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草蛇惊

南唐时候,当涂县的县令叫王鲁。这个县令贪得无厌,财迷心窍,见钱眼开,只要是有钱、有利可图,他就可以不顾是非曲直,颠倒黑白。在他做当涂县令的任上,干了许多贪赃枉法的坏事。

常言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这王鲁属下的那些大小官吏,见上司贪赃枉法,便也一个个明目张胆干坏事,他们变着法子敲诈勒索、贪污受贿,巧立名目搜刮民财,这样的大小贪官竟占了当涂县官吏的十之八九。因此,当涂县的老百姓真是苦不堪言,一个个从心里恨透了这批狗官,总希望能有个机会好好惩治他们,出出心中怨气。

一次,适逢朝廷派员下来巡察地方官员情况,当涂县老百姓一看,机会来了。于是大家联名写了状子,控告县衙里的主簿等人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种种不法行为。

状子首先递送到了县令王鲁手上。王鲁把状子从头到尾只是粗略看了一遍,这一看不打紧,却把这个王鲁县令吓得心惊肉跳,浑身上下直打哆嗦,直冒冷汗。原来,老百姓在状子中所列举的种种犯罪事实,全都和王鲁自己曾经干过的坏事相类似,而且其中还有许多坏事都和自己有牵连。状子虽是告主簿几个人的,但王鲁觉得就跟告自己一样。他越想越感到事态严重,越想越觉得害怕,如果老百姓再继续控告下去,马上就会控告到自己头上了,这样一来,朝廷知道了实情,查清了自己在当涂县的胡作非为,自己岂不是要大祸临头!

王鲁想着想着,惊恐的心怎么也安静不下来,他不由自主地用颤抖的手拿笔在案卷上写下了他此刻内心的真实感受:“汝虽打草,吾已惊蛇。”写罢,他手一松,瘫坐在椅子上,笔也掉到地上去了。

那些干了坏事的人常常是做贼心虚,当真正的惩罚还未到来之前,只要有一点什么声响,他们也会闻风丧胆。

放火与点灯

宋朝时候,有个人名叫田登,平时与人交往十分挑剔、苛刻。后来,他当官做了郡守,那架子更大、脾气更凶了,在老百姓面前摆谱摆得出了格。平时最忌讳别人说出他的名字,而且凡与他名字中那个“登”字同音的,都得换个说法。比如说“蹬”字,只能说“跳”,“登高”只能说“上高”。这还不算,老百姓用得最多的一个“灯”字,也被换成“火”字。谁要是一时疏忽说了“灯”字,那可就要倒霉了,一顿揍是少不了的;若遇上田登大人再有什么情绪不好,那恐怕还要罚款、革职什么的。反正,当地老百姓以至于他手下的办事员、小官吏、士兵都为此吃了不少苦头。

到了元宵节,按老传统要闹花灯了。州府传下命令,可以放花灯三天。可是他手下的人怎么敢写“放灯”呢?想去想来,只好写出了这样的公告牌:“郡守传下令来,按传统习惯,州里放火三天。”

那广告牌写好后,高高悬挂在闹市街头,过往百姓围在广告牌前,议论纷纷。人们讽刺说: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能点灯。

本来这只是统治者专横霸道作风中的一件小事,可是老百姓却利用这句话的双关义,讽刺揭露他们目无法纪、为所欲为的行径,而老百姓呢,连一点正当的行为也常常受到百般限制与刁难。

吝啬鬼

有个人的邻居是个十分悭吝的人,人们都叫他吝啬鬼。吝啬鬼家里粮满仓、柴成垛,可他还总是装穷叫苦,占别人的便

一天,吝啬鬼家里来了客人,吝啬鬼把酒肉都藏了起来,装着很为难的样子,到邻居家借了几颗菜、一小盅油,回家煮了点稀饭“招待”了客人。晚上,等客人走后,吝啬鬼一家才又重新做了香喷喷的饭菜,舒舒服服吃了一顿。其实吝啬鬼家的生活是很富裕的,可是他总希望着更加富裕。

一天,吝啬鬼忽然想起来要去祭土地神,因为他觉得土地神是能保佑他更加富裕的神。祭神是需要献上供品的,吝啬鬼希望土地神赐给自己更多的财富,却又舍不得投入一点点供品。面对着家中的大米、白面、鱼肉、好酒,吝啬鬼犯了难。他摸了摸雪白的米饭、馒头,闻了闻香喷喷的腊肉熏鱼,碰了碰盖得严严实实的成坛的老酒,终于没舍得拿出来。

