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记》中的商鞅传,商鞅是一个令人敬、令人惜、令人怜的人物。令人敬,乃是由于他意志坚定,理想执著,目光远大,行起事来雷厉风行,果断斩决,一意孤行,不计后果。他具备了一切改革家应当具备的优点,又有秦孝公始终不渝的信任,二十余年里放着手,放着心,让他这把锋锐的刀在秦国羸弱多疾的肌体上切割剜除,他果真就在这边鄙戎狄之地做出了一番大事业,让连续几代积贫积弱的秦国一跃而为诸侯列国的前茅,且矛头所向,势如破竹,诸侯敛衽,西面而向风(桑弘羊),奠定了秦统一六国的政治体制基础、思想基础和军事基础。商君相秦十年后,《史记》记载是: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令人惜,乃是因为他是一个善处事而不善自处的人,或者说,他能做大事,却只能做小人。处事练要,为人刻薄。为国谋,善;为己谋,拙。以小人的方法去做大事,事成了,人却败了。郭沫若认为,他与秦孝公都是大公无私的人(顺便提一下,公私分明这个词最早就出现在《商君书》里),其实孝公还有为子孙谋的私心,而商君真是把一切都奉献出来了。《战国策秦策三》记秦国后来的应侯范睢说商鞅:事奉孝公,竭尽自己所能没有二心,一心为公不顾私利,使赏罚诚信而致国家大治,用尽自己的才智,表达自己的思想,不惜承受怨恨,欺骗故友,俘虏了魏国的公子卬,最终帮秦国擒获敌将破败敌军,掠地千里[原文:事孝公,极身毋二,尽公不还私,信赏罚以致治,竭智能,示情素,蒙怨咎,欺旧交,虏魏公子卬,卒为秦禽(擒)将破敌军,攘地千里]商鞅真正是到了把良心都献出去的地步。为了秦国,他把自己的名誉、人格都丢弃不要了。当一个人对一种政治实体皈依到无己的地步,悲剧也就开始了。因为人类毕竟还有更基本的安身立命的原则。这关乎着人类的尊严、价值、幸福的根基,这是人与上帝之间的信诺,是一切一时的政治需要所不能取代和凌驾的。郭沫若都对此不能理解:虽然是兵不厌诈,人各为主,但那样的出卖朋友,出卖故国,实在是可以令人惊愕的事。秦孝公死,那个被商鞅处罚过的太子即位成了新主宰,风声日紧,不祥的阴云越来越浓,已请求退休,蛰居自己封地的商鞅,如芒刺在背,惶惶不安,便带着家属老母要回归魏国。魏人不接受,理由是:因为您竟然能出卖欺骗您的老朋友公子卬,我们无法知道您的人品。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由于商鞅使秦国强大,各诸侯国还不敢得罪秦国,谁也不敢收留他。《吕氏春秋无义篇》就此议论道:故士自行不可不审也。出卖良心去附会政治,抛弃价值去迎合权势,这种大公无私,实在是中国几千年来知识分子常常发作的羊角疯啊。让人怜,又是他被车裂的结局。当他被复仇的人群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故国不接纳他,他只好带着他的为数寥寥的徒属北上击郑,做无望的困兽之斗。他大约想在秦以外自营一块容身之所。他知道他在秦已无立锥之地。那些官衔、封号、连同商於十五邑的封地,顷刻之间都灰飞烟灭。诸侯各国纷纷对他关起大门,如避瘟神。身后是被他割了鼻子、八年闭门不出的公子虔,对他咬牙切齿;眼前是四面竖起的墙壁,一片说不的声音,所逃莫之隐,所归莫之容(《新序》),天下之大,幅员之广,除了那几个死心塌地的徒属,再无他的朋友他以前太无视朋友的价值,太践踏基本的为友之道了。当个人毫无自身的独立意志与独立操持,抛弃一切基本的道德信条而依附体制时,体制能给予你的,当然也可以拿走。一切自上而下的改革也往往免不了人亡政息的结局(假如再没有外部压力或对外部压力说不的话)。聪明绝顶的商鞅难道真的不知道这一天终会到来?在他被车裂前五个月,赵良就警告过他: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老秦王一旦伸腿死了,秦国以罪名来收捕你的,人数会少吗?你的死期很快就要到了!