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罄竹难书
【拼音】:qìngzhúnánshū
【解释】:罄:尽,完;竹:古时用来写字的竹简。形容事实多得写不完。
【出处】:《旧唐书·李密传》:“磬南山之竹,书罪未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
【举例造句】:沦陷区的同胞在抗战中所表现的奇迹,真是所谓罄竹难书。邹韬奋《抗战以来》
【成语故事】:
汉朝武帝时候,有个叫公孙贺的人,因为他的夫人是皇后的姐姐,所以非常受宠,从左将军迁升为朝廷的丞相。
公孙贺的儿子叫公孙敬声,作着太仆的官。因为姨娘是皇后,有靠山,所以十分骄奢蛮横。他擅自动用军款一千九百万,被朝廷发觉了,将他逮捕下狱。公孙贺想方设法解救儿子,可是没有机会,恰巧这时皇帝下诏书捉拿朱安世,朱安世是京师的大侠,谁也抓不到他。公孙贺便乘机请求皇帝,让他抓来朱安世替儿子赎罪。皇帝答应了,公孙贺果然把朱安世捉到了,可是他毫不惧怕,笑着对公孙贺说:“丞相的罪太大了,祸及宗族。我要告发你,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辞,斜谷之木不足为我械!”意思是说我把终南山的竹子都砍下来,做成竹简,也写不完你的罪状,把斜谷地方的树木全伐下来,做成桎梏,也不够夹你家的罪犯用。后来,朱安世果真从狱中上书,告了公孙敬声与汉武帝的女儿阳石公主私通。于是公孙贺父子死在狱中,全族遭到灭门之祸。
边读边想:这个故事记载于《汉书·公孙贺传》,后人便从中概括出“罄竹难书”这句成语,用以形容罪恶极多,说不完,写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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