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亚静绝望地发现,邓安城又睡着了。

他居然又睡着了。

他以一种无比舒服的姿势把自己安置在沙发上,背后是两个肥大的靠垫,他深深地嵌在了两个靠垫里。一条毛毯把他从脖子口裹到脚上,使他看起来像个打了包的婴儿,再配上他那张开始发胖的圆脸,怎么看都是个老婴儿。这老婴儿像蜂蛹一样把自己缩进毛毯里,偷偷地,低三下四地打着鼾。她敢保证,他一定以为别人听不到他的鼾声,就像一个人把自己装进了瓶子里就自以为谁都看不到他了。她站起身来,双手抱肩,挑起眉毛眯着眼睛左一下右一下地鉴赏着这个毛毯里的老婴儿。

屏幕里的声音和画面还在像河流一样哗哗往外流,溅了他们一身一脸,突然,一段紧张的打斗声硬是从屏幕里挤了出来,兵器一样向他们砸过来。就这样,他都没醒过来。看法国文艺片看睡着也就罢了,那是因为人家慢,确实是慢,一个接吻都能接十五分钟,可是连看美国商业片都能看睡着吗?事实上,他的睡觉堪称是见缝插针无孔不入,能像液体一样流进所有微小的缝隙。而且他还有一项绝技,就是能坐着睡觉。有时候他看起来坐得直挺挺的,走近一看,眼睛已经闭着睡着了,简直让人骇然。春天的时候他陪她去公园赏花,他们坐在长椅上,她正想着不要辜负这一春的花事,却发现他早已经坐在那睡着了,紧闭的眼睛藏在眼镜后,落花落了他一身,这使他看起来分外凄婉,像数九寒天坐在雪地里一样料峭。

然而还有更可怕的,有时候他和她正坐在沙发上说着话,他就已经清浅地睡着了,因为浅,所以他即使睡着了仍然能坐在那里和她一问一答。然后,他抛下她独自一步一步往深处走,越走越深,直至那些黑色的睡眠完全把他淹没。当她气愤地一把把他从睡眠中拖出来时,他居然还能机警地清晰地接上一句,刚才说到哪了?哦,我想起来了。他一瞬间的表情真像个通灵者,横穿梦里梦外,她不寒而栗。

她悲愤地站在那里,电影收尾的音乐已经响起,他还没有睡醒,岿然不动地坐在那里打着盹。音乐优美悲怆,正好做她此时的背景音乐,简直要把她从地上托起来了,这种诗化会麻醉她此时的悲伤,她不要。她伸出手去,哐一声把电视关了。音乐和画面戛然而止,突然都被收回到那只匣子里了,屋里出奇地冷清和空旷,似乎突然之间比原先大出了一圈。屋里的空气忽然变稀薄了,邓安城猝然惊醒,在他醒来的一瞬间,他困惑地眨着眼睛,然后,有些惊恐地看了余亚静一眼,像个屡教不改的犯人知道自己又犯错了。其实他的意识还没有完全从睡梦中抽身出来,嘴上却硬撑着撑出了几个边缘清晰的字眼:完了?怎么才开始就结束了?他一步就从开头跨到了结尾,还抱怨这电影怎么像鱼头宴一样只有一个头一个尾。余亚静开始冷笑,她怎么就嫁给了这样一个男人?她,一个画画的女人居然活生生地嫁给了这样一个男人?

画画的女人分两种,一种是画能卖出去的,一种是画卖不出去的。她属于后者。每次她背着厚厚的画夹到各个画廊找画廊老板卖画的时候,老板们都是同一句话,你的画里缺少独特的元素,你必须找到能够让你脱颖而出的东西。还有的老板慈眉善目地对她残酷加一句,梦想和才华是两回事,不要把梦想当成才华。听到这话她就恨不得一把火把这画廊烧掉。似乎所有的画都能找到归属,都能在一个角落里安身立命,只有她的画流落街头。倘若是真的,她真的不过是把梦想当才华,那他偷偷在心里嘀咕一下也就罢了,可是他一定要说出来,一定要让话长出獠牙来咬她啃噬她才觉得过瘾。为什么要这么赶尽杀绝呢?他们以为她来卖画就仅仅是为钱吗?虽然她真的没钱,但还有比钱更重要的,比如她还需要这个世界的认同。

这种认同简直是她的另一件肉身,只有套上它她才会觉得自己有了人形,走在大街上终于像个人了,不然,即使走在人群中也觉得像走在阴间,孤魂野鬼似的。活成一个人形可真难,和一个人成仙得道的难度估计也差不多少。为了活下去她不得不街头卖艺,坐在广场给人画像,一张人像速写三十块钱,廉价程度直逼乞丐。天冷的时候,她坐在寒风中,连手都伸不开,中午只能啃一只面包。饥饿和落魄像酒精一样使她在画画时产生了近乎癫狂的状态,好比有些狂草是要醉酒后才能逼出生命,她的画因为这种刺激倒是在皮下长出了一层新的血液,但是殊途同归,照样卖不出去。只要画卖不出去,她就永远不能把艺术家三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贴到脸上,她只能是一个坐在广场的寒风中给人画速写的小贩。她只能在孤独中学会一点自我陶醉,但是那点陶醉只让她愈加心酸罢了。

除了画画,落魄,她还得不断更换男友。这似乎是所有搞艺术的女人的共同宿命。当然,除了因为男人的不可靠,还因为爱情本身的娇嫩,以至于稍微沾上一点灰尘,比如钱、性,都会顿时香消玉殒。有时候她一边喝酒一边安慰自己,米开朗基罗不就为了一块面包给人夜以继日地画那些白色雏菊吗?莫扎特不就为了几十块钱发着高烧给人口述曲谱吗?但她毕竟不是米开朗基罗和莫扎特,尽管满口喊着艺术和自由的口号,但自由到三十多岁的时候,她还是决定立地成佛。妈的,姑娘我不画了,找个男人嫁了算了,姑娘搞不成艺术还不能过过日子去啊。可是,这个时候她又发现,嫁人的难度并不比搞艺术的难度低多少,甚至是同样的艰苦卓绝。婚猎市场上的男人打个算盘还是不成问题的,她不年轻,没钱,还是被用旧了的商品,得有折旧价。没有哪个男人会想,她是个艺术家,至少,她曾经是个画画的女人。在他们眼里,会不会做饭,会不会生孩子显然比画画更重要。

画画画不成倒罢了,居然连烟火人生也过不了。做不了女神就罢了,看来连个合格的女结婚员都做不了。结婚可是要以失去自由为代价的啊,她都准备好牺牲了,却发现根本没地方供她牺牲。她好像一个被阴阳两界排挤出来的游魂。她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邓安城的,这个长着一张小圆脸的男人认识她没几天就突然向她求婚。她吓了一跳,似乎摆在她面前的是个圈套。是啊,她拿不出第一次性交,拿不出钱,也不能为男人提供有钱的岳父,而他连她的画都没有看过,不可能是她天上地下那个命定的知音,那他为什么愿意娶一个绝境中的穷女人?难道是因为他实在没有女人可娶吗?也不像,毕竟他有宽敞的房子有不错的收入,还有一副温和的性格。尽管迷惑,但有人愿意娶她毕竟不是坏事,女人们再怎么进化,结婚对她们来说永远不失为一种经典的生存方式。某种程度上讲,婚姻是女人的一种宗教,是恐惧和希望催生出的孩子。

不过也有例外,她大学时一个女同学就坚决选择单身。她说对抗男权的最好方式就是单身。她本名叫李文娟,嫌太娟秀,自己又封号北魁。李北魁说为什么要结婚呢?传统意义上从婚姻中才能得到的一切现在婚前和婚外都能得到,比如,可以同居,可以生孩子,至于性的问题嘛,可以自慰,或者,情趣用品比男人更好用。强大的李北魁一个人漂在北京,穿衬衣穿背带裤在地下室里画画,她望尘莫及,同时也自愧自己从骨子里就不够文艺。本质上就是个俗人还哭着喊着一定要去搞艺术,难怪画不成。她想,悟了就好,浪子回头金不换。

她渐渐开始感到邓安城的好了,因为他从不打听她过去有几个男友,和几个男人睡过觉,似乎他眼睛里所能看到的就是她这个人和她的现在。显然,他没有把她当成商品来消费,也没有把她当成新鲜的土地独占其使用权,这让她心生舒泰。更重要的一点是,他愿意宠她,这谁都能看得出来,他宠她宠到了没有原则的地步。似乎她愿意怎样胡闹都可以,简直是一个父亲领着自己的女儿。就这两点轰然把她击败了,这样一个男人自己送上门来真像是让她捡了个便宜。而她对他在之前有过几个女人根本没有兴趣,连问都懒得问。于是她放下前女画家的身段和这个普通的IT男结了婚。

尽管结婚突兀,婚后也并没有剑走偏锋的迹象。他没有在婚后表现出另一副可憎的面孔,对她的宠爱也没有得手后的减息。唯一让她崩溃的是,他只要面对一切优美的,无用的艺术就会轻而易举地睡着,赏花的时候会睡着,看画的时候会睡着,看文艺电影的时候会睡着,看小说的时候会睡着。而她做文艺女青年做惯了,所以她不能不失望。她想起了李北魁的话,婚姻是个什么啊,就是有一个人无孔不入地盘踞在你生活的每一个缝隙里,他对你的一切了如指掌,连你一天里会什么时间上厕所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就是他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他的灵魂仍然翱翔在你的头顶,遮住你的一切。婚姻就是彻底地交出自由让你无处躲藏。是的,她都明白,可是,这自由倘若不交出去就一直捏在自己手里大约也是块烫手的炭火吧。自由得太久的人竟也像关久了的囚犯,恨不得在大街上拉个人就把自由赶紧拱手相让。

她不能忍受他对艺术的亵渎,每次看到他睡着了她便不由得愤怒,觉得这捎带着也是对她的一种侮辱。可是这男人无趣惯了,她也没本事把一个理科男点石成金,只能不时向他发发脾气以示不满。他认错态度倒是向来不错,大约也觉得自己随时能睡着是件丢人的事情,但凡前一天看电影睡过去了,第二天必买件礼物向她道歉。他如此没有原则地宠着她,很令她的女友们羡慕。可是,只有她自己在心底的某个角落里觉得不对。是哪不对呢,她说不出来,只是,有时候,在他用空洞的眼神看着她的一两个瞬间里,她会有一种悚然而惊的感觉,她突然觉得在那个时候他看的并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人。好像在她身后还站着另外一个人,她猛然回头,身后空无一人,只有她和他。她突然想到,他对她是真的用心了呢,还是这一切宠爱只不过是一种假象?如果是假的,他又为什么要娶她?他好像一只缓缓揭开了盖的瓶子,一缕神秘的气味像一只手一样从她脸上拂过。

而此时,他已经把自己从那种渺远神秘的空洞里拉回来了,陌生地内疚地心疼地看着她。她阴郁地戳在那里,隐隐有种不安。

他们很少做爱,接吻则更少,当然了,做爱都不愿意,何况是接吻。即使做爱的时候,她也会感觉到他会突然心不在焉,似乎一边做爱一边还在想些别的事情。他想别的,她便也想别的,各开各的小差,只剩下了一堆机械运动。但是他会一直抱着她睡觉,每晚都把她紧紧抱在怀里,似乎生怕她在睡梦中就消失了。这种拥抱让她感到满足,也就抵消了他做爱时的心不在焉。可是每次看到他坐在她身边就睡着的时候,她就想到,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心不在焉呢?她越来越断定,他其实从心里根本不爱她,那他究竟为什么要向她求婚?

