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集锦1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力工程公司的规章制度 ,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1
为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装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便施工顺利安全。
(一)、考勤管理制度
为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加强员工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1、现场考勤由班长负责员工的日常考勤管理工作,每月报领导备案
2、迟到:上班时间后20分钟以内发生一次记迟到一次,一次扣罚30元。20分钟以后到岗又没有相关缺勤手续的,视为旷工半天。
3、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
b.无故不服从工作调动的;
处罚规定:旷工一天按个人日标准工资2倍扣罚,经批评仍不改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另类处理。
4、请假制度:员工因事(或病)不能上班者,可向领导请假,不能事前请假的,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5、工伤假:指受到不可抗力事件、自然灾害的伤害或见义勇为、抢救国家财产等原因受到伤害,单位予以一定的工伤补贴。如本人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国家有关安全法规造成的伤害,不发放工资,各项费用自行负责。如他人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国家有关安全法规造成其他人的伤害,由违规人承担工资和各项费用。
(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3、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4、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5、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6、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7、对施工机械等躁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声扰民。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施工用具:
1、施工机械应整齐摆放在操作区,工具应有工具箱;
2、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电路和电器设备安全情况;
3、电锯、电刨转动部分要设防护罩,无人操作要切断电源;
(2)、材料摆放:
1、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摆放;
2、每一种材料必须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3、所有加工废料必须统一堆放及及时处理,收工时当天废料必须处理干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点存放。
(3)、安全标志牌: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施工人员要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4)、违章处罚:
1、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按照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的行为,每次罚款200-500元,所造成损失由代班负责人承担,并责成代班负责人对施工要求进行整顿,追究其施工人员责任。
2、施工场地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如吸烟到指定吸烟区。
3、材料未按规范进行分类、整齐、合理堆放,而是随意摆放,造成施工场地混乱者,每次罚50~100元。
4、施工过程中,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罚款50元。
5、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指导、安排,不听从者,每次罚款50~100元。
6、在施工过程中,对成品随意践踏,刮损,或在下道工序前应进行成品保护,而未进行保护等不爱护成品行为者,每次罚款50~100元。
7、施工现场任何东西未经相关人员同意不得带出。如因施工代班负责人管理不严,其属下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有偷盗行为者,每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成当事人双倍赔偿损失,严重者将偷盗者送往有关部门处理。
(五)、施工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1、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2、车辆原则实施专人专车驾驶,专人专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进出施工工地之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动用。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3、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4、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5、出现事故经交警部门仲裁认定:负全部责任的,按理赔责任比例赔偿损失的80%;负主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的,赔偿损失的30%。
6、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修。
7、酒后出车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8、驾驶员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赔偿。
9、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无论驾驶员有无过错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10、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规驾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赔偿后,余下部分及下年保险上浮部分由驾驶员负责。
11、驾驶员所有车辆违章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2、不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车的一次罚款500元。
安全文明施工守则
1、施工人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喝酒、打牌、赌博。
2、材料堆放整齐、合理并有明显标识,不得随便摆放。
3、施工人员不得穿背心、短裤和拖鞋。
4、电焊必须距离易燃物3米以外。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2
1、每个工人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
2、严禁作业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每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
4、钢筋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检查切刀有无裂纹,安装位置是否正常,刀片固定螺丝是否紧固。正常运转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
5、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操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6、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牢。
7、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8、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9、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操作规程摆放钢筋支架(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10、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 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11、点焊、对焊钢筋时,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焊机要有防护罩并放置平稳牢固,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
12、电焊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并站在胶木板或木板上。电焊前应先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停工时,确认无火源后,方准离开现场。
