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故事是人类对自身历史的一种记忆行为,人们通过多种故事形式。记忆和传播着一定社会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引导着社会性格的形成。故事通过对过去的事的记忆和讲述,描述某个范围社会的文化形态,也有说法认为,故事并不是一种文体,它是通过叙述的方式讲一个带有寓意的事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经典励志的,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改变自己什么时候都不嫌晚】

我不是什么成功女性,也不是什么女强人,只不过是干电视工作的,如果说还取得了一点小小成绩的话,不过是比别人多付出了一些汗水而已。回头看自己走过的路,我觉得每一个脚印里都盛满了坎坷和踏实。

从北京广播学院毕业后,我回到了家乡黑龙江,在省人民广播电台工作。因为经历过上山下乡的知青生活,我的文化底子薄,于是我报考了母校的研究生,可连续两次都名落孙山。当时我已经29岁了,不想再这样折腾了,但就这样放弃,我又有些不甘。那段时间,我一直闷闷不乐。母亲是个知识女性,她对我说:“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真要想改变自己,什么时候都不晚。”

“什么时候都不晚”,就是这一句话,让我第三次走上了考场,终于在30岁的那一年成为了北广的研究生。

入学不久,我就结婚了,丈夫在清华大学读研究生。虽然有了家,但我们依然住在各自学校的集体宿舍里,一日三餐在食堂里吃饭,和单身生活没有什么区别。三年的苦日子熬过后,我留校任教了。一个女人在大学里当教师,工作既体面又轻松,收入也不错,而且有很多时间可以照顾家庭,很多人都羡慕我,但我对自己的生活状况并不满意,我觉得自己是学新闻的,更应该到一线去做更有挑战性的工作。

33岁那年,中央电视台经济部来北广要人,经过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我幸运地被录用了。当时来自亲友们的阻力很大,他们说我是头脑发热,都30多岁的人了,还瞎折腾什么。我想,如果我听从了他们的意见,也许自己这辈子就会在北广做一名教师,永远过着波澜不惊的生活,那将是我一辈子的遗憾。

在人生的关键时刻我又一次犹豫了,我真的还有能力面临这次新的人生考验吗?那段时间,我不断地想起母亲的话:“人要想改变自己,什么时候都不晚。”我最后的决定是,不管怎么样,不能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哪怕失败了,我也无怨无悔。就这样,我在33岁那年走进了中央电视台,成为一名主持人。

中央电视台人才济济,竞争很激烈,我知道自己没有任何优势,只有多付出心血和汗水,才不会被淘汰,才能站得住脚。我虚心向比我年轻的同事学习,经常在办公室加班加点到深夜,把每一项简单的工作当做重大的使命来完成。经过不懈努力,我不仅在中央电视台有了一席之地,还以自己的名字开辟了“一丹话题”这个专栏,这是全国第一个以主持人的名字命名的节目,观众的反映还不错,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

一转眼,我就到了40岁,看到镜子里自己眼角细密的皱纹,我突然有一种深深的危机感和失落感。40岁,对一个女人来说,是道迈不过去的坎,尤其对女主持人来说,更是尴尬的年龄。每天早晨起床,我第一件事就是想到自己的年龄,每天患得患失,内心充满着苦涩和忧郁。我把自己的困惑和烦恼向母亲倾诉了,母亲说:“丹啊,你不觉得这十几年来,你是越来越美丽了吗?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会变老,有的人只是变得老而无用,可是有的人却会变得有智慧、有魅力,这种改变,不是的么?”那一刻,我迷茫混沌的心豁然开朗。是啊,年轻女主持人的本钱是美丽和青春,而40岁的我,虽然青春和美丽已经不再,但我可以靠自己的智慧、学识、修养和内在的气质来赢得观众的喜爱。年龄对一个人来说,可以是一种负担,也可以是一种财富。心态平和了,工作的热情又重新回来了,尽管我已40多岁了,但领导依然让我在栏目组里挑大梁。

