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两千年前:奉朝的宰相商鞅,在变法成功后,咸阳城内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行旅商客到秦国来旅行,做生意时,投宿的客栈都登记的清清楚楚的。任何作奸犯科的人休想逃过法律的制裁。如果窝藏犯人,还会被连坐处分。因此,民间的百姓都服从法令的规定,深怕被连坐而受刑罚。

一天,商鞅的家人,触犯了法令。因为商鞅平时严刑峻法,得罪了很多朝中大官。这时大臣们纷纷向秦王提出商鞅的缺点。于是,商鞅遭贬官回家,但是,因他管教不严必须接受连坐处分。商鞅只有连夜逃出秦国。但这时咸阳城的城门已经关闭,他请守门官打开城门,守门官却说:“即使是宰相商鞍的命令,我也不能听,因为己经过了时间了”。他只好到客栈投宿,但店主说:“你如果没有身分证明,我不能接受你,这是法律规定”。于是,商鞅只有在家中等待处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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