13、钢筋切断机应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是15cm。电源通过漏电保护器,导线绝缘良好。
14、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断短钢筋要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15、使电机外壳必须做好接地,一机一闸,严禁把闸刀放在地面上,应挂1.5m高的地方,并有防雨棚。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3
本着“和谐、敬业、诚信、创新”的管理理念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值班电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电工班的每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松北轨道板厂《板厂相关规定》的所有规定和行为规范;
电工人员必须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上班前禁止饮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电工操作安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装规范。切实做到“装得正确,拆得彻底,检查仔细,使用安全”。
二、电工的劳动纪律及交、接班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接班期间,接班人不能离岗;
2、服从生产调度领导的管理和指挥,在值班工作中服从分配,工作不打折扣;
3、电工在值班期间或遇有其它情况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请、消假制度,不得擅自替班,如发现擅自替班的,扣除当班人当天工资及当月的其他相关待遇;
4、如果值班人有事,找人替班的,经领导允许的在上班期间,如果发生事故或其他违犯《板厂相关规定》的行为,对工厂造成损失及个人伤害的,由替班人负责;
5、电工在岗期间,严禁窜岗、睡岗、私自离岗、在岗喝酒或酒后上岗和在岗从事与本岗位以及本专业无关的任何工作和行为,如果违犯按照《板厂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6、电工班所有成员要团结一致,不能出现不利于班组团结和不利于工作开展的任何行为和事情的发生,一旦发现,经调查事实清楚的,对当事人进行调离电工班;
7、交、接班时,如果当班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对设备故障未处理完,不能同接班人员交接班,待故障处理结束后方可交班,对值班人员当班发现问题不处理的,隐瞒事情的,推脱到下一班次的,接班人有权利让交班人来处理完毕,对故障不处理的人员进行每人罚款50元,如果接班人不愿意或不同意交班人处理的,出现一切问题由接班人承担;
8、交、接班15分钟内,发生重大电气事故的,对交班人追加责任,处罚程度同接班人相同;
9、交班人员对在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同接班人口头交代清楚,不得隐瞒,交代不清,或重复出现同类故障的,追究交班人责任;
三、值班电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调度、电工班长对值班电工在岗期间有对安全施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发现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严禁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值班电工在上岗工作前,对要使用的公共安全防护用品和本人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进行处理或更换,如果由于检查不细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及个人按照《板厂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出现需要上报的伤害事故由板厂安全部根据板厂的相关规定处理;
3、值班电工在岗期间严格遵守板厂的安全规定,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板厂配发的老保防护用品;
4、值班电工在进入作业现场作业时,对周围的环境要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影响电工作业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业;
5、值班电工在高于工作平面2米以上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带,而且安全绳必须悬挂在牢固的固件上,不允许悬挂在临时部件和固件松动的地方;
6、值班电工在维护作业现场,非特殊情况坚决杜绝带电作业,必须对所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进行停电、验电,确保无电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电气部件的检查或更换工作,避免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电气设备的损坏。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停电作业的工作,在进行作业时必须有2人在现场,一人工作,一人监控,监控人要仔细,认真,随时提醒作业人,在作业人工作没结束前,监控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值班班组的监控人有值班长担任,如果由于监控人失职发生事故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根据所发生事故的情节对值班长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和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换岗处理或报送板厂厂部,造成需上报板厂的安全事故的,由板厂安全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值班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及灭火器材的管理,值班期间对所负责的电气室及电工班的小库加强巡视,避免发生火灾和盗窃行为的发生和灭火器材的遗失,在值班期间发生物品丢失或被盗,根据物品价值对相应值班人员作出处罚,责任重大的交板厂处理;
8、电工在值班期间,严格遵守停、送电签字制度,不得违犯,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必需在值班记录中,体现出通知人,通讯方式及时间,故障处理完毕施行补签制度。停、送电的设备部位及时间要记录清楚,明了,如果因为值班人员工作不按照本规定执行的,造成一切后果由值班当事人负全责;
四、电工巡视及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班长每天上班期间,对所有运行的高低压设备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单独记录。
2、每个班次对所有电气设备要仔细认真的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如果发现漏检或不按照规定巡检的对值班电工罚款50元,巡回检查按照下发的《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办法》执行。
3、值班电工在巡视设备时,发现隐患或暂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在值班记录中做好详细记录,并通知班长或领导,在巡检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造成停机事故的对值班电工各罚款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板厂相关规定》规定执行。
4、值班电工对二台变压器每周的周一、周四进行巡检,并清理变压器室地面卫生,做好油温、变压器渗油、接线端子过热情况及游标的记录,如果发现漏检,发生一次,对班长罚款50元,如果出现2次漏检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5、值班负责的电气室,要保持电气室的.卫生经常清扫,做到地面清洁、无积尘,玻璃窗干净,无粉尘,对电气室的门窗不严的采取封堵措施,发现以上问题,对值班长罚款50元,电气室卫生经督处不改正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6、值班电工对电气室的管理方法同以前规定,库内的物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不履行责任的,处罚方式同4.4。
7、值班电工在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电气元件,要做好更换记录,更换下来的配件统一堆放,不经允许不得擅自作为它用。
8、电工在现场处理故障结束或在检修期间在检修现场工作完毕后,要保持现场卫生的干净,使用过的材料和其他物品要及时收拾干净,废弃的物品要堆放到拉圾箱中,或存放到指定地点。
9、对于现场运行设备出现突然停机现象,在没有查明原因的情况下,不允许盲目送电,如果由于电工本身的原因,造成电机及电气元件损坏的,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经济处罚100元。
10、值班电工对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处理故障部位,更换电气元件的原因、处理结果以及故障发生及处理结束时间,记录要详细,字迹要清洗并且一幕了然。
11、值班电工在值班期间电工班的物品借出,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如果私自借出造成设备和工具发生损坏的,由借出人承担赔偿责任。
