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挺冷。
我刚刚把插在衣兜里的双手拿出来,去掀大衣领子,恰好和她大了个照面。的确是猝不及防。我唯一的反应,就是把双手又插进口袋里。
是你。她比我从容得多。老没见你了。
是啊。我差一点说我可常能见到她,报纸、电台都在宣扬她。前不久,我还在电视机前聆听过她一个长达三十五分钟的报告。但不知怎么我就没这么说。
我打算快些走开。因为我有个毛病,碰到那些原先和我差不多,而又突然出了名的人,感到不自在。尤其是,她的出名,还与我有那么一点点的关系。
你过得好吗?她似乎并不着急走,以一种永久性的姿势立在那儿。她的打扮还和过去一样美丽。神态却不象先前那么怯生生的了。从她那成熟、充实的笑容看,她已完全能够主宰她自己了。
我吗还和过去差不多。就这些。我小心地挑着词句。你呢?当然
她又是从容地一笑。你看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合适。一年多以前,我回绝过她的爱情表示。理由非常简单,我已经有一个妻子了。虽然远没有她漂亮、动人。这也许是我平生所做的最不情愿,但也是最问心无愧的一件事了。半年前,我偶然在广播里又听到她的名字,才知道她后来爱上了一个修鞋的残疾人,并且预备结婚了。此后报纸、电台和电视广播经常重复她的名字。她的美好心灵激励着连我在内的亿万民众。
我找到了真正的幸福。她对我说。用的是电视报告会上的原话。她盯着我,眼睛一眨也不眨。真的,我幸福极了。
哦。我局促地咬咬嘴唇。他,对你非常非常好吧
好得要命。她一垂睫毛,显得那样心醉。好得你没法想象。哎,真的,你见过他吧?
见过。报上登过他们的结婚照片。许多知名人士出席了他们的盛大的结婚典礼。是在本市最大的那家剧场。不过,照片上他不太清楚。
那是那帮记者的杰作。我倒希望把他拍清楚点儿。我不在乎。她笑着。别着急,你想见他一点也不难。对不起,我得走了。她昂着头从我身边擦过去。我隐约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将要涌出泪水时的光芒。
我用目光送着她。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味儿。
喂,你是不是那个记者?
我吓了一跳。一回头,差一点儿没找到这个齐我胸口高的男人。
我回答他我不是记者。他用宏亮得不太相称的声音又说:
那你是干什么的?你凭啥缠着她?你
请等等,我止住他。你是干什么的?
我是她当家的!你跟她唠个没完没了,你唠什么?
我笑了一下。因为吃惊。
要让我再看见你缠着她哼!他使劲一顿腋下的拐杖,朝前走了。
我象刚才目送他妻子那样,目送着他。幸好是背影我真庆幸不必再看见他那副面孔。他到了前边的拐角处,把短短的身子贴在墙角,探出头,向她去的那个方向窥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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