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直至成伤.之后就是永远.对不起,即使你感觉不到我.希望在爱情里,每个人都能够被好好的珍惜,透过一些故事看到自己的影子或者是曾经的另一半的影子,下面是小编推荐的最感人的爱情

最感人的爱情透着暗香的花

雪妮在舅舅家第一次见到昌民时,他是个穿白衬衣、黑裤子的男孩,干净得像阳春三月的柳絮。他眉眼温和、身材修长,立在朱红的门前朝雪妮笑。只是轻轻一点头,雪妮的脸就滚烫起来,抓住自己的衣角低着头逃也似的进了门。

原来,昌民是舅妈远方的亲戚,来到这里上高中。雪妮听大人说,昌民的学习成绩极,好,人又乖巧,还经常帮正上初中的表哥补课。雪妮抱着许多童话书去舅舅家。想送给昌民看,她怯怯地喊他民哥哥。昌民轻轻地笑,他说他已经过了看童话书的年纪,他不知道这些书都是雪妮的宝贝。

夏天的时候,舅舅在缸子里装满了五分钱一根的冰棍,然后盖上棉絮。舅舅让孩子们自己拿了吃,但昌民从来不吃。觉得自己是寄养在这里,总归不如在自己家随意。雪妮自己拿了钱想请昌民吃,昌民说他不爱吃,他不知道这些钱雪妮存了很久。

在最热的夏天,雪妮偏要去舅舅家玩。街上的人很少,明晃晃的太阳照在头顶。雪妮穿着塑胶凉鞋,背着小包。跑得气喘吁吁。小包里装着她的玩具一几颗玻璃弹珠、几枚头花、一个小洋娃娃她想把这些送给昌民。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讨好他,只是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给他,听他温言细语地说话就觉得快乐。

那天,雪妮中暑了,她在舅舅家吐呀吐,心里难受得很。昌民用手轻轻地拍她的背,她就哭了。她总觉得自己和昌民之间不够亲近,不像她和表哥那样随意,她可以在表哥面前耍赖撒娇,却不好意思在昌民面前那样。

舅舅让三个孩子一起做瑰课。雪妮用铅笔写字,抬眼看到昌民用的却是钢笔。她问他:为什么不用铅笔写字?表哥插话对她说:你笨死了,考大学的人都要用钢笔。雪妮嗫嚅着,她盼望可以用钢笔写字,都样自己就可以和昌民一起上大学了。

后来。雪妮终于有了第一支钢笔。她欢天喜地地用它写字时,昌民已经在很远的一座北方城市上大学。

上初中的雪妮扎着长长的辫子,有个男孩喜欢扯她的辫子,喜欢和她作对,然后又在放学的路上拦住她,塞贺卡给她。打开贺卡,还有音乐,她把贺卡一直打开着。很快电池就没电了。

男孩再来扯她的辫子,她就去掀他的书桌,她狠狠地瞪他,说:你真无聊。她从《皮皮鲁和鲁西西》的书里看到这样一句话:男生喜欢一个女生就会去欺负她。她隐隐地感到男孩是喜欢自己的。

昌民大三那年到舅舅家来做客,那时他已是英俊洒脱的大学生,一身的自信。雪妮踩着最轻的步子进门。藏在大人身后,有点心慌意乱。昌民还是发现了她,说:二妹,你好!并伸出手来摸雪妮的头发。

雪妮的脸又红了。惹得大人笑道:小丫头还会害羞了。她已经不会傻傻地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摆到昌民面前,只是在日记里写昌民说过的话或有过的表情。

年少的暗恋就是青涩如这般。

过年时,昌民和表哥在空地上放鞭炮,雪妮也要放,但怎么也点不燃,因为风有些大。昌民就把手圈起来为她挡风,当雪妮缩手回来的时候就碰着了昌民,像被烫着似的。可她又抿着嘴笑。

