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原名胡瑞华。1924年,胡蝶16岁时回到上海,入上海中华电影学校第一期演员训练班。1928年,加入明星影片公司,并与阮玲玉合作了《白云塔》,这是这两位中国影坛巨星的唯一一次合作,胡蝶也因此片而开始走红。1933年,在上海新闻界人士陈碟衣、毛子佩等人发起的女明星竞选中,蝴蝶被选为“电影皇后”。她在有声片《姊妹花》中兼饰一对性格迥异的孪生姐妹,此片成为中国电影的经典之作。1975年定居加拿大,著《胡蝶回忆录》,81岁离开人世。

胡蝶的一生波澜起伏、甚至惊心动魄。她不仅是那个时代电影界的杰出代表,她还经历了在婚姻和感情方面的悲哀和痛苦,更经历那场可怕的日本侵华战争,以及战争带给她的无尽的心灵创伤。因为是明星,她还始终被媒体追踪曝光,并被纠缠在绵绵不绝的甚至是莫须有的绯闻中。一个柔弱的女子,怎样才能冲破这生命的种种禁忌和局限,越过这不幸的沟沟坎坎?

英俊宽厚、有如兄长般的潘有声终于成为了胡蝶的丈夫。胡蝶爱他,视他为感情的支柱。他们或许能够将幸福和谐的婚姻生活走到尽头,白头偕老。但依然是命定的,戴笠出现了,便无情破坏了他们原有的格局和平衡。

在戴笠进入他们家庭生活的短短一年中,那种在权力和感情中周旋的三角关系是怎样地惊恐而疲惫,是可想而知的。胡蝶被拉锯的关系所折磨,而作为丈夫的潘有声的痛苦更是难以言说。他要终日在刀光剑影下苦挨着事实上已经没有了胡蝶的生活,又要在名誉上维持着与胡蝶的那种早已形同虚设的夫妻关系。尽管只有一年,但却铭心刻骨,他在感情的撕裂中呐喊,他在精神的折磨中挣扎。当然,他所做的这一切都只能是无声的,因为他与之抗衡的那个人物是戴笠。戴笠便是恐怖,戴笠便是死亡。大概还因为他是深爱胡蝶的,甚至爱到了一种忘我的境界。他想如果胡蝶能接受戴笠,他为什么就不能接受这种苦难呢?既然他是那么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女人?于是他隐忍着自己。大概便是这无际的苦将那可怕的癌细胞潜伏在了他原本健康的身体内,以至于当胡蝶终于摆脱了戴笠的纠缠,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却已回天无力。在勉力支撑了几年之后,撒手人寰。

接下来的那一段死亡才是真正的宿命。和戴笠的那一段关系是胡蝶一直不愿启齿的一页历史,是她心中一段永远的痛。站在胡蝶的角度,她不愿提及戴笠,也许并不是出于政治的考虑,而是那种羞辱的感觉。因为她被戴笠劫获期间,始终还是潘有声的妻子。她是以潘有声的妻子的身份,陷入另一个男人的巢穴或是牢笼的,尽管身不由己,但毕竟事实是她背叛了自己的家庭,并且让自己的丈夫每一天都生活在死亡的痛苦和威胁中。那么万恶之源是什么?她的美丽。女人雍容优雅,光彩照人的美丽。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她对戴笠复杂而斑驳的感觉。慢慢地已经不是完全被强迫的了,而是有了某种莫名其妙的主动,甚至取悦于戴笠,这才是她真正不能原谅自己的地方。

所以酿成如此悲剧,当然首先要归结为戴笠对胡蝶的那种强迫性的、有着权力因素在其中的,挟带着某种疯狂的爱。而胡蝶的最终不得不屈从于这种爱,恐怕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战争。记得一位意大利女导演在拍摄《夜间守门人》这部反思二战的电影时,曾经采访过很多纳粹集中营的犹太人。她记得那些犹太女人在回忆战争的时候,最让她们羞辱的,不是希特勒,而是她们自己在苦难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对于德国人不顾一切、不计后果的取悦。而她们这样做的全部原因,其实仅仅是为了能活着,能不被送进毒气室,那是她们求生的唯一手段了。所以她们才是真正可怜而又可悲的,同时又是可鄙的。她们自己认识了这一点。这种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反思,在美国作家的小说《苏菲的选择》中也有同样的表述,那就是战后被提出的那种关于人类劣根性的话题。这种劣根性在人类求生的前提下似乎是可以被原谅的,就像是辛德勒在战争中救助了犹太人,他的其他缺点就可以被忽略不计一样。而胡蝶与戴笠的关系,大致也是如此。她经过逃难从香港到重庆,又经历了丢失所有贵重物品的失落。而在那个满目疮痍的战争年代,渴望在物质上得到补偿,进而在精神上受到安慰的胡蝶,恐怕就只能取悦于戴笠,甚至献出自己的身体了。而这样的一种关系,无论在什么样的背景下,都是不道德的,这便是胡蝶的羞辱。她自己认为那是她心灵上的一块永远也抹不去的污痕。

