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元波

李离是春秋时期晋国掌管刑罚的最高长官,作为最高长官,他执法如山、公正不阿,视法律比生命更重要。李离判案,一向都是细致入微,极其认真,他经手的案子从无差错,深得晋文公的信任。

一天,李离在审理一件人命案时,由于听从了下属的一面之辞,致使一个人冤死。后来,真相大白后,李离认为自己身为最高长官,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不但不配再做执法的长官,而且给国家的法律抹了黑。于是,惭愧不已的李离把自己绑起来去向晋文公请罪,请求晋文公将自己处死。

晋文公为李离的这种严于律己的精神所感动,于是为他开脱说:我们每个官员的职务有高有低,因此我们的处罚也该有轻有重。这件案子主要错在下面的办事人员,又不是你的过错,我看就算了吧。

没想到李离却说:臣下的官职最高,从没把自己的权力让给下属;平时享受的俸禄也最多,也并没有把俸禄分给下属。今天我有了过错,怎么可以把责任推给下面的人呢?现在出了错案,我理当承担罪责。还是请大王将我处死吧!

晋文公有点不高兴了,说:按你的这种逻辑,那不是我也有过错吗?

李离回答说:我是掌管刑罚的最高长官,国家法律早有规定:判错刑者服刑,杀错人者要被杀。大王信任我,将执行国家刑罚的重任交给了我,而我却没能深入调查,明断真伪,以致于造成了错杀无辜的冤案,按法律我应受到处置,因此处死我是理所当然!如果我不自觉伏法,那法律的尊严还能受到别人重视吗?说完,李离猛地从卫士手里夺过宝剑,使尽力气朝自己挥去,顿时鲜血迸溅,气绝身亡。

李离把法律的尊严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敢于担当,成为我国历史上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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