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594年,赤狄酆舒执政,杀了国君潞子的夫人(晋景公的姐姐),晋国出兵灭了赤狄,杀了酆舒。晋国派赵同向周天子进献狄国的俘虏,赵同的态度很傲慢,刘康公看后很不高兴,骂道:“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夺之魄矣。”

【释义】魄:魂魄。天夺去了他的魂魄。比喻人离死不远。


查看更多成语故事相关内容,请点击: 成语故事

文章由儿童故事迷(http://www.gsm600.com/g/2820645.html)为您提供,感谢您访问本站,欢迎您继续访问!
上一篇: “飞”兔
下一篇: 三声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