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常州府[今天江苏苏州]有个姓吴的同知[比知府低一级的官,是知府的帮手]。他有个朋友姓董,当通判[跟同知官大小差不多]。

有一天,俩人到无锡去玩,玩累了,进了一家酒店,要了白酒和红酒,还有好些菜,就你一杯我一杯地喝开了。末了,俩人都喝得晕晕糊糊的。就这么着,这两位还对对子玩呐。吴同知的上联是:

红白相兼,醉后不知南北;是说,咱俩又喝红酒又喝白酒。这会儿喝多了,连方向也分不清了。董通判对的是:

青黄不接,贫来卖了东西!

下联拿颜色青、黄对上联的红、白,拿方位东、西对上联的南、北,对得还真工整。下联的东西不光指方向,还指家里的各种用品、摆设什么的。董通判的意思是说,往后喝得没钱了,就卖家里的东西,咱们接着喝!董通判说完,俩人哈哈大笑。真是一对酒鬼!

据清梁章钜《浪迹丛谈》卷七《巧对补录》,清褚人获《坚瓠八集》卷一《董通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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