12、电工值班室内的卫生要保持清洁,其他物品存放整齐,废弃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屋内不允许有杂物,值班人员自己的物品要存放在自己的工具箱中,不准堆放在室内,检修期间室内卫生要经常清扫,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13、在接到事故报告时,行动要迅速,目的要明确,不明确的要及时同报告人联系,不能在没有明确故障部位的时候盲目的处理故障。对故障处理不及时的处100元罚款。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4
一、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
4.建立由公司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6.冬季、夏季分别由各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署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7.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员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8.节日期间由分管总监或安环处组织各单位安全员进行重点安全检查。
9.安全环保处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检查。
10.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整改措施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要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不得推诿。
3.车间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公司报告,公司无力解决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及时上报,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环保处汇总并存档。
二、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公司或车间系统检修必须成立检修领导小组对施工安全负责。
a)大修指挥部组成:由部门经理、检修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技术处、安全环保处、技改处、供应公司、保卫处等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参加。
b)中修指挥部组成:由检修单位、施工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参加。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a)大修计划和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要求,措施要具体,责任要明确。经设备技术处、安全环保处审查,会议讨论,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b)中、小修计划由车间设备管理员、安全员审查,车间主任批准。
3 .生产车间要按有关规定,为检修工作做好局部和整体的防火、防爆、防毒、防伤害的清洗置换及处理工作。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清洗剂或置换物质,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水蒸汽或水进行清洗置换。
4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的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的出入口、阀门,由设备所属车间加盲板,电焊施工时应把管道断开。
5 .生产车间主任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清洗、置换处理负责。
6 .施工负责人在检修前组织人员对检修机具、器材和检修的设备及周围环境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周密性检查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教育,且有记录。
7.大、中修及技术改造工程,检修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电气检修作业票、设备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等手续。
8.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规程,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凡是具有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指派一人负责安全。
9.传动设备和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卸下皮带,并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10.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管道抽装盲板等,必须严格控制,有关人员不到现场不得拆装。
11.检修使用的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4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采用安全电压12伏,检修现场的'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零、接地,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各种导线绝缘要良好。
12.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系统检修或事故检修,要做好监护,备好防护器具,以便应急之用。
13.检修中要统一指挥,做到:
a)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b)设备带压不拆不紧,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14.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堆放整齐,稳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予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夜间设警示红灯,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他设施和标志要及时修复。
三、焊接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压力容器焊工和普通焊工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作业证作业。
2.焊接及其它动火,必须办理《安全动火许可证》。
3 .“设备内”焊接或其它动火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容器内安全作业许可证》
4 .气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a)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割)炬,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乙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b)氧气钢瓶、溶解乙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c)乙炔瓶与氧气瓶应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d)高压线、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溶解乙炔钢瓶。
5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a)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设独立电闸。
b)电焊机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c)电焊机一次线接线板应绝缘良好、牢固,接线柱安全护板完好。一次线长度越短越好,一般不允许超过4米。如临时紧迫需要采用较长电源线的,应在距地面2.5米以上用瓷瓶隔离布放,不准将电源线拖在地上。
d)焊钳绝缘良好。
e)电焊二次回路线应接焊接件焊接近处,不得用设备支架、管道、建筑钢筋等代替。
6.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电气焊作业,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焊接作业中个体防护
a)电焊作业施工应穿绝缘鞋,在潮湿地带、地沟、金属容器内要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板上,使身体离开罐体和地沟内壁,方可进行作业。
b)焊接作业中要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在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应配戴防毒面具或口罩。
c)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包括配备防静电、防臭氧等防护器具在内的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5