她开始赌气,扬言要离家出走,他自然是拼命求着她,就差给她跪下了。他脸上的焦急倒不像是装出来的,那就是说,他还是在乎她的。可是到了下次,他依然如故。他像病入膏肓一样,她怎么都治不好他。她只好一次一次地吵,以此来争取他对她的在乎。他便继续求她原谅,送她各种礼物百般哄她,背她上下楼梯。她就坡下驴,以各种理由原谅他。毕竟,她从心里还是依恋着他,因为她很清楚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他对她更好,他已经是她的亲人了,所以也见好就收。只是,今天和解了,明天又开始。这种争吵像枚肿瘤一样,这里摁下去那里起来,终究是内部出问题了。不仅如此,他还是经常会用那种空洞的神秘的眼神偷偷看着她。她感觉到了,背上一阵不寒而栗。

这个晚上,他照旧看电影看睡着了。她不打算叫醒他,在那一瞬间她忽然断定,其实他根本不爱她,而她爱他吗?她在他这里要的不过是一种收留,他们只不过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两个房客。她豁然清醒了,她不能让自己变成一场婚姻中的摆设。既然不爱却还要娶她,这不是摆设是什么?她毕竟有自由之身,她要反抗。剧烈的悲愤让她站在那里瞬间便做出了一个决定,她一定要离家出走一次。他醒来后,故伎重演,而她已经在长期的争吵中长出免疫力了,开始刀枪不入了。这次他休想收买得了她。

第二天邓安城一上班她就开始收拾行装,具体去哪里她还没有想好,只是她必须出门一趟,她要解放自己。等他晚上回了家,这屋子里空空的,她已经不知所踪。也算对他的一种惩罚。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冷笑着。

余亚静驮着一个大背包出门了,她暂时还没有给此行定位。去旅游?太普通了,再说看看山山水水也解决不了她心头的郁积之气,山水不会说话,必得接触些人气才好。去看女友?李北魁倒是闲人一个,但万一被那个女权主义者诱拐得离婚了怎么办?她结个婚容易吗。她承认,无论婚姻怎样让她失去自由,她心里其实并不愿离婚的。去看玉君吧,她连孩子都生出来了,若见了她,必定是满嘴的宝宝满嘴的婆媳关系,她对这种话题避之不及,不能自己送上门去。不如去看看过去认识的那些男人们吧,暗恋过的,暧昧过的,相爱过的,上过床的没上过床的,反目成仇的,统计一下也能凑够一桌饭了。她想起女友陈思办婚礼的时候就特别辟出一桌作为前男友桌,各前男友围坐一圈也其乐融融,吃饭期间还不乏交头接耳地点评了一下今天的新郎:领带颜色太土,脸上的笑容太多,摆都摆不下了,看着俗气,下巴上还长着个大痦子……摆在案上的都这样,说不来脱了衣服还有多少见不得人的地方。男人们个个觉得自己比新郎好,床上功夫也一定比新郎高。他们都没有缘由地自信着。

她决定,把这些已经载入史册的男人再一个个从老照片里拉出来,让他们纷纷复活,仔细看看他们老了没,顺便怀怀旧,感受一下岁月的流逝,再打听一下他们各自是否过得幸福,后来的女朋友有没有她好。最主要的一点是,她想搞清楚,这些曾经认识的男人中间,有谁还爱着她。她知道这个人不是邓安城,那这个人又是谁?过尽千帆历尽磨难之后,是不是才配叫爱情?她想象着,眼睛已经潮湿。

就算再没有爱情了,这一路走过去,把他们逐一拜访,他们肯定会呈现出不同的表情,或惊讶,或喜悦,或生气,而她只是一个观看浮世绘的观众,一个去男人中间调研的女领导。这简直是一个宏伟的计划,她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激动,坐在车站的椅子上就拉出了一个粗略的名单。排序完全是随机的,与年龄与感情深浅都没有关系。她一边兴奋着一边又觉得自己荒唐,难不成还指望有哪个男人在原地等她十年吗?或者,她路上遇到一个合适的男人就扔下邓安城跟着他跑吗?

没想清楚的只好路上慢慢想了。接下来,就是第一站。

第一个男人叫景天,是她的大学同学之一。景天是历史系的才子,余亚静因为仰慕才子而和景天谈了两个月的恋爱。景天出生于书香门第,父母都是教授,家学严格,所以他对自己的吃饭睡觉姿势都要求极为严格,因为《论语》有训,“食不语,寝不言”,“席不正,不坐”,“寝不尸,居不客”。他喜欢余亚静是从她那双手开始的,余亚静正坐在食堂里吃面条的时候,他坐在她对面端详着她那双手,由衷地说了一句,真是宋词里的手,纤指十三弦,细将幽恨传,大约说的就是这样一双手。

他说话有一半用文言。一个黄昏,景天忽然跑到女生楼下找余亚静,余亚静问怎么了,他满脸是汗却一脸端凝之色地说,予于镇上寻得绝佳之黄酒及牛肉,愿与君共享之,请勿退却。所以平素听他说话总觉得像在听文言版的舞台剧。每次吃完饭必须由他来付钱,不如此便没有君子之风。景天的君子之风倒是足够了,可是由于“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他们谈了两个月的时候还没碰过对方的手,两个人每天在一起就是吃饭,喝小酒,对弈,赏月,看花,谈诗,论画。此外,他还主张禁欲,他认为性欲是极不文明的表现。她觉得和他再谈下去就真是要遁入空门了,简直是在和一个清教徒谈恋爱,而恋爱这件事总还是需要一些苟且的粗俗的欢爱加以点缀的。余亚静果断决定撤出。于是,二人和平分手。

电话打通了,景天在某大学门口等她。如今他继承衣钵,已经是这所大学历史系的老师了。余亚静一见景天就觉得这十年的时间白过了,景天看上去完好无损地被扣押在了十年前,仍然是黑色夹克配白色球鞋,衬衣的扣子一丝不苟地扣到最上面一粒,简直是一枚没有遭到任何侵蚀的标本。可不是,他读研读博留校,始终都没有离开大学校园,适宜的环境和温度有助于他的保存。

景天绅士气质不逊当年,请她吃西餐,举手投足间满是英伦之风,俨然是刚从英国回来的。一问,果然在英国游学两载。她想,学中国历史的人也要出国去学吗?但不管怎样,因为海归身份,景天看上去已经是中西合璧,言辞间的文言成分也已经由原来的二分之一蜕化到四分之一了,幸好他说话之间没有掺杂夹生的英语单词没有耸肩,余亚静觉得他还勉强对得起和自己当年的初恋,没有变得太面目可憎。

吃完饭两个人在校园里散步,余亚静问,现在有女朋友了吗?景天点头,有,她弹得一手古筝,她弹古筝的时候我就在一边品茗吟诗,意境自然是好,也算天作之合。就方才她还给我打来电话问我几时回去?余亚静骇然扭脸,已经住到一起了?景天笑而不答。余亚静刮目相看,你……不是打算禁欲吗?景天含齿一笑,那是大学时代的笑谈,不可当真。余亚静也跟着笑,却自己也觉得那笑容又薄又脆,浅浅地在脸上浮了一层。天作之合?原来,知道前男友如今感情性爱均和谐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虽然他早已与她无关,但心里总觉得那是一只自己放出去的风筝,似乎线的那头理所应当要牵在自己手里才好。总觉得他应该对她有些旧情才正常,似乎能为她守节那就更好了。可是,这怎么可能?

她还真想不出一口文言的景天做爱时会怎样说情话,难不成也是文言吗?

路过一座办公楼时,景天问她,要不要去洗手间,这一楼就有。她这才突然真实地感到了景天的变化,若换到从前,景天怎么可能问这样的问题?洗手间这种不洁的字眼怎么可能从他圣贤的嘴里说出?那简直是对他的侮辱。在他心里大约觉得人要上厕所本身就是一件值得羞耻的事情,怎么能堂而皇之地拿到嘴上说?景天的生活应该是吟诗作画,即使孤单的时候,也应该是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可是过了十年,他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提醒前女友去洗手间上厕所了。她不能不感叹岁月造化的伟力。

一顿西餐一席话之后,景天不再留她,已摆出和她作别的样子。他把她送到校门口时还不忘看看表,大约是急着回去见女朋友。她尽管黯然神伤,却觉得景天的君子之风毫不逊于当年,十年前他们没拉过手,十年后还是没有。

别过景天她继续上路。现在她知道,这个前男友过得很好,工作稳定,可安心搞点学问,还有个会弹古筝的女友,并且性生活大约也算和谐。而且,她若不来拜访他,也许他根本想不起她。

她像导航定位一样选好了第二站。这是她的前男友华又唐。华又唐是她前男友里面年龄最老的,他是她的大学老师。大二那年她二十岁,而他已经四十岁了。和景天分手之后,她开始选修哲学系的课程,于是认识了哲学系的老师华又唐。这个男人一直没有结婚,热爱文学哲学,是康德的忠实追随者。尽管在一个学校里,他们却很少见面,基本靠书信和电话来往。两个人每天要给对方写一封长长的邮件来讨论人生与哲学。

就这样,他们在书信中柏拉图了整整一年,与想象中的彼此谈恋爱,每逢他上课的时候她一定要坐在下面仰视着他,那个时候觉得真是爱他啊,觉得如果将来没有他她一定活不下去。一年下来她的邮箱里塞满了他的邮件,几乎全部是他一个人的邮件,她把这些邮件当做证物一样精心保留着,似乎不留点证据就会连自己也搞不清这恋爱的虚实。后来她也问自己,这个老男人究竟什么地方吸引了她?她费力地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他学识渊博,单纯,善良。此外,大约还因为她那时太年轻,人年轻的时候简直像是残疾人,总需要有一个人让自己去仰慕才好。但他们的精神恋爱也就一年为止,无法再生长下去了,因为她想把这段恋爱从电子邮件里解放出来,让它真正见到阳光让它能长大成人。可是,他不愿意,他就喜欢让这爱情像蘑菇一样长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永远不要站在光天化日之下,似乎他们一见光就会死。