那是她离昌民最近的一次,他握住了她的手。

雪妮记得,她点的这枚烟花叫降落伞,烟花散去的时候,会从空中落下一个纸做的降落伞。她在夜里寻了很久。终于拾到那个小小的降落伞,把它放进盒子里,觉得那是一个纪念。

雪妮上高中的时候,昌民去美国留学了。舅舅老在表哥面前提起昌民,说他如何有出息。

雪妮像呼吸空气一样,想把昌民的名字吸进肺里。她想考昌民上过的大学,虽然那里早已没有昌民。她只是想走他走过的路。想看他看过的风景。

高中三年。昌民偶尔被人提及,只有在雪妮心里最深刻,因为那是把一个人刺进去的感觉。

有同学写情书给雪妮,是大段大段表白的话。雪妮在午后的房间里撕那些信,她打开自己的盒子,里面有昌民送给她的一块口香糖和几页草稿纸。还有那个降落伞。她曾经想向昌民要一张照片。可又不知找什么理由,因此始终开不了口。

雪妮红了脸去找表哥,绕来绕去终于问出了昌民在美国的地址。写了寥寥的几个字寄去,其实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问那所大学的情况,最想问的一句其实是:民哥哥,你还好吗?写的时候,她的心很乱。一直没有收到昌民的回信,大概是搬家了,但是信也没有退回来。

雪妮终于考上了昌民上过的大学。她抱著书坐在校园的槐花树下想,这张椅子昌民坐过吗?冬天的时候,她冻得不行却仍守在楼顶,她想许愿,关于昌民和自己。

雪妮大学毕韭时,昌民在深圳开着一家公司,有了一个家。雪妮想也没想就把学校保送读研究生的通知书撕碎了。她南下去了深圳。深圳的大街车水马龙,一点不像江苏老家那般恬静。

雪妮已经很多年没见过昌民了,走在大街上时她常想,若这一刻遇上了会说什么呢?只是深圳太大,她没遇上他。

夜里,雪妮从梦中哭着醒来,她怎么也找不到昌民,他总是若有若无。

雪妮终于在小区的超市见到昌民。他和妻子推着购物车,他们的背影那样和谐,他成熟了,穿着西装,风度翩翩。他的脸上已经有了男人的刚毅,他的目光轻轻地扫过来,雪妮的心都快要跳出来。她咬住嘴唇低下头去,突然想起一个词近乡情怯。

昌民从雪妮身边经过,他已经认不出她了,或者,他早已忘记那个他喊二妹的女孩。他不知道这十年来,有个女孩追随着他的脚步,朝拜着他,就像朝拜着爱和幸福。

两年的时间,雪妮有很多次和昌民说话的机会。可她不知道说什么。她总是碰见他,在大街上、在街边的咖啡屋、在新开的健身房、在公园、在停车场她偷偷地看着他,只一眼,心就欢喜起来。她觉得,他存在于她的世界就够了。

舅舅给雪妮打来电话说:你怎么不和昌民联系?他也在深圳,你去找他也好有个照应。雪妮含糊地答应着。最后,她听舅舅说昌民离婚了。

雪妮恍然大悟,怪不得最近见昌民时他总是一个人,眉头紧锁。她正在发愣的时候,手机响了。

她接起来听见对方说:二妹,我是昌民,你还记得吗?

她惊得差点将手机摔了出去,嘴唇哆嗦得厉害。昌民说:二妹,你不对,你到深圳两年了也不和我联系,要不是我打电话向姨夫问好,还不知道你也在深圳。有时间我们见见面吧,我来接你。

雪妮用手轻轻捂住手机,不让他听见自己眼泪落下的声音。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终于长大了,他终于孑然一身了。她可以走在他身边了吗?

雪妮在房间里打扮自己,垂着长发穿上最素色的裙子,抹上点点唇彩。对着镜子,她笑得像花似的。她把自己的宝贝放进包里,她想告诉昌民她的成长。

电梯一直不上来。雪妮决定走楼梯,鞋跟落在台阶上的声音虽然急切而慌乱,却又满心的欢喜。

那一日,雪妮终究没有赴上昌民的约。她看着他的电话一直显示在她的手机上,却怎么也接不了,她的哮喘病犯了,忘记了拿药,她只记得带上她的宝贝片口香糖、几页草稿纸和一个小小的降落伞。

她捂住胸口,蹲下去,大口大口地喘气,可是胸口还是很痛。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的手机还在响。接电话的人对昌民说:她死了。

电话从昌民的手中掉了下去。他被巨大的悲伤包围。他似乎看见一个穿碎花裙的女孩,红着脸要他看童话书。那一日他才知道。她原来和他住在同一个小区。他们不到五分钟就可以见面。