⑴为加强日常用电管理,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系统供电线路进行年检,对年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⑶在经营场所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需铺设电源线路 必须由主管部门批准,由正式电工安装。
⑷各部门要有:用电器,插销座,电闸箱,电源线的`部位做为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并指导员工重点防护。禁止在插销座,电闸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码放物品时与插销座,电闸箱要留出安全距离,严禁商品压埋电源线,电插箱和电闸箱。
⑸营业用电和办公区用电,下班后一律关闸断电。非营业用电冰箱,冰柜,饮水机,电热壶等不间断用电器,确因工作需要到保卫部备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电器,须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厦内禁止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⑺达到报废年限的电器及伪劣电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装电器的辅助材料如电源线、插座、电闸等应迭阻燃型,多孔电插座要带过载保护器,并且是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
⑼在经营场所内需接临时线的,应到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临时线,临时线的安装标准与时间按北京地区电器安装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⑽商场(超市)经营场所内使用的电源线路一律选用阻燃型双护套线,有人踩 踏或触碰处的送电线路要采取穿管或做护槽板等保护设施使用单护套线要穿管或护槽防护。
⑾用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禁止电器带故障运行。
⑿售货厅内的商品电器,如:微波炉,电饭锅,电热杯等,做展时可通电,非展示时应断电。禁止用商品电器热饭、热菜,烧开水等进行非营业使用。
⒀餐饮部门使用的电炸锅,电饼秤,烤炉,烤箱等大功率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专人看守,对送电线路,电器开关,及用电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⒁经营场所办公区域所有用电器都要接受电气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6
一、目的
检查并及时处理供配电系统存在的隐患,满足设备在良好的条件下运行,确保设备性能,保证安全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专变供电系统的维修工作。
三、内容
(一)职责
1、运行技工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养护(设备不停电能做到的电柜表面、地面清洁)、简易维修( 10 分钟内能处理好的问题)。
2、维修技工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
3、维修主管负责对内部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外委养护、维修的联系、监督检查。
(二)、管理制度
1、运行主管每年 12 月按运行情况制订下年度中修、大修计划。
2、维修过程中应遵守安全操作程序、停电管理工作程序。
3、由维修技工负责维修,维修前,由维修主管重述本规程中与本次作业相关的部份内容,并按《电气维修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本次维修的工作重点。
4、配电设备故障维修:影响供电质量及运行时的维修,一般不超过1小时,若在1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部位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公司主管领导,限期解决;不影响供电质量及运行时的维修,一般可视其用户生产用电情况确定维修时间。
5、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用户生产及其连续试验的、不会产生其它严重后果的供配电故障,可以由当班维修技工及时维修。
6、维修主管提供工作指导及负责检查监督。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逐步实现“零违章”目标,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发生各类电力生产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系统所属公司各个班组、其他部门参照执行。
三、职责:
1、公司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登记和考核。
2、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部门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3、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4、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5、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班组,应结合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专业管理特点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违章分类及考核细则。
四、程序与规定
1、违章定义:
违章是指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1)违章分为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
行为违章――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装置违章――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2)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分为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严重违章――指严重违反规程规定,极可能直接造成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较严重违章――指违反规程规定,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一般性违章――指违反规程规定,有可能引发人身伤亡、电网、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违章行为。
2、违章分类
(1)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本规定重点对行为违章进行分类和细化。严重违章、较严重违章和一般性违章,分别对应为Ⅰ类违章、Ⅱ类违章和Ⅲ类违章。
(2)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严重违章(Ⅰ类违章):
1)无工作票作业,罚款200元;无施工作业票作业,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
2)工作票已许可并开工、工作负责人未签名。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3)工作票或施工作业票填写不完整、有涂改现象。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4)不安使用规程使用电动工具。罚款100元。罚款对象使用人员。
5)不按规定进行验电和挂设接地,罚款100元。罚款对象监护人及相关人员。
6)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7)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8)更换杆塔拉线时,不打临时拉线;组立杆塔时,在永久拉线未全部装好的情况下拆除临时拉线。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班组长。
9)作业、施工现场主要安全措施与工作票(作业指导书)或现场实际严重不符,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班组长。
10)工作票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运行设备视事故严重程度罚款50-100元,罚款对象工作班成员。
11)酒后驾驶或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罚款200元。罚款对象驾驶员。
12)个人保安线或其他工器具遗忘在导线或配电柜母线上及其他开关上时,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严重违章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罚款对象责任人。
3、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较严重违章(Ⅱ类违章):
1)工作现场查勘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全(在施工现场未采取补救措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勘察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