华又唐到车站接她。她坐在火车上的时候心里还怀疑能不能认出他来,这男人今年应该有五十岁了吧?五十岁是什么概念,她不敢多想,唯恐再想下去就连车都不敢下了。可是一出站台她便在人群中赫然看见了站在那里的华又唐,简直不想看见都不行。她一步一步向他走过去,一边走一边偷偷打量着他,老了,真是老了,男人从四十岁跨到五十岁,确实是坍塌了不少,除了多了些白头发他身上还长出了一件新的器官,一个大肚子正规正矩被收在衬衣里。离他更近了,他站在那里似乎在努力吸腹,想使自己看起来肚子能小点,再小一点。这时候她已经站到他面前了,她忙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真像一个学生见了自己的班主任。她确实紧张,但更多的却是,她不忍心看他。可是这一低头,她的视线还是不小心落在了他的肚子上。他立刻感觉到了,双脚微微往后一缩,像是恨不得把自己凭空拎起来一样。

他帮她拎包走在前面,她跟在后面看着他后脑勺上的头发。看得出,他今天的头发是经过刻意收拾的,乱蓬蓬地向上竖着,以挣扎出一种年轻的姿态。大约他也是不甘心无声无息地步入耄耋吧。

十年前,他们就在一个学校里还要靠邮件来往,十年后他一步到位,直接把她带到他家里了。看来他至今还没有结婚,两室一厅的房子里只有他一个人的迹象。白色的地板在灯光下亮晶晶的,如一潭湖水,湖面上浮着几件家具,她可以想象到他平时一个人在这屋子里走动的时候,就像一个人划着一叶孤舟从屋子这头摆到那头,偶尔在那只岛屿般的沙发上发发呆抽支烟。

他去厨房给她做饭,她站在那里还是有些措手不及。回想一下,和这个男人之间所有的血肉相连不过就是一年的书信来往,在那一年里她使尽全力地想从这些冰凉的书信里搜出他的灵魂,抱紧它,温暖它。当最后这些书信像落叶一样从她手里飘走的时候,她还是真正地悲伤了,那段时间她难过得不能自抑,每天去学校后面爬山,一个人坐在山顶上看着落日抽烟。从恋爱到分手,他们之间连手都没有拉过,更不用说接吻做爱,可是这一年的精神恋爱却具有原子弹的威力,久久辐射着她。那一年里,她一直幻想着有一天和他坐在一张桌子前吃饭会是怎样的情景。如今,十年都过去了,她都嫁人了,这一幕幻想才突然跳出来,摇身一变,成了现实。她和他一起走进他家里,两个人坐在一张桌子旁共进晚餐。

他还在炒菜,她坐在沙发上跷着二郎腿,像松鼠嗑瓜子一样慢慢咀嚼着他们之间的那点回忆。再远古一点,他是她的老师,他是坐在神坛上的,她仰视着他,再后来,他从神坛上下来,变成了电话里的一种声音和书信里的一页书签,现在,他居然摇身变成了一个真人,而她坐到了他家里,第一次潜伏进了他的核心地带。

晚饭好了,一盏昏暗的壁灯像一只碗一样把两个人扣了进去。华又唐解下围裙,一边给她添米饭一边说,我经常会想象这张桌子旁还坐着一个人,在陪我吃饭。有时候我还会想象出一个孩子,也在陪我们吃饭。说句实话,这么多年里,你是唯一一个陪我吃晚饭的女人。她有些心酸,又不能不得意,对他来说,她显然是空前绝后的,她之前他没有女人,自她之后他也再无女人?这简直是在为她守节。于是,她很是垂怜地为他夹了两筷子菜,一边还要假惺惺地问一句,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怎么不找个人结婚呢?她的意思是,都沧海桑田了,我都嫁人了,你居然还在等我吗?他微微一笑,却不说什么,那抹微笑在灯光下被拉得幽深而坚硬,有如青铜雕塑。他十年前对什么不屑时就是这样的笑容,如今这笑容居然丝毫没有被岁月风化,保存如此完整,有如化石。她心里忽然微微痛了一下。

晚饭后,两个人坐在窗前迎着夜风闲聊。夜已深,虫声凄切,往事像洪水一样渐渐把他们淹没了,那些早已灰飞烟灭的细节忽然间都借尸还魂了,一个个排着队走到了她面前,那些深夜里的电话,那些用玻璃纸精心粘好摆在床头的信件,全部复活了。她看着它们忽然眼睛就湿润了。毕竟,和这个男人是真的爱过啊,就算连手都没有碰过,那也是真的爱过啊。这时候,邓安城的电话又不识时务地响了,她果断挂掉,这是离家出走后她第二次挂他电话。她离家出走三天了,他居然只给她打过两次电话。挂完电话她还不解气,干脆关机。这时候,华又唐看看表说,不早了,该睡了。你睡那间卧室,我都给你收拾好了。

她有些幽怨地走进了那间卧室,虚掩上了门。十年前他们没碰过一下手,看来,十年后也不过是完璧归赵了。她关了灯,睡在床上闻着竹席的清香愈加睡不着。她躺在黑暗中像只蜘蛛一样仔细捕捉着隔壁卧室的所有动静。他像是也躺下了,脚步声消失了,两间卧室同时沉到了最深的寂静里,像海底的两艘沉船。她又翻了个身,还是睡不着,她自然是睡不着的,难道她此行的目的就是来和他聊聊天怀怀旧?可是,如果不是为着聊天怀旧,她又是为什么来的?难道是想证实一下他这么多年后还爱她吗?怎样才是证实?睡到一起是证实还是不睡到一起才是证实?她迷惑了。她内心如此翻江倒海,而隔壁却是如此波澜不惊,真是让她受辱。看来,他们之间与肉体划清界限的精神恋爱是要永垂不朽了。

突然,她听到了门外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脚步很轻,但在寂静中什么都被放大成庞然大物了。她把心提到喉咙里专心捕捉着这缕脚步声,近了,近了,终于,这脚步声在她卧室门口戛然止住了。门是虚掩的,形同虚设,只一碰,便嘎吱一声咧开了。她忽然就明白了自己刚才为什么没有关门,真是心照不宣啊,两个人不过是像打太极一样虚晃了几招,半推半就着,还是晃到本质上来了。他光着脚像架影子一样虚虚实实地向床这边移过来了。最后,他坐到了她床边。他的影子是僵的,她躺在床上也是僵的,两个人像两张干而脆的剪纸,似乎一碰就会碎。

他静静地犹豫了半天,好像终于下定决心了,在她身边躺了下来。她看不清他的脸,只是能感觉到他发福的身体像一堆熟食一样在清凉的黑暗中散发着一种荤腥的肉感。甚至,她都闻到了他那只大肚子的气味,像一只烤熟的香肠。毕竟是五十岁的男人了,可她为什么要给他留门?就因为十年前的壮志未酬?她觉得他不碰她其实是在侮辱她?他们都喑哑着,一句话都没有说他的一只胳膊就向她伸过来了,仿佛是觉得这只胳膊太多余了,要给它找到一个好的归宿。她没有反抗,枕着那只胳膊就势躺进了他怀里。就是已经躺在他怀里了,她仍然不忍心去碰那只肚子,仿佛那是只什么卵,一旦碰碎了就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会钻出来齿啮她和他。

他们横跨十年岁月一步到位,拉手这样无足轻重的程序就被直接忽略掉了,两个人先是锈迹斑斑地接了个吻,然后就骨节生疏地抱在了一起。然后,然后,他们开始手忙脚乱地做爱。她惊讶地发现,他居然是个处男。她躺在那里手足无措,但是又不忍心看着这五十岁的男人提着一只大肚子上下求索,她只好暂时充当了老师的角色,教这个五十岁的当年的大学老师怎么做爱。一边教他一边忍不住还要想,至于吗?至于吗?真为她守节也不能守到这种地步吧。五十年啊,不是五十天,他是怎么熬过来的。想到这里,她更觉得肩上任务艰巨,简直觉得自己有义务和责任去弥补他这五十年的荒芜岁月。

他们终于做成了一次,然而,做爱的后果是,他并没有对她感恩戴德,相反,他几乎要和她反目成仇了。原因很简单,他是她的老师,就算再过一百年一千年,他都是她的老师,就是他死了,他的魂魄也是她的老师,她生是他的学生死是他的学生,怎么能够在床上翻身做起了他的老师?这不是侮辱是什么?这种侮辱的威力足够他和她死生不再相见。他从床上爬起来后,屈辱而愤怒地说了一句话,我再也不要和女人做爱,做爱很丑陋,很丑陋,一点都不美。我再也不要女人。

她赤身裸体,愕然地坐在那里,她到底做错什么了?她看着这个伤心欲绝的男人就像看着一个被自己亲手强奸过的男人。

也许,他确实应该终生囚禁在文学与哲学中,更不该在五十岁的时候才试图从书里出来体验女人与性爱,原来赤身裸体的女人如此之丑陋,做爱就更不用说了。她们都不是诗,她们更不是哲学。这让她想起了斯威夫特发现自己的情人居然会大便,不由得心如刀绞,悲从中来,当即便作诗一首:

啊,我亲爱的人儿

我亲爱的西尔维娅

她在大便

她居然

在大便

此外,他不能不恨她大约还因为,他认为是她勾引了他。是她让他晚节不保。

真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好吧,继续上路。

天上下着小雨,她一个人背着包往空空的车站走,走着走着忽然独自笑起来了。一心想把当年的憾事弥补,觉得这样才能圆满,不留遗憾,不料都已经是些干花,碰都不能碰,一碰便是灰飞烟灭,片瓦不留。昔日的遗憾索性翻了个身,更长得孔武有力,刀枪不入了。她还期望从他这里索取到一些化石级的爱呢,那些专为她一个人留着的爱。这些爱也许在她来之前还真留着,毕竟,他守身如玉,竟不曾和任何女人做过爱。可是她一来,真空被破坏了,于是,里面的东西也瞬间变质了。

打开手机一看,并没有想象中的邓安城的短信一条接一条地汹涌而出,只有一条不痛不瘁的短信,问她到什么地方了,什么时候回去。他不着急,更不害怕,似乎他吃准了她就是去周游世界了终究还是会回到他那里去。她咀嚼着这条短信,不能不愤怒。她厌恶男人们纯粹把她当成一个女人,似乎女人的唯一功能便是上床和生子,简直是男人们的一件用品,但是她也厌恶男人们不把她当成一个女人,不珍惜她不呵护她不怜惜她。女人一心想解放自己,解放来解放去发现本质上自己就是个囚徒,要爱情你是囚徒,要婚姻你也是囚徒,单身着你依然是囚徒。就像站在北极上一样,无论往哪个方向走,其实都是一个方向,向南,一路向南。

