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单位派我去深圳处理一桩购销合同纠纷。我使出了所有的心智和诚意与对方对接,均未取得理想效果,对方坚持让我们赔偿违约金。他们所依据的仅仅是合同中一处不起眼的期限条款,我们由于工作环节的不紧凑无意中触及了,于是对方怀疑我们的诚信有问题。与我谈判的经理是个女海归,确切说是个回国创业的德籍博士,她彬彬有礼,却咄咄逼人,寸步不让。无论我如何解释都无济于事,几个回合下来,我心力交瘁的同时只剩下了一个念头,认了吧,为了今后的合作,赶快签字走人!谁让我们理屈在先呢!

让人想不到的是,在我最灰心的时候,事情却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机。一大早,当我做好了充分的签字准备时,却被告知不必赔款了。原因是,我的表现让女博士取消了原先对我们诚信的怀疑。突然的变化,让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前一天晚餐后我步行送她回住处,走上马路的同时,我下意识地与她交换了位置,走在了她的左边。当过一个路口斑马线时位置被熙熙攘攘的人流打乱,我再一次调整位置,走在了她的左边。在小区门口分手时,她很认真地对我说:“我改变了对您的看法,我相信,一

个下意识走在左边的男人,一定是个绅士,是个值得信赖和交往的绅士。因为下意识走在左边的人是勇于承担责任和风险的人。”

“一个下意识走在左边的男人是绅士”,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也第一次受到这样的赞誉,看出了女博士受海外文化熏陶的程度。这让我脸红的同时更让我欣喜,毕竟这是意想不到的转机,所带来的直接效益是解除了一个矛盾,避免了一笔不小的违约金。其实,她哪里知道我下意识走在左边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出于绅士所固有的承担责任和风险的习惯,而是由于我的左耳失聪呵。如果我走在她的右边,在嘈杂的马路上我可能听不见她说什么,一路的交流根本无法进行。

没想到,由于我的身体缺陷而养成的习惯动作竟触动了一个人发自心底的感动。而在此之前,左耳失聪带给我的除了生活的不便就是内心的深深自卑。

幼时的一场重病使我左耳失聪,从此不辨立体声,从此搞不清声源的方位,从此与人行走必然走在别人的左边。因听力受限,人也木讷了许多,长大后,职业也受限了许多,与此伴生的烦恼也平添了许多。

上小学时,最不愿意参加的游戏就是“排队传音”了,老师低声告诉排头同学一句话,然后人人贴耳传下去,最后由队尾的同学大声将此话喊出来。每每话传至我的左耳,总会彻底搞错,最后人人捧腹。

由于听力受限,渐渐不再喜欢扎堆的热闹场面,逐渐养成了独处的习惯。随着年龄的增长,因失聪而产生的烦恼才开始一点一点淡去,但受其影响所产生的自卑却不见消除。我想:是到了彻底抛却自卑的时候了,得与失的平衡原来是这样的自然而然。随着“绅士”称谓的获得,我将享受由于左耳失聪所带来的附加馈赠。

我的一位医生朋友说得很在理:“其实你是幸运的,因为当时你得的是急性胰腺炎,危及生命的概率非常高。”是呵,能活下来已是万幸。那场病加之缺医少药的现状几乎要了我的命,是大剂量的庆大霉素抑制了病魔。我为此仅仅搭上了一只耳朵,不是两只耳朵。上苍已很照顾、厚爱,与命相比,耳朵是次要的,所以应庆幸感激。俄国作家契诃夫也曾感同身受,“如果你手上扎了一根刺,那你应该高兴才对,幸亏没扎在眼里。”这话听起来好像专门为劝我而说的一样。

最近我知道了著名的维纳斯原则,它告诉我们,美是有残缺的。知道了这个原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左耳失聪”能与“绅士”划等号了,就应该对得起“绅士”的赞誉并争取更大的馈赠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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