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说过,乱世中,他只想做个好人,用一颗童心去辨别美丑善恶。在北京,他曾和鲁迅并肩作战,《语丝》是他们的战场,个人拿起笔,去呐喊,去奋争。离开祖国后,他依然拿着笔,用英文书写祖国的美丽。他站在东方的时候,用的是西方的视角;他来到西方后,又拾起东方的智慧。英文是他的利器,中文是他的元气。这一切的成就都离不开他小时候的经历。

十八岁时,林语堂离开福建鼓浪屿,前往上海圣约翰大学就读。在去往上海这个大都会之前,他一直在福建乡下。林语堂出生在福建漳州旁的一个小村落龙溪,那里偏远而落后。在破落的龙溪乡下,作为教会牧师的父亲,自小以中英文双语教导他,并谆告“长大定要念世界一流大学”。就是这句话,改变了林语堂一生的际遇。

自幼起,林语堂即离乡寄读鼓浪屿的学校。他的童年得益于生活在比较开放的鼓浪屿,在那里,他第一次看到世界的面目。他的同学里有英、法、葡、西等各国领事的小孩,他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西方的印记。他一直记得父亲的话,大海的另一边是另一个世界,“要读世界一流大学”。林语堂后来实践了父亲的梦想,先留学于美国哈佛,再留学德国。他是世界上第一位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的华人作家,其作《生活的艺术》(TheImportanceofLiving)连续登上《纽约时报》排行榜榜首五十二周,文字行云流水,语带幽默。他的英文书写能力为他赢得了很多同时代作家没有的赞誉。他将中国的文化延伸到了海外,用西方人熟悉的英文,表达了中国古老的魅力。

林语堂应该是近现代中国最为世界瞩目的文学家,他“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无疑,他是东西方文化的宠儿,在精研学问之后,他跳出了传统中国文人出世与入世的矛盾挣扎。他从一名斗士变为了逸士,但他依然以开阔的胸怀和超然的诗意影响了千千万万的同胞。他用英文写作,让西方对中国的理解大大加深。他立意高远,用心沟通,在东西方文化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这样的人生,是多么的开阔;这样的仁爱,是多么的博大。顺乎本性,师法自然。让我们向他学习,做一个人生的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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