就像这邓安城,虽然娶了她,却从来不想搞明白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他无法理解一个画画的女人。一个搞艺术的女人应该是介于男人、女人、男艺术家之间的第四种人。他当然不明白,因为他功力不及,这也不能怪他。可是,他毕竟是个适合做丈夫的男人,不是每种男人都适合做丈夫。离了也可惜得很。男人像植物一样是有不同纲目的,纲目不同,属性自然不同。总不能要求蕨类植物和被子植物长成一模一样。邓安城对她的感情根本不能满足她,她需要爱,她需要男人的心,她如果还想维系这婚姻就应该网罗一批男人在门下。男人可以妻妾成群,女人为什么不能?她也不多要,只要能从每个男人身上得到一点想要的也就够了。然后她把这些采集来的气味放在一起发酵,酿成一种香水。这最后酿成的气味才是她幻想中的那个真正的男人吧。他只能是一个影子,一种幻觉,一只容器。她知道。

下一站是师康。

她认识师康的时候,师康已近中年。他在年轻的时候,把所有遇到的女人都激情澎湃地称做是他生命中不可多得的生命之光,都是他的洛丽塔。在步入中年之后,他仍然乐此不疲地遭遇着一道又一道雷电一般的生命之光,哪怕把他击得五脏俱焚。并且,他还勇敢地说,中年人谈恋爱,要么是艺术家,要么是流氓。而他自然不会觉得自己是流氓,所以,他一句话便把自己所有的恋爱都界定为艺术。现在她回头想想,他那些恋爱还真是艺术。准确地说,是行为艺术。

那时她大学毕业后正在做京漂,每天跟着一帮扎辫子或留胡子的奇形怪状的艺术家们混,出入于各种名目的艺术沙龙,一心想成为一名女艺术家。但她的画一幅都卖不出去,她跟着他们混的唯一收获其实就是能偶尔混顿饱饭。遇到能蹭饭的时候,她就放开腰带拼命地吃,这样到下一顿就不用吃了,可以节省点粮食,即使龟缩在阴暗的地下室里再画一天一夜也暂时不用担心会饿死。

这天她背着自己的几幅画去参加一个私人收藏家的画展,以期能被人相中一幅。在画展空着肚子站了一天,结果仍然是颗粒无收。离开画展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阳光仍然毒辣,到处是金光四射,好像头顶正悬着一千个太阳等着人射下来一样。余亚静穿着颜料斑斑的工装裤,头发胡乱缠成一个髻插了一支铅笔,背上斜背着硕大的画筒,走在街头就像一个佩剑的游侠。顶着满天的太阳漫无目的地走了一段路,忽然看见了路边一家星巴克绿色的LOGO,她什么都没想就推门进去了。咖啡厅里很寂静,只坐着两个男人,一个外国男人正在上网,另一个中国男人捧着一杯咖啡正在窗前发呆,这个男人就是师康。余亚静是在喝完咖啡之后才发现自己身上根本没有钱,只有两块坐公交车的零钱。事实上她身上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有钱了,因为已经变成一种惯性,所以没钱其实已经成了她身上长出来的一件器官,连着她的血肉,只是因为被衣服遮着,她就以为它不存在了。现在,这件器官忽然被人赤裸裸地揪出来了,它疼痛,她也跟着疼痛,毕竟是长在她身上的。刚才就在进星巴克的那个瞬间里,她觉得自己像广场上那座青铜雕塑,高大坚硬无畏,任是什么都摧毁不了她,不就一杯咖啡吗?妈的,还不让老子喝了?

现在,咖啡倒是喝到嘴里了,可是一种深不见底的清醒也开始在她身体里复活了。那就是,她怎么才能不付钱地从这里离开。光线开始渐渐昏暗起来,黄昏快到了,那个外国人合上电脑离开了,那个中国人还坐在窗前岿然不动。她盼着他快点走,又祈祷着不要有更多的人进来,因为人越多,她出丑的概率越大。现在咖啡厅里只剩下她和那个窗前的男人了,必须当机立断,不然真是要因为一杯咖啡钱而把自己扣押在这里了。

她犹豫着叫来了服务生,她低声问他,可不可以把一幅画留在这里作为咖啡钱,她补充了一句,我是个画家。服务生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到反应过来了,第一反应是一笑。这一笑几乎让她崩溃,她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她恨不得把画摔到他脸上:你懂不懂艺术?你们所有这些人究竟懂不懂艺术?你们以为什么是艺术家?你们以为那些衣着光鲜奇形怪状四处走穴授课装逼的男男女女才是艺术家?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就是,他的动作已经破灭于他小室的逼仄,他的步伐和他的手臂被限制地挥舞无从表现一切,他的嘴唇疲惫不堪,他还得戴着镣铐用受伤的手指在墙壁上刻画出他的身体未曾体验过的线条。一切的艺术不过都是在受难。

不过服务生接下来的一句话就把她又摁回到椅子上了,那位先生已经替您付过了。坐在窗前岿然不动的男人在昏暗的光线里向她点头致意。

余亚静问他为什么要替她付这杯咖啡钱的时候,他的回答是,你带着一身松节油的味道背着巨大的画筒,绝望落魄而又无耻跋扈地坐在那里的时候,我觉得你真是性感无比。性感是师康使用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他在形容一切的时候都喜欢用这个妖冶而万能的词语:性感。一句话在他看来可以是性感的,一道菜一道甜点在他眼里也可以是性感的。他说他是闻出来的,他说他嗅觉发达,准确到了邪恶的地步。比如,她在那个下午刚走进星巴克的时候,他就立刻闻出来了,她需要一杯咖啡。

除了滥用性感这个词,师康还恨不得长在星巴克里。他说自从他第一次发现星巴克就喜欢上这个地方了,绿色的阳伞,原木的桌椅,给人一种固执的栖息,一个休憩的蒙太奇空间。与之相比,其他咖啡,比如欧迪,上岛,两岸,简直都是地狱。星巴克适合各个行业的中产们栖息,女人的pORTS套裙,男人的GIVENCHY衬衫。只要有一点时间他都要挤出来去星巴克报个到,发会呆或看会书。他说每次他都点卡布奇诺和本周,放一点牛奶是极限,偶尔配水果杯。他说他在星巴克花的钱已经可以替几个人买一辈子的大米了,他洋洋得意地用了这个怪异的比喻。一个浮华,小资,但内心还算善良的男人。余亚静想。

那个晚上师康请余亚静吃了晚饭。他带她去了一家叫鸟语花香的餐厅,他说这家餐厅的气氛可以用艳压群芳和草莓盛放来形容。烛光下他点了法国鹅肝以及一长串名字的“士多啤梨杂菜鸡胸卷配黑醋杂莓汁”,又点了草莓香软蛋糕,他说这份点心取了拿破仑的概念,将酥皮改成挞皮,突出了蛋糕的层次感。牛油与吉士粉做的蛋糕,入口香软而温柔,再加上这些鸡胸,草莓,蜜蜂糖浆,才能真正给人一种用餐的感觉。他用的是用餐两个字,而不是吃饭。他用餐巾拭了一下嘴角说,其实真正的绅士应该是这样,上午九点半吃早餐,下午四点左右吃正餐,晚上十点钟吃晚餐。天气好的时候会外出打猎或钓鱼,如果天气不好就应该在室内打台球。晚餐之后要喝红酒和咖啡,当然还有更多的谈话和音乐欣赏。至于服装,一个绅士必须穿深色的精纺毛料制成的西装,要么黑色要么夜蓝色,除了绸缎饰边和领口,不能有任何装饰,亚麻制成的衬衫应该干净无瑕,领带应该由朴素的白色细麻制成。领带一定要系得服服帖帖,除非是来一个后空翻,否则它是不会凌乱的。

她说,你应该去开一门课,就叫绅士志。

他手执刀叉表情严肃,脖子里系着雪白的餐巾:现在哪有绅士?连英国的绅士都已经消失了。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向绅士致敬。

一份莫名其妙的菜和一份蛋糕根本不足以使两个人充饥,但他看起来很享受这种烛光下虚弱的半饥不饱,她也只好饿着肚子装矜持。他开始长胖的脸在烛光里凹凸有致,他说他的工作是大型娱乐活动的策划人,就是不停选秀,但他已经厌倦了这份工作,现在他迫切地想换种生活,但还没有想好从何换起,去做什么。他说他钟爱的品牌是碧欧泉,蒂凡尼,纪梵希,当然,钟爱的咖啡是星巴克,他说他的时尚地理可以达到古希腊的雅典娜。他说,准确地说,他不是个时尚策划人,他是个艺术家,他是把一切当做艺术来做的。无论是用餐还是恋爱还是做爱,对他来说都是艺术。

他看了她的画,然后他们喝着红酒又讨论了柯罗和马蒂斯。最后走出餐厅的时候,他问她,是否愿意和他今晚一起住酒店。她愕然,他补充说,男女住在一起不等于就要做爱,还可以聊天可以做别的,他说他骨子里是绅士,永远不必担心他会强迫别人做什么的。她有些苍茫地看着马路,车辆过去的尾灯在夜色里连成了一串珠子,这些渐行渐远的尾灯忽然让她觉得孤独得无处藏身。公交已经没有了,打车?她没有钱。她站在那里背着剑一样的画筒,在夜色中踌躇了几秒钟之后开始往前走。她决定走着回地下室,可能要走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或者走到半夜,她不知道。她头也不回地走,背后没有任何声音,她越走越快,开始流泪。后来她开始大声抽泣了,这时候背后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她也加快了脚步,但背后那双手还是拦住了她。她知道,是师康。

这个晚上他们住在了酒店,一人一间房。他端坐在椅子上和她说,为什么不敢跟我一起住酒店?我是绅士,我不会要没有爱情的性,如果两个人之间只剩下了性,倒不妨试试三人行或者换妻俱乐部,尼采不也叫我们在年轻的时候要适度放纵吗?这是符合哲学理念的。他去了趟洗手间出来说,让我和女人同处一室我其实是有压力的,为了打一个哈欠我还要跑到洗手间去,因为一个世俗的哈欠会使我看起来不够绅士,而上厕所发出的声音会使我不够文明。

她说,这么说你是从不和女人上床了?做爱有时候是很丑陋的。他说,当然有,但一定要爱一个女人爱到能忘记丑陋的地步。她笑,爱到什么地步才能忘记丑陋?对了,你结婚了吗?他说,为什么要结婚呢,我有很多女朋友为什么还要结婚。比如我的一个女朋友,她很性感很迷人,她有数不清的内裤,从JOHN,GALLIANO,JANINE,ROBIN到KENZO,这些性感的内裤像芳香的句子,使人不想也没必要去看破现实的丑陋。为了更顺利地和她做爱,也为了自己的绅士风度,我必须在做爱前一路飞奔着去给她买ESTEELAUDER和HUGO香水,然后,她果然顺利和我做爱了。可是做爱之后我又觉得加倍空虚,性爱这东西,男人倘若付费了便觉得自己像嫖客;不付费呢,女人又会觉得你这是空手套白狼,做了就白做了吗?更是屈辱。虽然美女让人厌恶,因为她们虚荣,渴望过不劳而获的优裕生活,但在事实上,所有的女人都是待价而沽的,都觉得你泡她就不能白泡,你取悦了她她才和你上床。她们不会觉得自己这其实是在卖。所以,我觉得所有的女人心里都藏着一个青楼女子,但是我心里其实一点也不反对青楼,如果可能,我会是青楼行业合法化的杰出推动者。每个男人都应该有自己的青楼,青楼重于泰山,或者,虚假的婚姻轻于鸿毛。这就是我为什么不结婚。

