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老胡的原话。看得出,丝丝很喜欢我,我了解一个大四女生对一个高一学生的吸引力,而且我学习成绩优异,衣着时髦,拥有最鲜明活泼的青春。丝丝很兴奋地用几乎是蹦跳的步子走到我眼前,喊了我一声姐姐。
我徐徐明白现在的孩子对于一个长期躺在病床上的母亲的情感,她会感到焦急和难过,甚至很不负责任地想逃离那种情景,所以我能感觉到那阵子她的脆弱,因此她更加依靠我。

老胡的妻子那时已经是肺癌晚期,他昏入夜地地奔波在工地和病院之间,没有时间管丝丝,更不放心让丝丝一个人晚上呆在郊区的别墅里,丝丝就读的那所全省有名的高中没有寄宿的先例,他每个月花两千块在丝丝的学校四周租了一套屋子,再付给我每个月一千元的薪水,于是我成了十六岁女孩丝丝的特护,做饭洗衣有钟点工,我的任务就是偶然辅导她,和她一起住,假如可能,适时引导一下她的思惟动态,这个春秋的女孩多半叛逆。

我一直记得老胡第一次把丝丝带到我眼前的情形,恰是晚春的中午,阳光不循分地透过娇嫩的树叶,照得街道上影影绰绰。所以丝丝特别盼着过周末,可以不上自习,她上病院探望一下妈妈,就来缠着我,陪她逛街,出去玩,讲述在她眼里,我的分外神奇有趣的大学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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