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位教书先生,误人子弟,被人告到县衙受审。

县官问他:你教书常念白字吗?

先生大喊冤枉:纯属诬告,子虚鸟有!

县官一听不对,说:什么鸟有?你把乌说成鸟字,当堂出错。你认打还是认罚?

先生害怕挨打,只得说:认罚。

县官提笔下判:罚鸡三只,兔两只。

先生赶紧回家拿来一只鸡。县官见了,责问道:你为何就送一只鸡?

先生回答说:大人你写的不是罚鸡三只,免两只吗?

县官听了,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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