聊到后来,她感到困了,强忍着还是打了个哈欠。他看到了,马上起身很绅士地道别,回到自己房间。倒是余亚静失眠了,这个男人,这个怪物倒还真的算绅士。简直能算作一种可爱了。

过了一周,她接到了他的电话,他约她出来吃饭。她想,他一堆女朋友居然还能分身想起她来?吃饭之前,他把一只黑色的丝绒匣子推到了她面前,她心中忐忑,打开一看,是一块LONGINES手表。她一怔,这是送给她的礼物。她眼前立刻出现了他像个幸福的嫖客一样飞奔进商场给他女朋友买化妆品的情景,现在,又轮到她这了?他为了和她上床,像个幸福的嫖客一样给她买块表?她收了表再像个妓女一样和他做爱?她把匣子合上,问他,什么意思?他像个孩子一样无辜地看着她。这表明我在追求你啊,因为我喜欢你身上的性感。她懊恼地想,靠,说每个女人都是性感的,就不能换个形容词吗?可以说漂亮,不漂亮可以说狂野,为什么一定要说一个挂着一身颜料满身是松节油味的女人性感?她迷惑地看着他说,你不是有女朋友吗?还不止一个。这回轮到他迷惑了,可是这不影响我和你谈恋爱啊,我们又不要结婚,恋爱本身就是迷人美好的。一旦爱上一个女人我是很痴情的,我会倾尽所能地对你好,就算我现在只有一百块钱了,我也会把九十九块花在你身上。真正的绅士都应该是痴情的。

她想,一个爱情至上主义者,一个当代唐璜,一个时代小丑,一个浪子,一个绅士。他可以把爱情当成一项事业,三个五个同时进行,其乐无穷。她真想把杯子里剩下的半杯红酒泼在他脸上。大约是因为她身上的标签,女艺术家应当是最淫荡不过的了,和他正好棋逢对手,两人一凑,恋爱就是行为艺术。他说他真正喜欢的是在路上在恋爱中的感觉,所以他不想要任何结果,有了结果反而无趣。他说他好像患上了古怪的恋爱开始综合症,他总是在恋爱,可总是在中途就发现这恋爱是罪恶的,他同时又纯洁无瑕,纯洁到连一个女骗子都要去拯救的地步。

再接下来是一些关于抑郁症的治疗记录,断断续续的,一直到三年前的某一天,日记神秘地戛然而止。

她抽着烟,木木地坐在窗前。她想起了他那神秘的目光,他在看她的时候目光永远是飘忽不定的,扑朔迷离的,就像是,他正看着她身后一个渺远的方向,在那里正站着一个隐形的人,那才是与他真正对视的人。也就是说,在这三年的婚姻中,他眼睛里看到的那个人……其实根本不是她。

可是,他为什么要相中她,为什么要相中她来做这个替身?她一口接一口地抽烟,她想起来了,都想起来了,他认识她的时候,是她最落魄最无依无靠的时候,她的落魄和软弱使他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了她,因为,他在人群中要找的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只有这样一个女人才能最大程度地激发出他的父性本能,他才会有欲望去保护她拯救她,甚至他都愿意为她付出为她牺牲。因为,只有这样的付出和牺牲才是救治他自己的唯一药方。

她是一种药引,治愈了他的抑郁症。

她在他眼里不过是一具躯壳,因为住在她身上的真正魂魄其实是牟小红,其实在这三年里的每一个日夜,甚至在做爱的时候,和他真正对话的都不是她,而是牟小红。他让牟小红借尸还魂住在她的身上。于是,他对余亚静付出越多越是纵容和溺爱,他心里就越是平静越是舒服,他就越是有赎罪的快感。事实上,这种快感已经足以让他迷恋了,他迷恋做她的父亲做她的保护人,所以,她就是找一百个情夫都和他没有关系,因为那根本就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甚至希望她出轨,希望她找情人,希望她给他戴绿帽子,因为越是这样惩罚的力度就越大,而力度越大他才越能走向一种真正的彻底的平静。在这种平静中他补偿了牟小红,他觉得自己总算是爱过她了,对她好过了,他可以纵容她的一切,因为这是他该得的惩罚。

在她提出离婚的那一个瞬间里,她把他好不容易维持了几年的平静打碎了,他再次手足无措。所以,他不愿离婚是真的,却并不是因为,他舍不得她。他真正舍不得的是,与牟小红的魂魄之间的那些和平共处的时光。最后,为了保全这种和平宁静跨越阴阳两界的时光,也为了给自己一种彻底的自由,他选择赴死。而从那本日记可以看到,早在三年前,他就不止一次地有过要跳楼的冲动。也就是说,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有赴死的心愿了。

然而,没有一种死是不痛的吧,所以,在人群中看到她的那一瞬间,他匆忙抓住了她。

窗外的黑暗仍然无边无际,一星半点的灯光像幽灵一样瞬间开放再倏忽熄灭。她久久站在窗前,忽然,她从玻璃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那倒影中的女人浑身是透明的,无边的夜色和闪烁的星光正从她身体里穿过,穿过,她把脸贴到玻璃上,看着她的眼睛,那眼睛里面同样深不可测,像藏着另一种陌生的时空。这时候,她浑身一颤,透过这双眼睛,她看到另一个女人正从玻璃的另一面看着她。她认出来了,这绝对不是她自己,可是她觉得她是那么熟悉,她一定在哪里见过她。

她突然想到了,这三年里她在邓安城飘忽神秘的目光里看到的就是这个女人。她流泪了,她做了她三年的替身,现在,她来看她了。她把脸把手紧紧贴在那扇玻璃上,玻璃后面的女人微笑了,她在黑暗中波光潋滟地微笑着微笑着,然后,她的笑容一点一点地荡漾开来。最后,她像~滴水一样融化在了无边的夜色里。

她连连冷笑,她不是不相信他的纯洁与邪恶,而是,就算她是女艺术家,也不想去做一个男人的几分之一或几十分之一。偶尔想起她一回倒像是临幸她了,她还得感恩戴德。此后她不再接他的电话,他们之间就这样匆匆收尾。

转眼几年过去了,她很想见见这个男人却是因为,她对他还是那么好奇,她真想知道,这个绅士在时光里会蜕变成什么样子。打他手机,居然是通的。他像一块礁石再次从海平面上浮现了出来,她远远望过去,似乎已经再一次闻到了他身上佩戴的两个词:性感,邪恶。

他说他要坐三个小时的火车,到了北京也就晚上了。晚上八点,他们终于在约好的饭店门口见面了。他穿着一件洗旧了的KLEIN衬衫,比从前瘦了点,多了一些白头发。两人坐好之后他仍然像从前一样拿过菜单,阴柔地笑着说,我来点,我是很会点菜的哦。她想,这个怪物居然一点没变,活像一枚标本。

边吃饭边聊天,她这才知道他几年前就辞职了,辞职之后他又去考博,现在已经读到博士第三年了,每天正在殚精竭虑地写博士论文,争取明年能毕业。毕业以后呢?她本能地问了一句,心里想的却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再去和二十多岁的姑娘小伙子挤来挤去地找工作么?他说,找工作,我想去做大学教授。

吃完晚饭的时候,她还想,像他这么绅士的人自然会抢着结账了,阔别几年,他又是坐着火车过来见她一面,她是不是应该意思一下,抢着结账呢?可是,他这么绅士的人允许女人结账吗?这时他先说话了,他语气略微有些紧张有些不流畅,他说,我得和你说明一下,我现在在读博,每个月只有一千元的补贴,除此之外我没有别的收入。因为我一心想搞搞学问,没有做任何兼职。而今天来北京以及回去的车票钱就要用掉我一个月三分之二的生活费。也就是说,我现在全身上下只有三块钱,所以,这两天我只能投靠你了。余亚静心里一阵惊愕,勉强摁住没有在脸上挂出来,她急忙招呼服务员结账。

出了饭店的门,接下来面对的就是住宿的问题了。进了酒店余亚静开了两间房,一间自己住,另一间给这个绅士住。进了房间,师康先从手提箱里取出了几件折叠整齐的衬衫,一一挂在了房间的衣架上。来见个她他居然带了这么多衬衫,简直像来参加选美。他脸上又闪烁着那种阴柔的招牌笑容,伸手从衣架上拿下一件蓝色的衬衣和一件白色的衬衣,搔首弄姿地在身上比划着,一边还问她,你说这两件衬衣我明天穿哪件好呢?好像他明天要去相亲一样。她胡乱指指白色那件,算是把他打发了。

他们边喝茶边聊天。她问,现在还去星巴克吗?他说,当然,我经常在星巴克里看书写论文。不过我现在的生活很朴素,我经常会在早晨的时候去学校食堂买三个馒头,早晨吃一个,另外两个放在包里,带到星巴克,中午的时候就喝一杯热咖啡吃两个冷馒头。她半天说不出话来,他自己似乎感觉不到这话里的凄凉,还在剔着小指头的指甲喋喋不休:读博士,你也知道的,是一个人一生中精神最高的时候,也是物质上最低的时候,不过这已经达到抛物线的顶点了。等到博士毕业后一切又会发生改变,等我做了博导的时候,也许又会有很多女学生向我暗送秋波,一向都有很多女人喜欢我的。他这句话让她听出了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他目前没有女人,这也许就是他花掉一个月的三分之二的生活费来看她的原因之一。另一层意思是,他似乎已经拿稳了,只要他一毕业就会有各大高校争着过来抢他这个老博士聘他做博导,而女人则不过是顺手牵羊的事情。

他去了洗手间,她以为他又是进去打哈欠或打喷嚏,以便不要被这些世俗的举动破坏了他的绅士形象。可是很快的,她就听到了洗手间的门缝里挤出的小便的声音,最后,小便完了,他还顺带放了个屁。她在外面听得真真切切,她站起身来急于想找点什么把两只耳朵堵上,她已经不忍心往下听了。她真想撞墙,真想就此打住,永远不再见他,可是,一阵拉链声,皮带声,门一响,他又若无其事地站在她面前了。她忙说,时间不早了,她要去另一个房间睡觉去了。他站在那里,用一种女人才有的风情对着她笑,你可想好了?不要后悔哦。如果手里有把扇子,他一定会用那扇子把嘴遮住半个,在扇子后面轻颦浅笑。靠,大约他以为她这次千里迢迢来见他就是为着来和他做爱的,要不岂不是浪费了他一身的好功夫?读书这两年他大约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简直有了被废弃的感觉。可是……她凛然走出了这房间。

