸妈妈都是公交车司机,他们从未一起送我上学、接我放学。

每次,我只看到一个人的笑脸:早晨爸爸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

睡梦中,有人在亲吻我,可我分不清哪个是爸爸的吻,哪个是妈妈的吻……他们用纸条书信来传达关心和爱,那些纸条是爸爸妈妈幸福快乐的见证……”

这一对凡尘夫妻,是石家庄公交集团的司机王红和杨国新,他们被评为石市公交集团的恩爱夫妻。

时至今日,承载他们生活点滴和浪漫爱情的书信纸条足足有1500多张。

细心的她,按照时间顺序,把纸条一一铺平,收集起来,装满了4只鞋盒。

在充斥着电子邮件、飞信和QQ的今天,她望着他们彼此写下的纸条,这些他们相濡以沫的爱情凭证,让她内心温暖。

她想,年老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些纸条逐一拿出来,和丈夫慢慢看,慢慢回忆,追寻那份属于他们的浪漫和艰辛。

【真花与糖花】

假若有幸,上天给我六十个与他相守的年头,那么六十枝美丽香甜的玫瑰,定会将满头白发的我,带回到当年温暖芬芳的回忆中去,让一轮甲子之后的我,还会为他的花和他的笑而扑通扑通地心跳……

我的一位闺中密友婧,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而且不可一世。

她曾经对我讲她的感人肺腑的爱情史;婧说她在深圳工作的时候,有男孩子在她生日时给她送上一打红玫瑰。

她不收,扭头就走、那男孩居然“咕咚”一声,当着众人的面,单膝跪下,以这种在中国人眼里看来荒唐又可笑的古典西洋仪式,双手捧着那个包扎得极其精美的玫瑰花球,向她庄严求婚:于是她才收下了那束花。

后来,也就顺理成章地嫁了他。

真花与糖花她告诫我:有人送花,不要随便拿!得让他跪下!

我觉得很好笑,在她面前又不能笑。

我轻轻地叹口气,说:算了啦,又不是英国女王,

是的,我也不是她那样的美丽女孩,也没有不可一世。

我的要求很简单,只要是一朵玫瑰,从他的真诚的手里递过来,就足够了。

也许,还应该再深深地凝望我一眼吧。

这辈子,我还没收到过几枝玫瑰花。

即便有人送,也多是在生日凑个热闹,或是一些朋友的友情表示。

而玫瑰花,尤其是那种血色鲜红的含苞欲放的长茎玫瑰,应该是永远的爱情的表白。

那种花不是轻易可以送,更不是轻易可以收的。

因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花,所以心底常常存着一个念头:要是有那样的一个人,送我那样的一朵花,我一定会好好地把它风干,藏起来,留着它,守着它,用我今生不凋谢的关怀来回报永远不凋谢的它,还有,把它递到我手中的他。

那天,交往了近一年的网友,要求与我见面,约了个地点。

我心里跌跌宕宕地激动,起起落落地不安。

暗暗地在想,见我的第一眼,他一定会从身后变出一枝玫瑰递到我面前,这样,我就可以做我的风干花,并且很有理由地去陷入相思了。

是的,我只要一朵。

我从来就不喜欢一打半打的花、扎成一大束的花看着并不很美,不如单枝的花昂首风中,倒有一种笑向春风第一枝的绝代风华,况且,我若要做风干花,不可能把所有的花都珍藏起来,只能挑个一枝两枝。

那剩下的花怎么办呢。

留,也不能;弃,亦不舍。

我又怎么能辜负了它们。

一朵花,是一颗心;一束花,共同分担着那颗心。

所以,一朵对我来说足够了。

就像一生一世一个人。

我终于面对着他了是他,我的初恋。

可是,沒有花,没有我的玫瑰。

我知道一定有一种火烫又委屈的神情在我看他的目光中蔓延。

他低下头去,笑着说今天加班了,匆忙开车过来什么都没带。

我白了他一眼,不生气了。

在买花与见我之间,当然后者更重要。

不能怪他。

可是,心里空落落的。

第二天,他陪我逛街了,购物中心里的每家店,我都进去钻一钻。

他步履沉重地跟在我身边,脸上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悲壮表情。

而我老是蹦蹦跳跳,隔着商店里的衣服架子,嘻嘻地观察他的神色。

然后我们走过一家糖果店。

花色花样的巧克力和糖豆,都是我喜欢的东西,所以一定进去看看。

那阵子快到复活节了,到处都是兔子鸭子和小蛋蛋。

我就在兔子群中穿梭着,观赏着满店想吃而又不大敢吃的甜东西。

绕来绕去,我发现他不在我身后了。

四下一看,发现他正蹲在糖果柜台的一角,饶有兴致地研究着什么东西。

无论看什么,他总是很专注的样子。

所以我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就是他那执著专注的目光,把我卷入了爱河无底的漩涡。

