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元波

南朝齐建元二年,王敬则刚任吴兴郡太守,地方上接二连三有人来报盗窃案,弄得他很伤脑筋。处理了几桩案子后,他发现小偷之间拉帮结伙,互通信息,相互掩护,形成了一个人数众多的偷盗集团,为害一方。

一天,官府又抓到了一个小偷,小偷对所犯之事供认不讳,当时的法律对这种小偷小摸行为只能处罚,不能治罪,正是基于此,这些小偷才肆无忌惮,屡教不改,官府也拿他们没什么办法,无非是抓了放,放了抓,治标不治本,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王敬则决定从这个小偷开始,整顿一下这些人的小偷小摸行为,让他们不敢偷,不能偷,从此改邪归正。于是,就派人把这个小偷的亲属统统传到大堂上。众人到齐后,王敬则说道:你们家族中出了这种鸡鸣狗盗之徒,实乃长辈不教之过。我今天当着各位的面,好好替你们教训他一下。说完,王敬则下令将小偷绑在柱子上,抽他一千鞭子。抽到二百鞭时,小偷禁受不住,哭爹喊娘,直呼饶命,亲属们也纷纷跪下替小偷求情。王敬则便叫停止抽打,对小偷说:饶你可以,你行窃扰乱治安,危害百姓,现在给你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罚你长期打扫街道,为大家做点公益之事。小偷只好答应了。从此,每天清晨打扫街道。过了一段时间,小偷碰到王敬则上街,向王敬则诚恳表示悔过,请求免掉扫街这一丢人现眼的苦差使。王敬则说:你真有意悔意的话,自然可以赦免你。不过你必须检举出别的小偷来替你扫大街。小偷答应了。此事一传十,十传百,城里的小偷都知道了,人人自危,怕被认出,纷纷逃跑。从此,吴兴郡治安良好,再无偷盗之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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