第二天上午,她自己去看一个画展,说好中午之前回酒店找他,但到中午还没看完,她便给他打电话让他自己吃午饭,不要等她了。打完电话她忽然想起来,他身上只有三块钱,能买个什么?一个烧饼?就是找烧饼也要打个车吧,他连打车钱都没有。也就是说,他连酒店的门都出不了,这一个白天他只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或盖着被子看电视,有点雅致那就看书。他得饿一个白天,然后等她回去的时候发现这个绅士已经在酒店里奄奄一息了?她于心不安,看完画展匆匆往回赶,进了房间,看见老博士正在窗前就着阳光看书,脸上倒是生龙活虎。她第一句话便问,中午怎么吃饭的?他立刻像个幼儿园刚被表扬过的儿童一样,表情生动地为自己邀功请赏:我在附近找到了一家超市,然后用我的信用卡透支了四个包子,一瓶水,还有那种拌在一起的浇很多调料的菜叫什么……凉菜?……对,凉菜,我没吃过这样的凉菜,看起来怪怪的。一共透支了十块钱,我已经吃得很好了,真的,饱饱的。我觉得人生真是美好。他一再强调饱饱的几个字,一边说还一边在自己已经发福的腹部划圈圈,以形象地表示他是吃得多么饱多么好,简直是一种享受。

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确实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他走到了她面前,用他的招牌笑容温柔地看着她,一边笑一边还伸手把她垂下来的一缕头发别在了耳后。他离她这么近,她都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扑到了她的脸上,他似乎想伸手抱住她,确实,花掉了一个月三分之二的生活费来看她怎么能抱也不抱一下呢?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打了个嗝,一股浓郁的韭菜包子味迎面袭来,把她呛得后退了几步。她勉强站住,定了定神,才扭头对他淡定地说了一句,走,请你出去吃晚饭。

吃晚饭的时候,老博士的胃口极好,像架推土机一样几乎要把盘子里所有的食物全部吃下去,虽然他刚刚陈述过他中午吃得饱饱的,饱得让他觉得人生都如此美好。她撑着一只胳膊容颜惨淡地看着他吃。这就是五年前的那个绅士?一个绅士为了达到精神上的制高点而让自己落魄到这种境地也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她为什么还是这么难过?

他像只大空桶一样终于把自己填到桶口了,饭桶放下刀叉开始像人类一样说话:你是不是仍然觉得我很怪异?就像你五年前想的一样。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行走在人类反面的半神和半鬼,我觉得我应该彻底做一名人世间的新新物种。我是个艺术家,我应该用一种疯癫去超越艺术家和社会之间永恒的不对称。我想我生来就是为着颠覆常规的,到最后,我的渴望必将战胜所有的障碍,我将是一个当代英雄。所以,你不要可怜我,我宁可你仍然把我当一个怪物也不要可怜我,好吗?

他对着她阴柔地笑,仍然是他的招牌笑容,他的眼睛异常明亮,是下面有一层薄薄的泪光垫着。可是最后失声痛哭的那个人不是他,而是她。她喝多了,坐在那里哭了很久很久,没有人看她,甚至没有人给她递一张纸巾。他们任由她哭去,像纵容一个胡闹的儿童,直到她自己哭累了,累得几乎要睡着了。他把她背回了酒店,像一个绅士,像一个父亲,又像一个小丑。

他们衣衫完好地在一张床上睡了一夜。第二天她宿酒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追忆一下,他们有没有做爱。最后她才敢断定,没有,确实没有。老博士毕竟有绅士的底子,没有趁火打劫,他只是囫囵着衣服在她身边躺了一夜,说是她喝多了,得在身边照顾她。她莫名地松了口气,继而又悲从中来是啊,为什么这么在乎有没有和他做爱?如果五年前和他做爱她会鄙视自己,而五年后如果和他做爱她会厌恶自己,不能原谅自己。五年前他用名表和香水追求她,如果她和他做了她会觉得是在卖自己,五年后,如果她和一无所有的他做爱,她会觉得是在施舍他。不错,所有的女人其实都是待价而沽的。此刻真正心酸的不是他,而是她。

老博士坐着火车回去了,她尽责任地给他买好路上吃的喝的,身无分文的他自然也无法再绅士地拒绝,最后甚至连礼貌地道别都顾不上就转身走了。他们都无以掩饰这不堪的结局。

这么血淋淋的相见让她心生舒服了吗?是的,一个女人应该有追求自由的权利,可是,这样的自由开始让她害怕了。走出火车站,站在天桥上茫然四顾了半天,她终于决定,给李明澄打个电话。

李明澄居然还在北京混着。当年,她和李明澄还有胡亚都住着北京的破地下室,都酗酒,三个酒徒曾一度联手放翻了文艺圈内无数好汉。李明澄是诗人,在当年写给她的无数首情诗里有一句是她多年忘不了的,“真想把我的阴茎剪下来送给你,这一点都不淫秽。”这年头要是有哪个男人敢说自己是诗人送给女孩子这样一句诗,肯定要被对方一苍蝇拍拍死,不要送我什么诗更不要送我一截剪下来的阴茎,送我点能看得到摸得着的东西好不好?房子、首饰什么的都可以。

地下室是最适合文艺青年们滋生的地方,阴暗,潮湿,饥饿,不分白天和晚上,只要不开灯就可以永远浸泡在黑暗中,正好适合这种文艺科的菌类生长。他们在昏暗的灯光下画画,写诗,抽烟,酗酒,打牌,性交,堕胎,反正一切都打着艺术的旗号,一切都是为了艺术,好像人类提前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艺术好比是炼金术,可以直接把金属变成金子,每个人都在做这种相同的艺术的梦,于是,这梦把可怕的事情变得不再可怕了。

她跟着他去蹭各种诗会,她不写诗,参加这些活动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混顿饱饭。一次,在诗会上有一个年老的诗人头发花白了,戴着老花镜在众人面前朗诵一首他二十岁时写给爱人的诗,他一边朗诵一边泪流满面。余亚静嘴里塞满了食物,像看一出滑稽戏一样看着流泪的老诗人。她嘴里的食物怎么也咽不下去,好像喉咙被砌死了。老诗人朗诵完下去了,坐在桌旁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东西,都顾不得和旁人说句话。听说他只要有诗会一定到场,就是刮风下雨天上下刀子他也一定准时到场,只要到场一定朗诵这首《致爱人》。吃到后来,她噙着满嘴的食物开始无声地流泪。

就在这阴暗的地下室里,一次醉酒之后,这个声称要把阴茎剪下来送给她的男人突然两眼闪着很邪很亮的光,口齿不清地对她说,要不你找个有钱人嫁了吧,不然你的画这辈子也没人会买,你就一辈子住在地下室里画画?等你有了钱,兄弟们也都跟着你沾沾光。当然你要是过不下去了,先骗上一笔钱然后我再把你救出来,我们一起浪迹天涯去好不好?她不寒而栗,不敢看他,也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过了几天,她便和这个写诗给她的男人分道扬镳了。

电话通了,他还活着,没有落魄而死。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话筒里砸了出来,她连躲都没处躲。只好对着电话说,你还活着?

电话里大笑,多年不见你怎么还这么损?

我是真担心你是疯了还是已经死了,一个诗人能活下来也不容易吧。有一阵子我听人讲你进了疯人院,传说你疯了,在疯人院里还要给护士们写情诗,并要亲手割下自己的生殖器送给小护士。我还联系老胡去探视你,结果老胡那货出国去了,我一个人实在没勇气去疯人院。我怕进去就出不来了。

我要真疯了你还高兴?

我不想你疯也不想你穷,怎样,能请我吃得起一顿晚饭吗?或者,你要是还是四处流浪,住地下室,身无分文,今晚的饭就我请了。

没有你这么糟蹋人的,晚上见面聊吧。你现在在哪?

晚上,两个人在团结湖边的一家饭店碰面了。

她差点没认出他来,当年瘦得像灯笼架子的李明澄已经摇身变成了一个胖子。当年他自己说的,一个诗人怎么可以长胖?一个诗人成了胖子还写什么诗?他的言外之意是,一个诗人万一成了胖子就应该去跳楼。可是,现在,他居然就堂而皇之地提着一身肥肉一个啤酒肚坐到她面前了。

我还担心你已经饿死了呢,原来不但没饿死还摇身变成一胖子了。

我早就不是诗人了,如今我是书商,而且专做那种地摊上的盗版书,前途可是一派光明哪。我这是小书商,京城里那几个大书商哪个不是由诗人摇身变成的?诗人就是一只蛹,割开这蛹,里面蹦出来的还不知道是人是鬼。

怎么就想起去做书商了?实在活不下去了?

确实,差点饿死,当时我身上已经连一分钱都掏不出来了,地下室也住不起了,你也走了,我就觉得我这个人真是应该从天桥上跳下去摔死了事。在通往天桥寻死的路上,我遇到了一个卖盗版书的地摊,盗版的《金瓶梅》,盗版的《平凡的世界》,纸质粗糙得像手纸,十个字里有八个是错字,就这样,十块钱一本,照样还卖得不错。我站在地摊前蹭着看了半天盗版书,摊主见我只看不买就把我轰走了。我便继续向着天桥走,等我千里迢迢到了天桥,天桥上已经站着一个长头发的哥们了。那哥们背靠天桥站着,长发飘飘,神情凄迷,一看就是又一个准备跳天桥的诗人。我顿时觉得惺惺相惜,简直像见到了亲人,在北京混了几年他妈的也没遇到过这种亲切的感觉,就是两个人共赴黄泉前的感觉。似乎只要我们俩往下一跳,我们就真成了亲人了,当然是另一个世界的亲人。

我知道你最后没跳,他跳了没?

我过去问那哥们,哥们,你为哪般要跳天桥?那哥们把最后一支烟掰成两半,我们一人一半,边抽边倚着天桥开始说话。那还用说吗,我们骨子里都不想死,巴不得有个人能拦住自己。那哥们长发一甩,苦逼着脸说自己做什么赔什么,搞音乐也搞不成,做生意也做不成,好不容易问老婆套出来的钱几乎全赔进去了,都没法回去见老婆,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废物。我说敢情哥们你不是个诗人啊,居然是搞音乐的。搞音乐的你寻什么死?你年纪这么轻就这么死了不觉得可惜啊?你死前起码得做点什么事对得住自己吧。做什么呢?嫖娼啊,去嫖了没?他说已经嫖过了,我说你丫还真准备去死啊,嫖都嫖了,身上还有多少钱?他说一共还有五百块钱。我说还有五百呢死什么死,等身无分文了再死也不晚。有这五百块钱我们干点别的去。干什么呢?嫖过了那就去赌啊。把这些最龌龊的事都做一遍再去死嘛。

最后去了没?