2)擅自更改工作票或作业指导书中的主要安全措施,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3)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包括搭票工作),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4)开工前不进行“三交”(交任务、技术、安全),三列队(开工前,未填写安全交底票,并履行确认手续),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5)规程规定必须指定专人监护的作业或操作,在现场作业或操作时无专人监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监护人。
6)人员未撤离、现场未清理,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罚款2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
7)携带器材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移位,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8)在铁塔或钢管塔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失去双重保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9)攀登树枝砍伐树木失去保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0)起吊重物时在起吊件下逗留、行走或从事其他工作,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1)立、拆杆时,除必须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远离1.2倍杆高的距离,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2)绞磨拉电缆时,拉尾绳人坐或站在放线架内。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施工过程临时拉线或架线施工跨越公路、铁路及河流未双向设置警示标志,未派专人看管,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4)放、紧线作业人员站在线圈或线弯的内侧,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5)放、紧线作业未按规定采取防静接地措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16)工作人员将安全带(绳)挂在移动或不牢靠固的物件上(包括避雷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支持件),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7)电气装置误接线,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8)在一级动火的场所不经审批进行明火作业,罚款2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19)在易燃易爆场所或规定禁烟区域吸烟,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0)在拆除旧线路时,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做法,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1)在绞磨时,牵引线在卷筒上不足5圈,利用树木或电杆代替地锚,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2)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较严重违章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4、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一般性违章(Ⅲ类违章):
1)在上下班途中,摩托车,电瓶车未佩带安全帽,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3)现场安全措施(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安全距离等措施)错误或不全,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4)执行工作票时未按规定办理间断、转移、终结手续,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5)装、拆接地线顺序错误和接地棒埋深不够者,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6)进行高压试验时不装设遮拦或围栏,加压过程不进行监护和呼唱,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未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7)高压试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罚款1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8)电容性试验品试验前后放电方法错误或不彻底,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9)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不戴绝缘手套,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0)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临时电源工作时,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1)使用的临时用电设备及金属外壳的电动工具外壳未按规定接地或接地不良,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2)工作中使用人字梯时,梯子未装保护绳;梯脚未做防滑措施及无人看管,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3)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罚款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4)登杆前,不对脚扣或登高板进行承力检查,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5)用抛掷的方式传递工具或其他设备配件、材料,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6)打钎时,打锤人带手套,扶钎人站在打钎人的正面,罚款2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7)在居民区或交通道路附近开挖基坑、电缆沟道,未设置好围栏、盖板,夜间未挂红灯警示,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18)高处作业移位时,失去安全带或后备保护绳的保护,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19)进入生产区域,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或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着装,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0)起重吊装区域、施工拆除区域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围栏,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21)在线路工作时,个人保安线未按规定带至工作现场,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2)工程竣工资料和试验报告在通电验收时被查出问题的,罚款5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3)杆子、拉盘回填土不足,埋深不足,新建线路无临时编号,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
24)临时电源线在交叉跨越道路、公路等有损于电源线绝缘保护层时,未做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罚款5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25)经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一般性违章的罚款20-200元。罚款对象相关责任人。
26)在施工过程中,班组一旦发现安全事故不上报安全部的,如事后上级领导获悉,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50-200元。罚款对象工作负责人或班组长。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规范生产班组交接班管理,清晰、明确交接班的方法、内容和双方责任和权利,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责任心,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确保生产稳定、连续、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行期间的生产装置班组交接班的管理。
三、职能分工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交接班的管理。
四、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交接班,是指上一生产班组在完成工作时间即将下班,下一生产班组即将上班,两个班组进行工作交接的过程。