他从来没有爱过她,他的悲伤无关爱情。

而她却爱了他许多年。许多年却一个字也没有留下。她的爱只能像开在夜里的花,透着暗香,却无人知晓。

#p#副标题#e#最感人的爱情暗恋你一生

8岁那年,他第一次见到她。他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了件红色的连衣裙。红是那种玫瑰红,纯净、鲜艳而热烈。当她走动时,裙角飘动,像三月里盛开的花。她淡淡地笑,微微地露出洁白的牙齿,像一位公主,光华照人,神采迷人。就这样,他深深地喜欢上了她。在幼小的心里,他多么渴望她是自己的姐姐呵,能够天天见到她,能够让她牵着手,闻她身上散发的阵阵沁人心脾的清香。那年她18岁,比他整整大10岁。她是他邻居家的客人。

18岁,他考上了大学,也长成了一个体格健壮、面色俊朗的棒小伙儿。在学校,他整天一个人躲在图书馆里埋头学习,心无旁鹜,花开花谢与他无关。因为梦里他时常看见她,十年来从未间断。他想自己只有努力学习将来有美好的前程、打拼出一份出色的成就,才能够牵引她的目光,才不枉对她的喜欢。这是一种动力。暗恋就是这样,四季都在心里,苦乐独自体会。可是,在这一年,她结婚了。他一下子跌入了冰冷的深渊。

28岁,研究生毕业,他有了稳定的工作。有许多女孩子追求他,但他的心仿佛死了一样,不为所动。感情这东西,谁能讲得清呢?他听说她生活得还不错,育有一女,也算和谐幸福。他稍感安慰。

38岁,他有了自己的公司,员工上百人,资产超千万。别人都不理解他为什么仍单身,他淡淡一笑,也不解释。每天晚上,他有一个习惯,总开车到她家楼下,看她的身影在窗口晃动。30年了,她已经不再青春靓丽、苗条飘逸,可是,他依然记得多年前的那么一天,她穿着玫瑰红的连衣裙,像仙女下凡一样从他眼前走过,他的心剧烈地颤动,她美丽得令人窒息。他在楼下昂着头,昂成了一道风景,直到她家熄灯,直至夜深人静。

48岁,他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波折,公司倒闭了。本来和他相处得十分要好的一个哥们,却挖走了他所有的中流砥柱,并带走了他的公司机密。他心情灰暗到了极点,他没有家,他的遭遇无法向别人诉说,他从一位大老板变成一个身无分文的人。不过,这从另一个方面,也让他看到了世事复杂,人情冷漠,从而使他感觉到,自己保留在心底一直守护的那份感情是多么纯净啊!

58岁,他听说她老伴患上了癌症。他把自己不多的积蓄寄给了她。他原本是可以送上门的,但他担心她不要,才选择了邮寄。在汇款人那一栏,他写上50年的梦。是啊,50年了。50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即使沧海不能变桑田,但花开花落又有多少载?

68岁,他已经是头发花白了。她老伴最终被癌症夺去了生命,而她女儿远在国外。现在,她和他一样都是一个人了。他搬到了她家隔壁住,没有其他目的,只希望能够看见她,能够照顾她。一辈子都走过来了,他心里平静如水。每天早上见面,他们微笑着打招呼,她已经是一个行动不便的老人了。黄昏时分,他们在楼下的花园里坐一坐。那里的老头老太太很多,他们叙得很开心。但她始终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在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暗恋了她一生。

两年后,她走了。那是一个秋天,黄叶已经开始飘落。早上她没有开门出来,他心里一凉。找人撞开门,她平静地躺在床上,面色安详,像在做一个悠远的梦。

他满眼泪水,肝肠寸断,悲恸欲绝

世间就有这么一种爱情,它不计得失,不讲结果,它只是单纯的一种喜欢,一种爱恋。穿越世俗纷争,跨过时光流年,或许只缘于惊鸿一瞥,也便注定了一生。

#p#副标题#e#最感人的爱情说好了,要相爱一辈子的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英语,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得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

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那样难看,碎乱的头发,又黄又瘦的脸,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不停地哭闹着。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他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

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毋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他更英俊更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却是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

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连城。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已经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当年那两万块她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惟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

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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