我和那哥们说,我们先去赌博再去跳楼怎么样?他说,不行,五百块钱还是留给我老婆吧,不然的话死了也觉得自己是个无赖。我说你丫以为你留下五百块钱就不是无赖了?你把人家的钱全赔进去这本身就已经是无赖做法了,再无赖点又有何妨。他说不行。我说你真他妈虚伪,死都不怕还怕赌博,真是装逼的货。

他跳着脚指着我的鼻尖说,你妈个逼!赌就赌,老子还怕了谁了?我们俩浴血豪赌了一夜赢了两万块钱,真是天不绝人。我们俩拿着这两万块钱反复琢磨能干点什么,只要是能挣钱的勾当就行,我不考虑我的诗了,他也不考虑他的音乐了,我们也先不考虑跳楼的问题了。最后我灵光一闪想起了那些盗版书,我说就做这个,做这个准没问题。我他妈骨头里毕竟是个诗人,只要是和文字沾边的东西我都觉得要亲切些。我和那哥们折腾了几天几夜,把各个美女作家的小说拼凑起来,炮制出一本《婚姻爱情指南录》,我去交书号费的时候,他出着冷汗说我还不如干脆把他推到楼下摔死算了。其实我把书从印刷厂里搬出来的时候也已经做好在书会上引颈自刎的准备了,我那哥们估计也做好再次自杀的打算了。

结果呢?

结果那书火了,连连加印,我和我那哥们一时都手足无措,一时就忙着数钱了,连数钱都不会数。狗日的,就像在书里下了蛊一样,读者尤其是女读者纷纷要买这本书装点自己的门面。没办法,越没文化越这样。我和我那哥们又叫上昔日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出去胡吃海喝,我们像暴发户一样从头天晚上八点吃到第二天凌晨四点,最后吃得都走不动了,就差叫救护车把我们送回去,一个个最后都是横着回去的。

你也就这点出息了。

我们声色犬马了好些天,每天喝各种酒,白酒红酒黄酒啤酒洋酒,一边喝我们还吟诗作画,那感觉真他妈过瘾,像东晋那帮士大夫一样颓废高雅。他妈的,我那时才明白,高雅从哪来的,只要有钱傻逼也能高雅起来。我们喝酒吟诗然后去嫖娼,我一时都怀疑自己不在人间了,两个准备从天桥上跳下去的苦逼瞬间就这样花天酒地了,所以你不能不骂一句,人真贱,是骨头里的贱。这以后我就不写诗了,改做书商了,一开始的时候我和我那天桥上的哥们合伙干,干到后来觉得彼此对书的理念不同,也就分道扬镳了,省得再合作下去就要反目成仇了。人嘛,从来都是可以共患难却不能共享福的。

你的肚子就是这样大起来的?

姑奶奶你想我现在可是生意人,什么是生意人?就是要削尖脑袋往钱缝里钻的,就是要像苍蝇一样只要闻到钱的味道就扑过去。这年头谁的钱是让你白赚的?生意场上酒桌上要的是什么?女人陪男人睡,男人不能也陪睡吧,那就往死里喝酒,喝得肚皮都快撑裂了,喝到头了去卫生间把嗓子里的酒抠出来,吐完再喝吐完再喝,一直到把客户搞定为止。这赚钱史就是血泪史啊,有阵子我的胃彻底喝毁了,吃什么吐什么,喝口水都会把肠子吐出来,有三个月的时间我只吃一种东西,就是从老家带来的玉米面糊糊,就靠喝这个东西把胃养过来了。五脏都伤了,肚子大了点算个什么。

我记得你以前说你是最讨厌诗人变成胖子的,一个诗人吃得太饱也就没有写诗的激情了,一个肥头大耳大腹便便的男人去写诗确实让人觉得怪异,诗歌那么敏感纤细的东西遇上这样一个胖子,就像是这个胖子在走钢丝一样让人悬着。你现在还会不会在追女人的时候拿出你那句招牌诗来:真想把我的阴茎剪下来送给你,这一点都不淫秽?

哈哈,别损我了,如今我要是敢告诉哪个年轻女孩子我是诗人非把对方吓跑不可,这年头,诗人就是怪物,就是反穿了裤衩还飞不起来的超人。

你结婚了吗?

有个女朋友叫西西,西西喜欢有车有房把诗歌当狗屁,我觉得这样挺好,这种女人最容易搞定,也最下贱。西西有两个闺蜜,都长得挺漂亮,都是好吃懒做,我真想把三个人都娶过来,一个正室两个偏房,四个人没事就围成一圈打打麻将也挺好,简直是员外的生活嘛。我还和多名女写手有染,那些女写手,你都可以想见的,和半只鸡也差不多,除了熬夜写作还要和出版商睡,还要和评论家睡。我当年天桥上认识的那哥们更生猛,听说后来特别嗜好美女作家这口,听说哪儿出了个下半身写作的女作家就立刻日夜兼程地赶过去验证是不是下半身写作是不是美女,想尽办法和人家睡上一觉再心满意足地离开。

你真是越活越无聊了。

有谁是不无聊的?我精神上一直是落魄的,以前做诗人的时候落魄,现在其实还是落魄的,钱能麻痹器官暂时缓解疼痛,可这麻醉作用终究还是要过去,尤其是深夜的时候。

现在还有写诗的冲动吗?

说实话,真有,很多时候我真想提笔再写,不为任何人看到,就是想写上几句给自己看,但是下不了手,连自己都觉得自己矫情。我已经回不去了,除非我提前退休了,颐享天年了,就写点诗当养老了,写诗这件事就适合养养老。我时常想起我们住在地下室的那些日子,一个个都能穷死,可是那日子真好,只是,我们都回不去了。你嫁人了我挺高兴,你不画画了我更高兴,其实你不适合搞艺术,我早看明白这点了只是不忍心和你说,所以你的画始终都卖不出去,因为它们连真正疼痛的感觉都没有。现在我很高兴你终于蜕变成人群中一个最平庸不过的女人了。

她眼睛湿润,却笑,你他妈是在骂我还是祝贺我?

他呵呵笑着,今晚要不要再和我去体验一下那句,我真想把我的阴茎剪下来送给你,这一点都不淫荡?这真的不淫荡。我们是被时代抛弃的艺术家,我们其实都是些废人。

她喝干了手里的酒,说,姑娘我早就不画了,你别想着还把我当文艺女青年来睡。

李澄明也笑,哥现在睡什么都不睡文艺女青年,暴殄天物啊,文艺女青年在这时代里混多不容易,对她们要慈悲点。

他们走出饭店他帮她拦好了出租,他在夜色里安详地看着她,丫头,走吧,生个孩子好好活,以前是哥对不起你,哪天没钱了就来问哥要,哥现在除了钱别的都没有了。走吧。

余亚静满脸是泪,坐在出租车上始终没有回头。

出门已经半月有余,余亚静决定打道回府。这些曾经的男人们都过得很好,没有人会想起她,更没有人还爱着她。她已经明白过来了,无论她向哪个方向追过去,都是南辕北辙,她会永远与自由擦肩而过。

不过这样回去多少有点尴尬。其实,如果邓安城的电话一天十几个地追过来,一万个不放心地絮絮叨叨地问她去哪了去哪了又去哪了,她反倒还要在外滞留几日,再多去拜访几个男人。可是邓安城只在开头还偶尔打个电话,后来见她不接干脆就不问了,再后来的几日邓安城看起来消失得比她还彻底。刚开始的时候是她只要一见他打来的电话,便得意地挂掉拒之门外,或者干脆就由它自己响着自生自灭去。过了几天,她的电话从早到晚空空荡荡的,他居然连骚扰都不骚扰她一下了,她等了半天,还是空的,像一只匣子已经见底了,就是翻转过来也不见得能掉出什么东西来。难道出门几日这小子便把她忘了?还是他赶紧趁此良机做点偷鸡摸狗的事情,比如把女人带回家,或者,和前女友约会,就像她出来见前男友一样?她的想象力一天比一天活跃,简直要生龙活虎地从她脑子里走着就下来了。这些被她一手制造出来的想象力围绕着她摧残着她,使她在这一天终于决定,回家。急于想知道真相的气势把她铸造得像一柄急于回鞘的剑,恨不得瞬间便插在和邓安城的那个家里。

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回事?他究竟把她当什么?她出来会见形形色色的男人自然不希望被他打扰,可是,她又逼问那个隐形的自己,她是真的不想被他打扰吗?她是真的不希望他的电话一天十几个地追过来吗?倘若那些电话终日像苍蝇一样围着她转,必定可以满足她的某种虚荣,而她在被满足之后必定会对那些苍蝇不耐烦地挥挥手。但是,如果一只苍蝇都没有,她就不得不考虑了,是不是他们的关系已经彻底变质了,连苍蝇都招不来了。此次出门与其说是为了寻找自由,不如说是欲擒故纵,好让自己更彻底地入套。她必须承认,这种套在世俗中的感觉真的比自由要稳妥要舒服。她奴性十足,她更配做个平庸的女人。

打车到了楼下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她没有打电话让邓安城去车站接她,她要给他个偷袭以观察一下他的表情,另外,她还顺便在脑子里铺设了一些捉奸的场面。万一,万一她一开门,屋里还有别的女人呢,更血淋淋一点,万一邓安城正和那女人做爱呢?假想中的捉奸场面提前让她热血沸腾,血倒着流到了脸上,顿时全身上下力大无穷。因为一心捉奸倒忘了自己其实刚刚从一堆男人身边离开,身上还留着那些男人的余温。

钥匙伸进去,咔哒一声门开了,在开门的一瞬间,余亚静屏息站着,就像打开一只罐头盒,不知道里面会有什么蹦出来。但溅到她身上的只有电视机里流出来的大片大片的颜色和声音。那声音在空空的房间里蔓延着,像一个看不见脸的人在阴暗的角落里唱独角戏一样,寂寞,潮湿,空旷。还有那些颜色,像湿湿的水草一样粘到了她身上。她站在门口举目四望,以便把整个房间俯瞰一遍。然而,几乎是轻而易举地,她立刻看到了横在沙发上的邓安城。毫无疑问,他又是在看电视的时候睡着了,因为知道只有自己一个人,他睡得肆无忌惮,整个人穿着条大花裤衩横在沙发上,一条腿掉在地上,嘴半张着,露着两排森森的牙齿,表情惨不忍睹。余亚静又走到卧室,厨房,卫生间,各视察了一遍,没有人影,更没有任何女人的迹象。她有些小失望,然后换睡衣,打开屋里所有的大灯。

大灯发射出的灯光咣咣把邓安城砸醒了,他一睁开眼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灯火通明的屋子里自然是吓了一跳,差点从沙发上掉下来。再一抬头看到余亚静正站在他面前,更是大骇,立刻像弹簧一样在沙发上坐直,装出正在看电视的样子,嘴上还条件反射地嘀咕着,演到哪了?不是刚开头吗?怎么又到结尾了?过了一两分钟之后,他彻底醒了,这才从沙发上跳起来,惊奇地看着天外来物一般的余亚静,小静,你怎么回来了?怎么也不打个电话让我去接你?余亚静把手揣在睡衣口袋里冷笑,原来你还能想起我是谁啊?我以为我一走你就把我电话给删了呢,连条短信都不给我发。

邓安城提了提大花裤衩,我给你打电话你都不接啊。

不接你就再不打了吗?