吝啬鬼狠狠心、咬咬牙,拿半碗大米到邻居家换了一碗小米饭,从当天吃剩的菜中拣了3条小鱼,又将未喝完的半瓶酒带上,就很慷慨地出了家门。

到了土地神住的庙中,他摆上那些不像样子的供品,认真地祈祷说:“土地爷爷,我拿了酒、鱼、米饭来供奉您老人家,请您保佑我有更多的财富吧。让我那干旱的高坡地也都长出茂盛的庄稼;让我那水涝的湖洼地也都收获上万石的粮食吧!请将我的这些财富和您的保佑传给我的子孙后代,让他们也年年丰收,永远获得多多的财富吧。”

这个吝啬鬼的要求实在是太多了,他不但希望土地神保佑他自己获得许多,还希望保佑他的后代子孙也要得到许多。可是他供奉给土地神的又有多少呢?

这种只知道无止境地向别人索取,却不考虑对别人也应付出的人,会真的得到别人的赐予吗?

修路与架桥

景差是郑国的相国。

一次,景差坐着马车带着随从外出,出都城走了一段路,发现前面车马拥挤,道路堵塞,景差让随从上前察看,原来前面很长一段路淤泥堆积,坑坑洼洼,车、马每行到此便难以前进,马摔倒路边,车陷进泥里,人只好下车去拼命推拉那些车、马,搞得十分狼狈。堵在后面的行人十分焦急。见此状况,景差忙命自己的随从都下去帮忙推车拉马,自己也亲自下车前去指挥,使混乱的局面慢慢变得有秩序起来。

又有一次,景差坐车经过一条河边,只见一个老百姓卷起裤脚走过河,因为时值隆冬,那人上得岸来,两条腿已经冻僵,全身也哆嗦成一团。景差看到这个情况,赶紧叫随行的人把那冻得浑身发紫的百姓扶到后面的车上,拿过一件棉衣盖在他身上。好半天那人才缓过气来,对景差真是千恩万谢,感激不尽。

景差关怀老百姓疾苦的事情传开了,大家都称赞景差是个了不起的人。可是晋国大夫叔向却与众人持相反的态度。叔向说:“作为一个相国,景差并不称职,只不过是个庸才罢了。假如他真正胜任本职工作,就该对交通情况、桥梁道路了如指掌。对泥泞的路面及时加以维修而不致于到了走不通时去指挥疏通。至于桥梁,他该在春季就动员百姓把河沟渠道清理好,在秋季就组织人力物力将渡口桥梁修复、架好。到了寒冷的冬季,连牲畜都不能走过河了,何况人呢?可见景差胸无全局,不会深谋远虑,算不得称职的相国。”

看来,叔向的评价是有道理的,作为一国之相,关心老百姓就必须从大事抓起,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李离殉法

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的掌管刑罚的长官。李离执法如山、公正不阿,视法律比生命更重要,成为我国历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李离断案,一向都是细致入微,极其认真,所以他经手的案子从无差错,可是有一天,李离在查阅过去的案卷时,竟发现了一起错杀的冤案,他感到惊骇不已,惭愧万分。他觉得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不但不配再做执法的长官,而且给国家的法律抹了黑。于是,李离让手下人将自己捆绑起来,送到晋文公那里,请求晋文公将自己处死。

晋文公对李离这种严于律己的行为十分赞赏,也为他的诚心实意所感动。晋文公不但没有怪罪李离,还亲自为他解开身上的绳索。

晋文公劝李离说;“这件案子是下面搞错的,并不是你的罪过。再说,我们每个官员的职务有高有低,因此我们的处罚也该有轻有重。何况这件案子又不是你直接办理的,我怎么能怪罪于你呢?”

可是李离依然长跪不起,他坚持说:“臣下的官职,从没把自己的权力让给下属;平时享受的俸禄也最多,也并没有把俸禄分给下属。今天我有了过错,怎么可以把责任推给下面的人呢?现在出了错案,我理当承担罪责。还是请大王将我处死吧!”

晋文公有些不高兴了,说:“你认为下属出了问题,责任在你这个上司的身上。如果照你的逻辑去推断,那不连我也该有罪了吗?”

李离回答说:“我是掌管刑罚的长官,国家法律早有规定:判错刑者服刑,杀错人者要被杀。大王信任我,将执行国家刑罚的重任交给了我,而我却没能深入调查,明断真伪,以致于造成了错杀无辜的冤案,按法律我应受到处置,因此处死我是理所当然!如果我不自觉伏法,那法律的尊严还能受到别人重视吗?”

说完,李离猛地从卫士手里夺过宝剑,使尽力气朝自己挥去,顿时鲜血迸溅,气绝身亡。

晋文公阻拦不及,好长时间都唏嘘不已。

李离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捍卫法律的尊严,实践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对我们的教育是非常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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