五个月后,可怜的、走投无路的、被世人所抛弃的商君,被杀死在郑国的黾池,然后尸体又被残忍地车裂(此据《史记商鞅列传》。《秦本纪》言似直接车裂)。咬牙切齿的复仇者们杀了商鞅全家,包括白发苍苍的老母。到此时,商鞅又把自己的生命、全家族的生命奉献给秦国了。其罪名真是极具黑色幽默:莫如商君反者!一个把良心生命都献了出来的忠心耿耿的人,最后却得到了反叛的罪名!不知商鞅在目睹自己白发苍苍的老母血溅屠刀的时候,这个力倡大公无私的人,是何等样的想法?所以,对商鞅,我实在不忍心说他的坏话。事实上,我内心里倒给他十分的敬意。在读到他走投无路仰天长叹时,还为他掬一把心酸泪。可是,读完《商君书》,却又不得不说他的坏话。好在《商君书》并不一定全是商君所作,高亨先生认为至少有五篇不是他的,而郭沫若则认为除《境内》篇外,其余均非商君所作。这样,我写下面的文字时,感情上就不是十分的别扭且让我这样自欺一回罢。《史记》中的商鞅和《商君书》中的商鞅,确实给我两个极不协调的形象。如果《史记》中的商鞅令人敬、令人惜、令人怜,那么,《商君书》中的商鞅形象则是令我惧、令我恶、令我恨。事实上,对商君,司马迁的态度也颇暧昧。在写有关商鞅的行事及政绩时,太史公几无一句贬责之词,甚至说出秦民大悦的话来。同时还令人可疑地写了一大段商鞅以帝王之迹干孝公,不得已而后用霸道的文字。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这不能不说有为商鞅开脱之嫌。可是,在传后例行的太史公曰里,他又说商鞅是天资刻薄人也,少恩,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这不颇有点幸灾乐祸的味道么!二《商君书》,一言以蔽之,一曰壹民,二曰胜民。这是我读枯瘠、冷酷、蛮不讲理的《商君书》后得出的结论。壹民,据我的分析,有两层含义,一是,国家只要一种民耕战之民,平时耕田,战时攻敌。其他如学民、商民、技艺之民(《农战篇》所列)、士、以言说取食者、利民(吃利润的人或投资者。《去强篇》所列)等等,则统统是危害国家的虱子,应使他们无路可走,从而逼他们归入农战一途。二是,国民只做一件事:农战。农与战看似两件事,实则是一件事。民为体,农战为用,一体而二用。其目的则在于建立一个绝对一元化的社会,使社会结构简化、单一化、垂直化,社会生活单调化,由一个绝对中心控制:《赏刑》曰:圣人的治国,实行一种赏赐,一种刑罚,一种教育。[原文: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算地》曰:对内,要求人民一律从事农业;对外,要求人民一律尽力战争人民的倾向一致,才肯务农。人民务农就朴实。人民朴实,就安居故土,不愿意外出游荡。[原文:入使民壹于农,出使民壹于战民壹则农,农则朴,朴则安居而恶出。]壹民的目的,当然在于使民朴,也就是愚朴顺从。壹民的具体措施,则是先从经济(利益)的一元开始,然后达成政教的一元:《说民》曰:人民的欲望有千万种,而满足的途径只许有一条(农战)。[原文:民之所欲万,而利之所出一。]百姓的欲望千差万别,而我们只让它们从一个渠道来达成:农战。这就是一切专制国家所津津乐道地宣传的集权的好处:能集中社会所有力量于一途,从而达成一般民主国家所不能达成的目的。至于其中有多少普通民众深被创伤,付出代价,则在所不计,而民众的意愿,更是完全置之度外。《靳令》曰:抱定十个方针,国家就乱;抱定一个方针,国家就治。[原文:守十者乱,守壹者治。]朝廷的利禄,从一个孔儿出来,国家就无敌。[原文:利出壹空者,其国无敌。]《农战》曰:国家实行绝对一律一年,就十年强盛;实行绝对一律十年,就百年强盛;实行绝对一律百年,就千年强盛,千年强盛的国家,就成就王业了。[原文: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强,作壹十岁者,百岁强,作壹百岁者,千岁强,千岁强者王。]

相关推荐 RECOMM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