五、交接班程序与内容
1、交班准备
(1)一次全面检查:交班班组员工在交班前1小时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同时,必须对本岗位设备运行、生产操作、公用工具、安全文明生产(环境整洁、整理)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做好交接记录:交班前20分钟将本班生产、卫生、工具等检查情况真实详细记录在《交接记录表》上。
2、接班准备
(1)准时到岗:接班人员应提前到达公司,按规定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到达自己岗位,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了解本班工作任务和上班工作情况,并进行预先检查,一般要求提前10―15分钟到达岗位。
(2)检查签字:接班班组人员到达各自岗位后,查看交接班记录,认真听取并询问交班者介绍,进入现场对所属生产、机械设备运行、操作、卫生、工具用具、安全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重点生产部位要重点检查,一点一点的交接,重要的生产数据一个一个的交接,重要的工具一件一件的交接。特别注意应将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接班人员对以上内容核对无误,符合交班规定的条件,向接班的当班班长报告、确认,待正点时间方可在记录表上签字,然后由接班班长召开班前(后)会,听取各岗位工人汇报后再布置任务和指出交接班中应注意事项。
3、召开班前会
①召开班前会时间:交班班组下班时间之前10分钟,接班班长应组织全体班组成员开班前会(10分钟内)。
②班前会地点:车间内
③会议主持:接班班长
4、班前会议过程
①接班班组员工在车间集合列队召开班前会。
②接班班长点名考勤。
③交班班长作交班报告。
④生产部门或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作指示或简短培训。
⑤接班班长安排本班生产任务与生产注意事项。
⑥接班班长(或班组安全员)强调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⑦接班人员无异议后,接班班长宣布同意接班,班前会结束,各岗人员到岗位签字接班。
⑧接班者未签名以视未接班,签名后以视接班,交班中出现异议的,由交班班长安排或双方班长协商解决。
⑨交接班手续完成后,由交接双方班长填写交接班记录,将交接班情况详细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以便查考。必要时,交接班班长还应各自召集本班人员开班前会和班后会,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或进行班后总结。
六、交接班内容与要求
交接班者在交接前应认真检查各工艺控制点和设备运转情况,并认真填写交班记录,主动向班、组长汇报生产情况,交班时应在现场详细、如实地向接班者介绍生产情况,做到:“十交、十不交”。
1、“十交”内容及要求
(1)交生产进度产量完成情况:交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产量入库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设备运行情况:当班期间设备开、停时间,停机原因。若遇设备故障,则必须说明故障发生时间、原因、处理情况、遗留问题以及其它注意事项。交接中对重要的岗位、关键的设备及有关安全附件,操作控制仪表运行使用及维护保养情况等要逐一交代,不可疏忽。
(3)交安全:交当班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环保、事故情况。不安全因素(不正常情况)排查及已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包括事故隐患)处理情况;
(4)交公用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认真交接清点工具、用具和各种消防、防护器材,数量齐全、清洁完好并查看其质量缺损情况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
(5)交工艺指标过程控制情况:交重要的数据、重要的工艺指标执行控制经验和注意事项情况和为下一班所做的准备工作要认真交接。
(6)交台账记录: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清楚、完整。
(7)交生产线上存放的原、辅材料是否与生产任务单要求使用的材料相符。及产品质量及存在的问题。
(8)交接公司文件、通知、通报、指令等有关内容。
(9)交卫生:交接岗位区域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整洁情况。
(10)交设备、管道等岗位跑、冒、滴、漏情况。
2、“十不交”内容与要求
(1)生产不正常或事故隐患不明未处理完不交接;
(2)设备维护不好或情况不明不交接;
(3)岗位责任区内清洁卫生未清扫的,区域不清洁不得交接班;
(4)原始记录不全、不齐、不准、不清楚不交。
(5)接班者马虎、不严格,指标任务未完成,原因不清不交接。
(6)遇事故正在处理或正在进行重要的操作的,不得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或其它重大事项,应待事故处理完毕、设备运转正常后才能交接班(但可以在事故告一段落时,经领导批准,进行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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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严重不佳的,不得交接班;
(8)接班人员未到岗的,不得交接班;
(9)工具、用具、仪器仪表不齐全、或未清理、未点清不交接:各工具损坏或遗失要详细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10)交、接班人不签字的,不得交接班。
七、交接班注意事项
1、对口交接:交接班员工应做到坚持原则、发扬团结协作的风格。交接班均需本人进行交接,不得委托他人。接班人员与交班人到齐后,由交班班长和接班班长、各岗位交班组长与接班组长、交班组员与接班组员相互对口交接。
2、交接事项:用记录和口述方式,真实详细地向接班者交清当班安全、环保、生产和设备运行状况、操作体会、注意事项,发现问题或隐患,主管指示等,如当班有事故或异常情况发生过,必须要讲解事故或异常情况发生经过、可能的原因、事故损失情况、事故的处理情况和经验教训等内容,交班者应在现场说清楚。交班者应如实向接班者反映生产状况,接班者应认真、仔细检查生产各方面是否正常,做到交接班清楚。
3、“五清”和“两交接:交接班时应谨慎细致,应该看到的就要看到;应该听到的就要听到;应该用手摸到的就要摸到。交接时应做到”五清“和”两交接“
(1)”五清“即: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2)”两交接“即:现场交接和实物交接
现场交接:指现场设备(包括二次设备)经过操作方式变更或检修,所做安全措施,特别是接地线,设备存在缺陷,保护的停复役、变更和定值更改,信号装置情况,要在现场交接清楚。
实物交接:指具体物件如:文件通知、公用工具用具、仪器仪表等物件要交接实物,不能只进行帐面交接。
4、接班未明事宜:在交班过程中,接班人员对现场检查、台账记录、生产操作经验和方法、事故的原因、安全生产、质量、设备、环保等相关的内容提出异议,交班人员应一一解答,对达不到交班条件的应及时整改,特殊情况整改后仍达不到交班条件,应向上级汇报,协商解决。问题未解决前交班班长和岗位所在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继续处理遗留问题,接班者先接受本岗位争议工作外的其他工作,并有义务配合、协助交班者共同处理遗留问题。
5、接班离岗:
(1)交接班在接班人员未正式接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应在接班人员检查完毕正式签字接班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以后发生的情况由接班者负责;
(2)交班者如有故障未处理完毕,需接班人员同意方可离岗,如有疑问应立即立即向接班班长汇报。
(3)若在规定交班时间内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岗接班,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但责任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班长可向上级请示同意后可以进行交接班,但接班岗位的人员安排由双方班长协商解决。一般情况由交班人员继续顶岗,直到接班人员到岗。特殊情况时,可由主管领导指定接班班长临时顶岗。
6、交接班责任追究:
(1)交班人员如有遗漏问题没交待(指接班不易发现的问题)而产生的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
(2)交接班前发生或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3)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交接班记录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凡未认真查看、理解交接班记录,或对自己不清楚的事项又不及时询问的,由接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手上交接班工作的,双方都应负责。
(4)若各岗位交接不符合规定,接班者可拒绝签名,同时汇报班长,问题解决后,交班者才可下班,接班者应迅速将生产恢复正常。
(5)接班人员在交接班前检查过程中,马虎了事,未发现交班人员的记录与现场不符,且已经签字同意接班的,除有明显证据证明为上班责任的外,原则上所有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后操作有误出现的不良后果由接班者承担责任。
(7)接班者一上班就发现交班者有故意隐瞒事故或异常情况之嫌,证据确凿的,但接班者已接班,接班后又发生了不良后果,由交班者承担责任。
(8)交接班有分歧时,尽可能由两班长协商解决,两班有异议且可能对生产有严重影响、确有重大原则问题争执不下的,可直接向主管汇报,主管应即时处理解决。
