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当前国企改革中正在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这其中可能就会涉及一个法律问题即被引入的职业经理人的身份就从非国家工作人员变为国家工作人员了其具备了职务犯罪的主体要件。但很多职业经理人对此还存在模糊认识比如下面要讲到的……

    吴二是一名从事大型建筑项目管理的职业经理人拥有英国皇家建造师资质证书可能大家对这种证书的级别不太了解这里用数字跟大家解释下目前拥有这种资质证书的人全球不超过五万人因此吴二在国内建筑行业算得上是顶呱呱的人物。当然一切的成就离不开吴二多年来的艰苦努力长年蹲守在工地与妻儿聚少离多……不过事业上的成就也为其带来了丰厚的回报年收入过百万豪车、别墅、奢侈品一应俱全。

    按理说吴二对金钱的渴望不至于很强烈为什么还会去收受他人的钱财呢为此检察官专程前往看守所与其谈话。

    检察官“吴二你来这边的国企前在天津一家民企工作待遇高达年薪400万这边年薪只有100万你为什么放弃高薪来国企当职业经理人”

    吴二“我来国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这边离家近我可以有时间陪女儿二是国企开发的项目体量很大在全国数一数二很有影响力我也想通过该项目提升我的知名度为自己积累口碑。总之肯定不是为了圈钱来的。”

    检察官“那你谈谈你为什么收项目合作方的钱财”

    吴二“我以为收他们的钱只是一种行业潜规则以前在民企工作时也有很多合作单位的人为了得到一些关照送钱财给我虽然我不缺这些钱但有时候推不掉只好拿着了但收了好像也没出什么问题所以我以为在国企和在民企是一样的。”

    检察官“首先我要告诉你一个认知上的错误你在民企收受别人的钱财虽然没有被追究责任但也是一种犯罪行为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只是你的老板没有追究你的责任而已其次收受钱财没有行业潜规则不论你在什么行业收受钱财都是违纪违法行为最后你到国企工作后你的身份已经转变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了因为你是经过当地党委正式任命的国企干部符合法律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范畴这也是与你在民企工作时最大的不同。”

    吴二默默低下了头“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思考我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没能很好地遵守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多年来积攒的口碑也毁于一旦。造成这一后果的直接原因是我对法律的无知没有意识到自己所谓的潜规则已经是在犯罪了。最重要的是检察官给我讲党委的一纸任命书其实已经改变了我的身份我很惊讶但这就是法律事实。在此我奉劝我的同行们任何情况下都要守住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决不能突破底线特别是将要到国企工作的职业经理人千万不要因自己的所作所为亲手将‘任命书’变成‘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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