我知道他只会对我有这样的凝视,也只有我,会抬起我那双不大也不亮丽,却十分清澈坦荡的眼睛与他相对。

可是,他现在在看什么呢,那种窃喜的表情,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了。

我朝他那儿走过去,走了两步,停下了。

我看见一簇鲜艳的玫瑰,就摆放在他凝视着的面前。

好漂亮的玫瑰啊。

每一朵,都是轻轻敛着花辦,呼之欲出的样子。

是我喜欢的,我从来不喜欢怒放着的花朵,觉得它们太灿烂,因而不会太长久。

我一直就喜欢这样微微颤着的花骨朵儿,就因为它还没开,让我觉得它还有明天。

现在他面前的这一簇玫瑰,看上去尤其稚拙而娇嫩。

看清楚了,是那种发泡的奶油糖做成的花儿,是专为女孩子的花儿,因为它们是由一整块的糖做成的,所以没有细密的花辦,也没有扎人的花刺,支撑着糖花朵的,是一枝细细长长的绿色的塑胶花茎,茎上有一片心形的叶子,还用粉色的细缎带拴着一张很小的金色卡片,那一定是专为写那永远的三个字用的。

而它的大小,好像也仅仅够写那三个字。

真是很体贴的设计。

它们看起来是那么可爱,那么浑成得没有雕饰。

简单而明白,可又别样风情。

就像他给我写过的那些深挚而又平实的信,和我为他写的那些如低语般柔情却又不加修饰的诗。

一缕花香般的微笑从我心底飘起来,我满含笑意地望着他。

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了。

他回过头来笑一笑。

这是我最喜欢看的他的表情。

他笑起来的时候眼睛总是很亮,会有一种光彩,而嘴角有些微微下弯,使他文绉绉的面庞,无端生出些山高冰长的气概。

在他望着我笑的时候,我的胸中总是被一种甜蜜而温润的东西渐渐溢满。

他回过头去,托了托眼镜,又仔细地看了一回,从花簇当中抽出一枝来。

我早看清了,是几十枝当中最鲜艳动人的一枝。

他很快地去收银机上付了钱,然后朝我走过来。

把那枝糖花儿放到我手里,说:“给你的。

我低着头,努着嘴,慌乱起来。

一溜烟地走到店门外边去,就好像怕别人多看我几眼似的。

我感到心里有一滴很晶莹的东西落下来了,滴落在心扉之上,撞得水花四溅。

因为心里是火热滚烫的,所以一忽儿,这一滴晶莹便已蒸腾起水雾,将我的整个人,都烘托着冉冉地向上飞升。

而渐渐飞去的很高的天上,便是我长久以来期待着的二十多年来情感归依的天堂,和对我微微笑着的,我的梦郎、

他赶上来,对我说:“吃了吧。

”我说不吃,现在不吃。

特地找了个盒子来装那朵花,并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包里。

然后把它带回去,翻出个细长的玻璃花插,把它插在里面,放在写字桌上看了好几天。

没有想到过他会有这么柔情蜜意的表示,而且表示得这么别出心裁。

一直觉得他是个沉默而坚韧的人,虽然不乏温情,但也不觉得他有多么浪漫或热烈。

是的,他给我一朵玫瑰,而且要我永远保留它。

我咽下它,它就与我的身体,与我的生命同在了。

它会随着我的血脉,走遍我身体和生命的每一个角落,让我在今生今世,以及或许会有的来生来世都拥有它,想着他。

来生来世,以及千生万世,都是冥冥之中的期待,而爱情,则与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的宗教或信仰一样,是一种信则有、不信则无的自由心证。

我盼,所以我信;我信,所以我爱。

过了些天,天渐渐热起来。

在一个晴朗美丽的黄昏,我轻轻地解开花上的缎带和玻璃纸,轻轻地放它在嘴里。

奶糖的甜香一下子弥漫了我的小屋。

然后,打电话告诉他,吃掉了。

我说,在真花与糖花之间。

我还是比较喜欢后者。

因为我不喜欢娇柔易谢的美丽,我喜欢真真切切的甜蜜与温柔:

是的,他给我的这些甜蜜温柔的记忆,是我们今生将会相续的理由,至少在我们以后的岁月里,还常常会回味这一朵可以吃可以歌可以梦的玫瑰。

爱的表达,在我们这里有了一种不一样的仅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方式。

以后的每一年,我都会叫他送我这样的花朵。

一年一朵,两年两朵……假若有幸,上天给我六十个与他相守的年头,那么六十枝美丽香甜的玫瑰,定会将满头白发的我,带回到当年温暖芬芳的回忆中去,让一轮甲子之后的我,还会为他的花和他的笑而扑通扑通地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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