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夏季,空气中仿佛弥漫着一股躁动的味儿。我中专毕业,怀着激动的心情回到那养育我的家乡。像一个充满梦想的淘金者,我将开始寻找那从小到大,从白天到黑夜做了无数次的梦。

我到乡下的林场当会计。好不容易从大山里走出来,却又回到大山里去与青山为伴,与小溪为伍,一种心理不平衡油然而生。

林场平时没有多少事情要做,我常常坐在门口的那根大木头上,看日升日落,听鸟鸣风咽,浮想着城市的繁华。

一有空,我就往县城跑,在那里我能感受到热闹的气息,还可以与在县城工作的同学相聚。那个时候,我们还很迷恋舞厅,常常去跳舞。就这样,我认识了梅。

舞厅里,灯光迷幻,我发现一个容貌姣好的女子,一身雪白的舞裙,与她的舞伴翩翩起舞,她就是梅。她个子不高,却楚楚动人。

一曲终了,新曲奏起,我鼓起勇气请她跳舞。她嫣然一笑,答应了。随着悠美的乐曲,我搂着她纤细的腰肢,和她轻旋曼舞。这时,我才惊叹于她的美丽,五官和谐,颈如蝤蛴,肤如凝脂。

舞毕,我邀梅与我同坐,她竟然应允了,那一刻,我兴奋得像个孩子一样手舞足蹈,滔滔不绝地对她说着自己的生活琐事,她只是抿着嘴笑。就这样,我们跳了一曲又一曲,直到舞厅散场。

第二天,我在舞厅里又遇到梅,我们跳到散场仍意犹未尽,我邀她去散步,她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我们在街上慢慢地走着,谈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只是我问起她的年龄和在哪里做事时,她总是含糊其辞,兴奋的我却也并不在意。

我把梅带到了我临时租住的房子,她并没有走的意思,斜坐在床边。我给她倒了一杯水,顺势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两边脸颊由于兴奋还没有完全褪去的红晕,我的身体不安分起来。

我向单位请了几天假,赶到县城,迫不及待地找到她。

“我爱你。”我几乎是跪在她的面前:“我不在乎别人世俗的眼光和说法,我只知道我喜欢你。”

“你会后悔的,就算以前是我的错吧,我们别再这样了。”她幽幽地说。

“不!我不在乎你的过去,只要我们能在一起,快快乐乐的不是很好吗?”

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在我软硬兼施的进攻之下,她默许了我。年轻的冲动也使我相信宁愿为爱而万劫不复。

就这样,我一有空上县城就去找她,我们一起生活,一起做饭。有时她带她的孩子来,我抱着孩子与她一起散步,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那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快乐和痛苦有时只是一步之遥,获得极大的快乐之后,或许会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终于,我远在乡下的父母知道了这事。

他们火冒三丈,坚决不容许我跟一个寡妇谈恋爱,理由是好好的一个有工作的人,怎么能去跟一个无职无业的寡妇,那简直是大逆不道。

他们在最快的时间内赶到县城,要我立即停止和她来往。任凭我费尽唇舌,父母就是不同意,并威胁说要是我与她继续来往就要断绝一切血缘关系,父亲还拿着斧头追我,无奈之下我暂时跑到省城一个同学家去避难。

十多天后,我悄悄地回到县城,去找梅时,却已经找不到了。朋友递给我一封信,信是她写的,她说感谢我带给她这段美好的时光,她不想再连累我,她已经去了广东,叫我不要找她。朋友说,我走了之后我的父母去找过她。我知道,一定是父母给她施加了压力。

深夜,我独自站在桥上,河风肆意抽打着我的脸颊。我没有想到两个人的爱情在强大的世俗面前竟显得那么的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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