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华是一个女英语老师,年方30,单身未婚,曾在北京一所著名中学任教。一天下午,李景华不小心丢了手机,正独自一人在办公室郁闷呢,结果被一个男学生看见。男学生姓胡名一天,才17岁,但已经长得人高马大,是学校学生会主席。

李景华心情季度郁闷,想找人诉说,却一时找不到人,这时候有个男生来,就把自己的烦恼跟这个胡一天诉说。进而,下班后两人又到外面的咖啡厅喝咖啡,当日两人聊到很晚。

之后两人又几次到咖啡聊天。7天后,这个胡一天手捧红玫瑰送到李景华的面前,李景华虽然表示拒绝,但是并没有严厉的责备他,胡一天见状,将玫瑰花塞到老师手中,老师也勉强接受了。

自此字后,学生胆子越来越大。有一次,在一咖啡厅内,胡一天抱住李景华狂吻,李景华力气小,推不开他,只好任由他放肆。回家后李景华在自己的网络日记里写了今天他在XX咖啡厅吻了我,推不开他,只能任他吻着,知道这样不对,以后再也不能这样了。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几天后下了晚自习,胡一天约李景华来到到学校后面的树林,刚见面就要非礼李景华,李景华拼命反抗。胡一天开导李景华说:你如果不喜欢我为什么前几天让我吻你?你如果喜欢我那么今天就让我们快活快活!

见李景华还不同意,这个学生又说:你既然已经让我吻过了,再让我摸几下又有什么分别呢?

李景华说:那摸几下可以放过我吧。

胡一天也不说话,把手伸到李景华的衣内肆意揉着,慢慢的他的手开始往下身移动。

李景华又开始反抗了。

这时胡一天又说:摸哪里都是摸,摸下又不会怀孕。何况,你身体不也有反映了吗?

一句话问得李景华哑口无言,的确刚才的触摸和亲吻让她身体也有点点的兴奋,只好任他继续放肆。

而后,胡一天打算拉李景华到旅店开房。李景华不从,胡一天又说: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只要你我双方都快乐就不要想那么多,怕啥子嘛!?.......

胡一天又说了很多很多......

在胡一天的开导和身体上强烈的刺激下,李景华也有点迷糊了,最终答应和这个学生开了房。

回家后,李景华又一次在日记中忏悔,并详细的记述了从头至尾的情景,并打算和这个学生断绝关系。

俗话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胡一天不断骚扰李景华,李景华抗不过他,只好多次和他发生关系。而随着发生次数的增多,李景华的思想也在潜移默化的变化着,由最初每次胡一天都要颇费口舌的开导一小时,到后来李景华主动脱光衣服告诉他:快点弄,完事还要回家吃饭呢!

因为胡一天还是学生,没有钱,所以每次开房都是李景华花钱,就连买避孕套都是从李景华钱包里拿钱,时间一长李景华开始不满,为这事偶尔还发生争吵。

胡一天赌气,坚决拒绝戴套子,强迫李景华吃避孕药。而李景华担心避孕药对身体不好,并不经常吃,而她们却几乎天天发生关系。终于,不小心李景华怀孕了,没办法只好到医院去做掉。

纸里包不住火!,终于医院的票据被胡一天老妈发现,进而将事情告到学校,最后检察院提起公诉,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

李景华最开始并不想和学生发生点什么,可是在生软的硬兼施下,她就范了,最后铸成大错。

大家觉得,像这样的情况,李景华和学生相比,哪一方责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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