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人,名叫戴十,也不知道他的身世,只知道战乱之后,他居住在洛阳东南的左家庄,以给人做帮工为生。癸卯那年的秋天,八月份,一个官宦人家的门房在豆田里放马,把庄稼都踩坏了,戴十就把马赶了出去。这门房发起怒来,用马鞭子乱抽戴十,竟然把他打死了。

戴十的妻子姓梁,抬着尸体到营里去上诉。这门房是权贵人家的家奴,主人很倚重他,就用两头牛、一捧银子,去向梁氏赔罪,并且对她说:你丈夫死了,这也是天命。你的两个孩子都还小呢,拿了这些钱,可以养活一家人。即使把害死你丈夫的人杀了,对你死去的丈夫又有什么好处呢?梁氏说:我丈夫什么过错都没有,就被打死了,这怎么能说是钱不钱的事?只要这奴才偿了命,我们母子就是要饭,也心甘情愿!众人见说服不了她,就对梁氏说:你难道还想亲自杀了这个人不成?梁氏说:有什么不敢的!说着拿起刀,就要动手。大家都有点怕这个女子,也恨那个杀人犯,就下令立即处死,把他杀了。

梁氏真是一个勇敢的女子!她不仅不害怕有权有势的人,还坚决拒绝了他们的收买。因为金钱买下的,是那个恶人的命,他留在世上,很可能还要横行霸道,干伤天害理的事。梁氏在金钱面前表现出来的气节,真是叫人感佩!

这个故事出自金代文人元好问写的《续夷坚志》,原文是这样的:

戴十不知何许人,乱后,居洛阳东南左家庄,以佣为业。癸卯秋八月,一通事牧马豆田中,戴逐出之。通事怒,以马策乱捶而死。妻梁氏,舁尸诣营中诉之。通事乃贵家奴,主人所倚。因以牛二头、白金一笏,就梁赎罪,且说之曰:汝夫死,亦天命。两子皆幼,得钱可以自养。就令杀此人,于死者何益?梁氏曰:吾夫无罪而死,岂可言利?但得此奴偿死,我母子乞食,亦甘分!众不可夺,谓梁氏曰:汝宁欲自杀此人耶?梁氏曰:有何不敢!因取刀,欲自斫之。众惧此妇,愤恨通事,下令即死,乃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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