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题目各位看官千万别以为我在恶搞历史,事实上李清照与秦桧的亲戚关系是有史料可稽的。

北宋有一个宰相,他的孙女王氏,史书无名,嫁给秦桧。有关王氏的史料很少,但她显然是个河东狮吼式的女子。秦桧后来独相,虽然势焰熏天,不可一世,但在王氏的雌威面前,却只能伏低做小。

王氏不生育子女,影响到秦桧传宗接代,这在古代当然是了不得的事。秦桧仅与女婢生下一子,王氏却将此母子轰出家门。后来有人向秦桧建议,把庶子林一飞复归秦姓。虽然对秦桧来说,这是至关重要而迫切的头等大事,但王氏却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障碍。她一力维护养子秦子的地位,秦子与秦桧无半点血缘关系,却是王氏亲兄的庶子。

王氏是王仲山之女,而王仲山的长姐则嫁给李清照的父亲李格非,所以李清照是王氏的表妹,自然秦桧就成了李清照的表姐夫。

秦桧虽是李清照的表姐夫,但至少有两件事,表明这个表姐夫是靠不牢的。一是李清照离婚。李清照49岁那年,在重病中被张汝舟骗婚,与张打离婚官司,在起诉到判案期间,她必然会拜托亲故。从李清照方面的亲戚而论,权位最高而关系较近的,自然是时任右相的秦桧。但是,她所投靠,并确实为她出力帮忙的亲戚,是时任兵部侍郎、兼直学士院的綦崇礼。綦崇礼与李清照的亲戚关系却是远而又远,并且是秦桧的政敌,在秦桧的罢相制词中使用的责词颇为严厉,因此与秦桧结成深怨。

二是李清照在一次端午节给皇宫写帖子词,却遭秦桧之兄秦梓从中使坏。成语结党营私是有深刻的科学内涵的,盖不结党就不足以营私。按照中国专制传统的惯例,当秦桧权势炙手可热之际,凡沾亲带故者,特别是王氏方面的亲故,一律飞黄腾达,窃据要津。一人得道,岂止鸡犬升天,甚至连鸡虱和狗蚤也可遨游云霄。但李清照显然不是一个因亲戚关系而受惠者。李清照欲将血泪寄山河,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爱国情怀,当与秦桧残害忠良、屈辱苟安于半壁江山的言行相左,成为双方交恶的根本因素。

中国人一般不会不知道遗臭万年的秦桧,但即使是研究宋史的史学家,一般也不知道王继先。宋高宗是十分荒淫的皇帝,他在扬州昼夜淫乐,却受到了好色的惩罚,当金军突击扬州时受了惊吓,丧失生育能力。医官王继先能为他合壮阳药,就受到特别的恩宠,虽然官位最终不过正四品,却形成一股甚至与秦桧相当的恶势力。秦桧独相,视执政(相当于今副总理或国务委员)如奴隶,颐指气使,却必须巴结王继先,甚至叫妻子王氏,与王继先认干亲。

王继先垂涎于赵明诚家的收藏,赵明诚逝世,尸骨未寒,王继先即出面欺压他的未亡人,愿出黄金三百两,收购李清照的收藏。宋代与明清时不同,金银作为流通手段,须与铜钱折价。三百两黄金约折合钱九千贯,九千贯钱当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却仍是低价强购无疑。李清照通过亲戚谢克家出面,上奏论诉。但是,在宋高宗的偏袒下,李清照与王继先的官司,却以李清照的败诉告终。

李清照所以没有在《金石录后序》中提及此事,当然是畏惧王继先的恶势力。据李清照自述,在赵明诚死后,她本人也大病,仅存喘息。她在《金石录后序》中如泣如诉般的叙述,实际上也应理解为对王继先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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