我的人生,应该说没有被命运和机遇特别垂青过,每一步,都是自己踏踏实实走下来的。我特别感谢母亲,是她在那些关键的时刻解开了我的心结,告诉我人生的方向应该把握在自己的手里。如果到了50岁、60岁,又有新的梦想在诱惑我,我想我依然会义无反顾地朝着它走去。好的改变,什么时候都不嫌晚。

【众人皆醉,唯我独醒】

朱载堉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九世孙,生在帝王家,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求官求财无所不及,但这位朱载堉却特立独行,常常做出相背而行的事情。

出生于书香世家,从小就得到文化熏染,数学、语文、音乐等科科都是优。10岁时就攻读《尚书盘庚》等史书,并成为郑王王位继承者。但在15岁那年,家庭突遭变故,改变了朱王子的人生。

朱王子的父亲朱厚烷清正廉洁,因为直言劝谏而触怒明世宗,最终蒙冤入狱。小小年纪的朱王子,开始为父伸冤,不停地奔波呼号,怎奈世态炎凉,谁会为一个落魄的王爷出头呢?

上访无人接待,旧日同僚避而远之,朱王子悲愤写下“锦上花争先添补,雪里炭谁肯送去”之后,搬出郑王宫,在宫外自建一座小土房,独居其中,以此抗议父亲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朱王子发誓,父亲不出狱,绝不搬回王府。惊世骇俗之举,吓坏了所有宗族之人,悄悄地劝他不要再触怒明世宗,否则后果很严重。朱王子不屑于顾,住着小土房,吃着粗茶淡饭,卧着土炕草席,苦度人间岁月。

“自己跌倒自己爬,指望人扶都是假。至亲人说的是隔山话,虚情儿哄咱,假意儿待咱,还将冷眼观。时下休夸,十年富贵,再看在谁家?”离群独居,让朱王子对人生有了更深的感悟,散曲集《醒世词》横空出世,世人争相诵读。

写些诗词也不足以排遣胸中郁闷,朱王子便在风清月明之夜弹琴,借以抒发怨愤之气。谁知弹着弹着,朱王子却发现了问题。一支乐曲是由高低不同的音符组成的,从高到低排列下来称为音阶,那么,音阶之中相邻的两个音符,高低之间距离多少才是呢?

朱王子一边研究音律,一边苦修数学,并经过数次演算及推理,创建了十二平均律,并以此制作出世界第一架定音乐器。而在为音符定音时,朱王子又用81档特大算盘进行开平方计算,并研究出数列等式。

世人皆怜朱王子蜗居小房,却不知朱王子苦中作乐,搞研究、发明、创新等忙得不亦乐乎。

光阴如水匆匆逝去,朱王子独居土房十九年。公元1567年,其父终于被赦免,朱王子才结束独居生涯。

筑室独处十九年,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按理说朱王子也该享受真正王子的生活了。但这位王子不仅没有享受生活,反而几次三番上书,“累疏恳辞”不肯继承爵位。这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放着现成的王爷不当,非要做回普通人。

经历世态炎凉,目睹名利纷争,朱王子比任何人都要清醒,与其身陷名利旋涡,不如置身事外;与其虚度此生,不如留下丰厚知识供后人学习。

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辞掉爵位之后,朱王子不惜隐居于九峰山,开始著书立说。

漫长岁月里,朱王子孜孜不倦地学习,先后著有《乐律全书》四十卷、《嘉量算经》三卷、《律历融通》四卷等等,内容涉及音乐、天文、历法、数学、舞蹈及文学等,知识面之广,令人惊叹。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朱王子生性淡泊,不喜炒作,虽然曾将著作呈报给朝廷,但却没有引起任何关注。虽然遭遇冷落,朱王子依然坚持梦想,潜心著书。生前无人问津,死后也无波澜。雪上加霜的是,乾隆即位之后,竟然组织专家学者,声讨早已作古的朱王子,将他的十二平均律斥为“臆说”。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国人不曾认可的学术,却在国外引起轰动。

18世纪初,朱王子的十二平均律的数据,由传教士通过丝绸之路带到西方,德国作曲家巴赫以此为据制作出世界上的第一架钢琴,如果说巴赫是钢琴之父母,那么朱王子就是钢琴之祖。