然而最终还是戴笠成全了胡蝶,没有让她在道德的歧路上走得太远。戴笠死亡的直接原因据说还是因为胡蝶。当时戴笠在北京,他本来是可以直接飞回重庆国民政府的,但是他又深爱胡蝶,不愿错过哪怕一分钟和她见面的机会。大概还因为在那个暴风雨的前夜,胡蝶的一声不恰当的,但却柔情似水的呼唤:你回来!他便一定要顶着雷电交加,大雨倾盆,义无反顾地回来,回到他此生最爱的女人身边。以至于电闪雷鸣的上海根本不能降落,他宁可又转飞依然雷声隆隆的南京,只要能离他的女人更近些。结果是,原本在政界扶摇直上的戴笠在南京附近的戴山坠机身亡,用生命演绎了一曲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悲歌。

戴笠如此的死亡,无论如何在胡蝶的心上,还是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印痕。哪怕是污痕。

不负他人,这也是她人生的准则。怎么会不负他人而又偏偏害了他人呢?

爱着,而又被爱着,这就是胡蝶的一生。在这一生中,特别是对她的感情生活,她一向是善良的,温和的,冷静的,而且达观的。她并且追求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关系的完美,为此她宁可牺牲自己,也不愿伤害别人。譬如林雪怀。胡蝶何以在她与林雪怀的感情上已经出现了问题的情况下,还要坚持和他订婚,就是因为她不希望看到自己曾深深爱过的男人因他们之间日益的悬殊而堕落。所以为了挽救,她宁可牺牲自己的自由。再譬如戴笠,也许她本来是可以坚决拒绝的,但是她没有。在两难的困境中,她却一相情愿地追求两全。她既不忍心拒绝戴笠那么疯狂的爱,又不忍心和潘有声彻底断绝。然后便伤了他们两个。

于是这种完美的原则便报应般地显现了它负面的效应。那就是她所做的牺牲,不但不能使那些男人获得拯救,反而让他们有了更大的压力。结果是,林雪怀并没有因为胡蝶婚约的许诺而停止沉沦,反而加速滑向了自毁的深渊。而潘有声也是在胡蝶当断不断的婚姻拉锯中,经历着痛彻肺腑的煎熬。

胡蝶让一生在隐忍中度过,哪怕每一天都是度日如年。阮玲玉的死是激情的,而胡蝶的生却慢慢失去了光彩。于是比起阮玲玉短短的戏剧化的一生,胡蝶的一生便显得庸长而平淡了。没有生命的冲突,也就没有了戏剧性,因之也就更难以把握,更难见闪光。但这就是人生。就像流水,缓缓地流,但流动本身,或许也是有着很深的我们所看不到的湍流的。总之胡蝶的一生,尽管曾灿烂辉煌,但却痛苦多于欢乐,甚至,从来就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幸福。是比激情的阮玲玉,更悲的悲剧人生。

长达八年的抗日战争,不仅让人民遭受苦难,而且让电影长久地一蹶不振。当八年抗战过去,胡蝶已青春不再,是战争毁了电影,也是战争毁了胡蝶。到了胡蝶勉强重回银幕的时候,已是美人迟暮。而对于一个女演员来说,这是致命的。

晚年的胡蝶移居加拿大温哥华,住在靠近海峡的一座25层的公寓中。她每每透过阳台遥望太平洋,希望能看到当年大上海十里洋场的五光十色,能听到拍摄场中那依稀的笑语欢声……

风过留痕。然后,胡蝶飞走了。

这是她生命中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那是永久的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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