(9)交班过程中严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或拖延时间。
(10)特种设备、附属设备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开盖或开车试用检查验收。
7、交接记录:
(1)各岗位必须按要求设置交接班记录本,为方便管理,交接班记录本的格式及纸张大小,由生产技术部统一规定和配置。各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应放置在岗位较明显或固定的地方。
(2)岗位交接班记录本应认真按要求填写,格式力求简捷,文字表达力求清楚、详尽,以免产生歧义,各交接班员工不得敷衍塞责,马马虎虎。
8、交接生产:各岗位员工在完成交接工作后,应立即投入到生产工作中去,不得做私事,更不得借口以各种理由或是交接班问题而拖延时间。
八、监督检查与考核
1、生产管理人员(部门主管、经理、厂长)与有关专职管理人员不定期参加和抽查交接班,监督、检查交接班制度落实情况并及时规范其要求、程序及内容。对岗位交接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指导。在检查交接班的同时,还应检查员工的劳动纪律、安全操作情况、着装以及上岗操作证等。
2、班长对本班交接班是否到位负主要责任,副班长、组长负连带责任。
3、交班不清私自下班的,按早退处罚。
4、交接班记录填写不规范或提前填写的,一次罚款多少元。
5、因交接班不清造成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按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加重处罚。
6、对于在交接班过程中有违规的,生产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生产班组考核管理规定》、《生产员工考核管理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9
供电所备品备件管理办法备品备件系指为保障农村电网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提高供电可靠性而必须储备的一定数量的供电设备、部件、材料和配件。备品备件包括事故备品、轮换性和消耗性备品。
一、管理原则
(1)备品备件的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快速抢修事故,缩短停电时间的需要。
(2)技术员根据本所辖区检修计划,加强备品备件管理,并应保证备品备件随时可以使用,使用后及时补充。
(3)备品备件的存储尽量做到既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又防止资金的积压、浪费。
(4)备品备件工作要贯彻勤俭办所的方针,充分发挥和利用修复能力,大力开展修旧利废,节约物资资金。
二、备品备件的范围
(1)备品包括配件性备品、设备性备品和材料性备品。以下两种情况应进行备品:
1)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易磨损,配件中一般也不需要更换,但若损坏将造成供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直接影响设备的安全,必须立即更换者;
2)零部件一旦损坏后,不易修复、购买、制造或材料特殊而恢复生产又属急需者。
可根据供电设备周围环境恶劣的特点和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分别加强的一、二类备品一定数量的储备。如:漏电保护器、各种规格的电杆、导线、10KV避雷器、跌落式开关、电表等。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包括在备品范围:
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容易磨损,正常检修中需要更换的零部件;为缩短检修时间用的检修轮换部件;在检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设备、工具和仪器;设备损坏后,在短时间内可以修复,购买,所需部件和器材。
三、备品备件定额管理
供电所的物资储备定额是指在一定生产技术和管理条件下,为保证生产建设顺利进行必须的和经济合理的物资储备数量的标准。
(1)备品的储备定额要合理,根据上述范围结合本供电所辖区,历年运行的设备健康状况及检修经验,由技术员认真研究,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本着既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又节约资金的原则,进行编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技术员应切实做好备品定额管理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熟悉在用的设备及零部件的技术要求,掌握其损坏规律和更好变动状况,定期检查定额执行情况,积累有关资料,不断提高定额管理水平,使之完善化、科学化。
(3)根据供电管辖范围内电力设备的等级系10KV及以下的低压配电线路及其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定额储备按上级核定下达。
四、备品备件的储备
(1)备品备件的储备管理。要做到备品备件质量保持合格,不受损伤、质变或丢失。设定有领运、验收、保管定期检查,领用退库,修理补充等各项制度,并符合以下规定:
备品备件入库时应进行验收,并填入库验收卡片,由负责验收人签字,和实物一起存放;有关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图纸等由保管人员妥善保管,验收不合格的备品备件不能入库;备品备件应单独建帐分类存放;备品备件的领用,要经手续审批,防止使用不当。
(2)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备品备件供应由上级单位负责,供电所负责保管核定定额的备品;按备品备件的定额由供电所向上级单位申请计划;供电所对消耗备品备件按月上报,及时申请补充。
(3)备品备件的修旧利废。
备品备件的修旧利废是勤俭办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技术员应加强修复和管理,对修旧利废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供电所应将不能修复的备品及时送(退)回县供电企业修复。
(4)低值易耗品管理
低值易耗品主要是指办公用品以及熔丝、胶布,用于配电盘上的开关、保险以及工程结余的零星导线、金具等。对低值易耗品应每月报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领回供电所,建立制度,加强管理,实行领用签字,防止流失。供电所自购的低值易耗品,应建立台帐,定期盘点,严格管理,防止丢失。
本规定由XX县供电公司XX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10
电能计量装置工作是电力营销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电费收入的关键和唯一依据,为了认真抓好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使电能计量工作走向正规化、科学化。切实达到抓好电力营销管理工作,降低漏损,保证提高电量回收率的目的。根据有关法规及我所实际情况特制订电能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电能计量装置允许投入使用范围
1、国家明令淘汰的电能计量设备严禁继续投入使用;
2、投入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必须经巴东县电力公司校验检定后方可使用;其它非法检验机构均无权对计量装置进行校验。
第二条:电能计量装置维护规定
1、所有计量装置更换工作由所派专人进行,非专职计量工作人员均不得从事计量装置更换工作;
2、所有计理装置由所派专人进行加锁管理,其他人员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所汇报,不得擅自对电能计量装置启封或变更接线,否则作开除处理,并追缴电能损失。
3、管片人员每月至少对所辖计量装置进行三次巡视检查,并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向当片外线组长如实汇报。
4、供电所派专人每月对所有计量装置进行一次抄表检查,每月以所抄表度登记作为电力营销管理人员当月实售电量依据。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11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工作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备品备件、应急装备及贵重检验检测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包括汽车吊、斗臂车、绞磨、应急发电车、便携发电机、液压机、变压器储油罐、滤油机、sf6回收处理装置、配电变压器、红外线成像仪等)外借管理,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的齐全完备及安全可靠,最大限度满足正常生产维护及应急抢修需求、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资产损失,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外借管理工作。
第二章 外借管理规定
第三条外借的含义:借用方不属于通辽供电公司系统所属生产单位,称为外借。
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原则上不得外借或从事与电力生产无关的`工作。其中安全工器具严禁外借。
第五条确因工作关系需要外借时,必须履行完整的审批程序。
一借用价值3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生产用具
借用方与借出方协商→签订《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协议》→借用方领取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
二借用价值3万元以上的电力安全生产生产用具