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乐器博物馆,有两支复制的律管,而它的选材、制作方法及数据等,都是参考了朱王子的研究成果。比利时的音乐家们感慨地说:“这样伟大的发明,只有聪明的中国人才能做到。”

而德国物理学家赫尔姆霍茨更是无限憧憬地说:“在中国,有一个叫朱载堉的布衣王子,倡导七声音阶,把八度分成十二个半音以及变调,是位音乐天才。”

盘点朱王子的学术成果,不仅首创十二平均律,还创造多项世界第一:制作世界第一架定音器;使用珠算进行开平方;提出并解答了由四项构成的等比级数求解法;首创不同进位制小数换算方法;创立舞学并规定内容大纲等等。

布衣王子朱载堉,扬名海外数年之后,终于被自家人认可,不仅为其设立纪念馆,他的学术成果也开始涉足不同领域。虽然生在帝王家族,但朱载堉不被名利所诱惑,时刻保持“众人皆醉,唯我独醒”的心态,并最终成为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字典是路途的良伴】

钱钟书,以周岁抓“周”抓到书而取名“钟书”。他也就名副其实,一辈子“钟情于书”,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其中读字典的特殊爱好更为人们所乐道。许多大部头的字典、辞典、大百科全书,他都逐条逐条地读过,并时常读得开怀大笑。

1935年,钱钟书以留英公费生的分数去英国专修英国文学。数十天的海上生活,船在大海的风浪中颠簸,同行的人都苦不堪言,唯有钱钟书怡然自得,手不释卷。一位友人走近一看,原来他捧着一本约翰逊博士的《大字典》在读。钱钟书微笑着说:“字典是路途的良伴……”他的回答使友人大为叹服,对他的这种静心涵养的功夫肃然起敬。后来钱钟书由上海赴湖南兰田任教,随身也只有一本英文字典。钱钟书先生的同学邹文海先生说:“我走近去查究他看的是什么书,方知他翻的是英文字典。‘咦!一本索然寡味的字典,竟可捧在手中一月’,他看到我惊奇之色,正式告诉我说,‘上次去英国时,轮船上以约翰逊博士的字典自随,深得读字典的乐趣,现在已养成习惯’。我说我最厌字典,看书时宁肯望文生义地胡猜,也不愿费时地查字典。他说我不求甚解的态度不能用之于精读,而且旅途中不能做有系统的研究,唯有随翻随玩,遇到生冷的字,可以多记几个字的用法。更可喜者,前人所著字典,常常记载旧时口语,表现旧时的习俗,趣味之深,有不足为外人道者。我那时才知道钟书君博闻强识,积学之深。”可见钱先生治学是很注意方法的,也非常懂得利用性质不同的空暇时间,能充分发掘出研读字典、辞典的乐趣来,既利用了旅途的时间,又减轻了旅途的车船劳顿,还从字典中获得了知识。

在钱钟书的心目中,字典不是查的,是用来读的。钱钟书个人的藏书并不多,有的多数是工具书。但凡他读过的字、辞典,基本都能记住。他记忆力相当好,到了能够背字典的程度。如钱钟书就背过约翰逊博士的《英文词典》。据称,钱钟书在图书馆读书,很少翻阅字典,因为这些词语都在脑海里储藏了。有的英文字典不好记,他就多次读,有人说他读破过几本英文词典。比如一本抽屉版大小的《韦氏大词典》,他竟能读三遍。他有一部上世纪40年代末流行的《简明牛津字典》,在每一页的空白处都密密麻麻写满批注。这种阅读习惯和照相机似的记忆力使他具备广博的知识,成为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钱钟书喜读字典,是对知识的渴求与积累,也是毅力和耐心的体现。他之所以能成为博古通今,学贯中西,举世瞩目的大学者,可以说是与他对字典有一种特殊的爱好分不开的。他学问的渊博在当代中国可谓,被称为“当代第一博学鸿儒”、“文化昆仑”。所以,有外国记者如是说:“来到中国,有两个愿望:一是看看万里长城,二是见见钱钟书。”简直把他看做了中国文化的“奇迹”与象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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