由借用方填写《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审批单》→经借出方确认具备借出条件→报送领导逐级会签→借出方与借用方签订《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协议》→借用方领取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
借用价值3万元以上15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借用价值15万元以上30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借用价值30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分管副总经理(总工)审批;借用价值50万元以上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总经理审批。
较为贵重的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应由专人保管及使用。外借时,借出方应派熟悉该用具的人员跟踪操作并对设备的安全性负责。
不按本规定履行程序的借用关系认定为私自外借。
第六条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出、入库要履行手续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行政正职为电力安全生产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保管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私自外借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八条发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私自外借问题,保管单位行政正职要在适当场合向公司经营者集团“说清楚”。同时,视情节轻重对保管单位进行经济考核。
第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13
为正常开展班组生产,有效发挥班组员工生产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为公司最基本生产单位,维修生产作业一般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即班组接到维修工单后,按工单要求进行生产。
二、班组一般由三人组成,最多不超过五人。三人中主修兼班长1人,技工1人,学徒工1人。如4人或5人可分别增加1名技工和1名辅助工。
三、班组长是班组生产的组织领导者,同时也是生产骨干,技术主修。上班时间,班组成员直属班组长领导,成员必须服从班组长指挥调度。一般情况下,反对越级请示报告,任何时候反对擅自行动。班组长有权批评、纠正、制止班内不良现象和行为。
四、班组长对组织指挥工作承担责任。
五、班组长必须是有效的生产组织者,善于发挥全组人员的力量。同时,善于关心本组成员,善于团结员工,。善于与人合作,要经常与员工交心谈心,解决员工思想问题,反映员工个人困难。
六、上班时间,班组成员有事需离岗,必须向班长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七、班组所负责维护的生产场地、设备、是全体成员共同责任,人人都应积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八、班组的工作成绩,个人表现评价和存在问题,由班组成员民主议定,班长集中意见,向上级汇报。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14
为加强仓库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仓库;
2. 不得在仓库内吸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尘工作,以确保货物安全;
3、仓管员应对仓库的储备情况熟悉掌握,如有储备不足要及时报告给专职文员;
4、严格按配送公司划分为合格品存放区,不合格品存放区;做到产品的有序摆放;
5、根据订货单以及对方的送货单查验货物,如有差异应及时反映给专职文员,如无误填写入库单;
6、货物发放严格执行先进先出;每星期检查一次分库库存报表余额,以便调剂发货;
7、根据文员的发货单,先开单、后发货,仔细检查所发产品的数量、型号用专用胶带打包并贴好货运面单;并填好发货记录单;
8、仓库严格按单出库,如有不符,仓库与配送点核实后必须即时办理补单、补货手续;
9、不论什么情况,配送点必须按总仓出库单入库,遇货运公司丢失货物,仓库应及时与货运公司联系,确认后将所丢失的.货物另行出库补给配送点;
9、对各配送点的退货要对单清点,并分类入库;退库要求2人清点,填好退库单后交文员进行跟踪;
10、每天做好库存日报表后必须核对库存,确保帐实相符;如有不符必须当日查清;
11、报表准确性由经理核查;
12、每月26号盘点一次,由经理安排专人进行实地盘点;
13、订单要求每天发出,遇不发单时仓库必须通知配送点。每星期六为盘点日;
14、如货物丢失,按货物零售价的70%由仓管员赔偿;
15、单据、报表按月封箱保存半年;
16、统一的退货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村 方婷收 059xx
17、仓管员如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经理,经公司同意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辞职;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15
第一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结合本地方的气象,环境及设备情况、运行规律等制定本单位的月、季、年维护计划或全年按月份安排的维护周期表。
第二条:各营销车间,外线组、变电站应根据有关规定储备品备件,消耗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应结合具体情况备足各种合格的安全用具、仪表、防护用具和急救医药箱,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第四条:现场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工具,全所人员应掌握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及演习,经常保持完好。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油罐、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酸碱性物品等,应放置专门场所,并明确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条:负责检查排水、供水系统、取暖、通风系统、厂房及消防设施,并使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第七条:储备必要的防洪防汛物资,经常对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16
为做到物尽其用,减少浪费,加大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力度,让职工真正明确浪费材料就是浪费了自己的工资收入,根据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每月底由班组长根据次月生产工作计划安排向本单位管理人员或材料员提出所需各类材料和工器具计划,并汇报当月班组材料库存数量。
二、每天班前会前由班组长向本单位值班人员或材料员提出当班所需各类材料和工器具计划。
三、严格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各类材料定、限额消耗指标组织施工,做到用料标准明确,数量清楚,先算后领,计划用料,由过去的.“用了算”变为“算着用”。
四、当班未使用完或需修复使用的材料及工器具必须交还到本单位材料员处,并在材料消耗登记表上签名。特殊工种配发的各类工器具,在使用期内损坏或丢失一律照价赔偿。
五、严格执行日考核、日核算。每天班后评工计分时把材料消耗及奖惩合并考核,凡属个人操作失误或有意损坏材料及工器具者,一律处罚落实到人头。材料消耗成本做到日清月结,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供电公司班组规章制度 篇17
第一条
为使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开展以班组、站队为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五十分钟,一般活动时间为每周五下午。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
活动内容
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3、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第四条
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即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
第五条
部门领导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公司、厂的处室以上领导也要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具体规定为:
1、公司领导每季度参加一次。
2、公司处室领导及厂领导每两月参加一次。
3、各厂处室领导每月参加一次。
4、原则上各有关领导要参加所承包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班组安全日活动。
第六条
要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第七条
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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