你不接我怎么能打进去?

我不接你就不能一直打吗?好歹让我知道你是给我打过电话的,我不会看未接来电吗?连个未接来电都没有。好像我就是空气,好像我对你来说从来就是空气,坐在我身边看电影的时候你能睡着,和我赏花的时候你能睡着,就是陪我逛街的时候你也差点就睡着了。只有把我当空气你才能这么残忍地这么没心没肺地睡着,你根本就没有心,或者你对我根本就没有用过心。我根本就不在你心里。

在这个分析概括综述的过程中,余亚静一边控诉一边理清了自己混乱的思维,她像听人讲课一样侧耳倾听着自己嘴里说出来的话,听到后来她忽然有如醍醐灌顶,自己愣是把自己说清醒了。是啊,这一切的一切其实是因为这个男人眼里根本就没有她。她终于开始承认了。她想起了他以往看她的那些眼神,那些空空的荒凉的渺远的月球表面一样的眼神,他看着她的时候似乎正看着几亿光年之外的异度空间,一切都是神秘的,扑朔迷离的,她走不过去,她就是长出翅膀也飞不到那么渺远的地方。

这个人每天在你身边,和你睡在一张床上,还要和你做爱,眼睛里却从不曾真正有过你,无论他怎么宠你你都能感觉到那种荒凉和孤独。这种荒凉会让你在瞬间觉得所有那些宠爱其实都不过是她一个人的假设,这是多么残酷的感觉。她忽然无比心酸,她捂住胸口有些站立不稳,异样的清醒告诉她,她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她不能再让这个男人像豢养一只动物一样养着她,眼里心里却没有她。他究竟为什么要娶她?

她忽然抬起头来,眼睛里一种很邪的亮光让邓安城吓了一跳。她说,你怎么都不问问我我这些天去了哪里?我究竟去做什么了?你为什么都不问问我?

……我不会干涉你的,你想去哪里都可以,只要你觉得开心快乐,去做什么我都高兴的。

听了这普度众生的话余亚静恨不得把身边的一只青花瓷瓶砸到邓安城身上去。为什么要这么宽容?不,是纵容,为什么要这样?她气急了反而笑起来,她笑着,歪着头看着他,那我告诉你我去哪了,我去看我以前的那些男友,我一个一个去看他们,然后我和他们睡在一起,我和他们一个个地做爱,我和他们全部睡了一遍再回来找你,听清楚了没有?我和所有这些男人挨个睡了一遍。

……只要你觉得好,就好……

咣,那只青花瓷瓶终究是飞过去了,只是没砸到邓安城,直接飞到墙上去了。余亚静差点从地上跳起来,她泪如雨下,却指着邓安城的鼻子歇斯底里地大喊:王八蛋!你这王八蛋根本就不爱我,你根本就没有爱过我一天一个小时一分钟!不爱我为什么要娶我?你把我当什么?当一件家具来摆设吗?还是只把我当成你的做爱工具?我在你眼里根本就不是女人,根本不是!

小静你说什么呢?对~个人好就是要宽容她是不是?只要她觉得幸福就怎么做都可以,你觉得不是这样吗?你要是爱一个人不会这样做吗?就是无论他做什么你都觉得有被原谅的理由,他犯一千次错误你照样会原谅他爱他,一直到最后,到你自己精疲力竭的那一刻到你要死的时候才是真正能停下来的时候。

……

X年X月×日

牟小红整个人都像疯了,我害怕了,我想离这两个女人都远远的,我谁都不想在一起了。可是魏童来看我了,我心软了,我不能拒绝她,我做不到。

……

X年X月X日

牟小红今天出院,我去看她,她不愿见我。她确实不该见我,全是我的问题,可是我能做什么呢?感情就是这样的奇怪,和理智完全没有关系。

……

×年X月×日

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不能再忍受她一次又一次莫名其妙的分手,再一次又一次地复合,我觉得我简直就是个受虐狂。今天在路上碰到牟小红,她瘦得不成样子,我才过去和她说了一句话,她就泣不成声了。她还是放不下,是我对不起她。

……

X年X月X日

我和牟小红又在一起了,我觉得我应该对她好些,可是我就是做不到,我动不动就向她发脾气,似乎是她欠了我。我和她做爱的时候不愿戴避孕套,让她完了自己去吃药。我怎么能这样?我为什么一点都不心疼她?是不是因为我还是爱着魏童?

……

X年X月X日

天哪,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魏童又来找我了,这简直就是没有尽头的苦役。我该怎么做?我真想躲起来谁都不见。

……

X年X月X日

我到现在都不相信,牟小红真的死了。我还是不能相信那个跳楼的女生就是她。我总觉得像在做梦,我总是告诉自己,明天早晨醒了就会发现这是个梦,可是,第二天早晨了我问别人别人仍然会告诉我,牟小红确实死了,她自杀了。其实我早就预感到这一天会来,可是我还是要这么做,我完全失去理智了。

……

X年×月×日

没有人知道,其实她不是自杀的,那个杀人犯其实就是我。我开始严重失眠,我开始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觉,我觉得我应该去自首,是我杀了她。我是个罪人,我不该独自活着。这几年时间里她是怎样对我的啊,每一幕每一处细节我都能想起来,为了看见我,她几个小时地在楼下等我。我打游戏她便带饭上来喂我吃。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却倾家荡产地为我买一件名牌。她用一条命去爱我,似乎把命都给我了,我什么时候想拿就可以拿去,她丝毫不会吝惜。可是我又是怎样对她的?我让她三次怀孕三次堕胎,我嫌她叫床的声音不好听,我嫌她身材不够好,让她去减肥,她来例假了我照样和她做爱。我反反复复一次次地和她分手,每一次每一次都是我提出来的,像扔垃圾一样随时把她扔掉,我受伤了再去找她,她又会回来,然后再被我扔开。她明明知道结局会这样可是还是要一次一次迎头撞上,直到让自己头破血流。

……

X年×月×日

我已经一周没有睡觉了,我不能往窗前站,一站到那里我就觉得我应该跳下去,跳下去我就找到她了。我一次一次地对自己说,跳吧,跳吧,跳下去就好了。其实我害怕睡着,只要睡着我就会看到牟小红正站在我面前,我说你不是死了吗?她说,我舍不得你,我怎么能舍得你,不论我是生是死都舍不得你。说着她就走过来摸我的脚,我说是我对不起你是我对不起你,让我再抱住你好吗?我抱住她了,然后我看到她满脸是血地对我笑。她嘴里流着血说,你终于还是抱住我了。我大叫着醒来,知道自己又梦魇了。

……

X年X月X日

我越来越迷恋这样的梦境,尽管这梦是那样的恐怖,可是我还是想梦见她。只有在梦见她的时候,我才觉得不那么疼痛,我真想沉溺在这样的梦里永远不要再醒来。可是医生还要一再把我叫醒,说我服药过量,这样很危险。其实死有什么可怕的?也就那么一跳。倒比活着轻松吧。我经常在想,牟小红在跳楼前的那一瞬间想的是什么?是我吗?如果是我她为什么连短信都不给我留一条?

这时候水汽渐渐稀薄了,就在这一瞬间里她看到了躺在浴缸里的邓安城。他全身赤裸着,微睁着眼睛沉在浴缸底,他看上去苍白而滞重,像一尾硕大笨拙的鱼。

他淹死了自己,他死了。就在发现他已经没有了呼吸的那一瞬间里,余亚静清晰而恐惧地感到,一种尖利的诡异的快感像电流一样穿过了她全身,那真的是一种高潮的感觉。她静静站在那里,像一截被雷电击过的繁花落尽的枯枝。她紧紧捂着自己的胸口大口喘着气,突然,她看到了镜子里的人,看了半天才辨认出,那是她自己,镜子里的女人脸上忽然划过了一道神秘的可怖的微笑。

余亚静是在清理邓安城的遗物时发现这本日记的。她看了看最开始的日期,已经是十年前了,十年前,他还没有大学毕业吧。她又翻到最后一篇日记,看了看日期,是三年前,三年前不是他刚认识她的时候吗?为什么日记从那个时候戛然而止呢?一种强大而神秘的力量推着她,把她推进了这本日记。

整整一个晚上,她靠抽烟来解乏,通宵看完了这本日记。这本日记从头到尾只和一个叫牟小红的女人有关,没有提到她的名字一次,她从来没有在这本日记里出现过。

×年×月×日

牟小红今天又送给我一条皮带,这个女人一定是疯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生,自己省吃俭用几个月就为了送给一个男人一条皮带。可是我不想要,我对她喜欢不起来,明天让她们宿舍的女生帮我退回去。

……

X年X月×日

一大早就在自习室常用的桌肚里发现了热豆浆和油条。一定是牟小红放的,她居然连我经常上自习的地方都摸清楚了,一定是跟踪过我,这让我觉得害怕,明天我要换个地方上自习。盼望着五一快到,五一的时候魏童就要从山东过来看我了,我每隔两天就要梦见她一次,我已经等不及了,我要带她去大草原。

……

X年X月X日

魏童说她在那边有新男友了,我当晚买了张站票去了山东,是真的,她坐在一个男生的摩托车后面,系着一条漂亮的海盗头巾。她只和我吃了一顿饭就对我说,回去吧,对不起。我当时真想一刀杀了她,不要对我说对不起三个字,我觉得恶心。一对狗男女。

……

X年X月X日

我这么容易就和牟小红做爱了,她一点都不反抗,我知道她不会反抗,我必须靠一个人来忘记另一个人,我在一个月里已经瘦了十斤,我像是死过一回了。

……

X年X月X日

魏童深夜给我打电话说想和我复合,说她还是爱我。尽管她那么深地伤害过我,我却发现我心里爱的人还是她,就在做爱的时候我也经常会把牟小红想成是她。我控制不住自己。

……

×年X月X日

牟小红拿刀子在自己胳膊上割了几刀,她在自残。是我对不起她,可我真的对她爱不起来,就是在和她睡过之后我还是不爱她。我该怎么办?我该选择谁?

……

X年×月X日

魏童再次提出和我分手,我没有任何办法留住她,我在绝望之际又给牟小红打电话,她立刻就来看我了。这让我感动却又让我看不起她,我那么深地伤害过她。她怎么能这样轻易地就原谅我,如果她不够爱我怎么能这样做到。就像魏童对我,她那么伤害我,我还是要一次一次地原谅他。

……

×年X月X日

魏童又来找我,我该怎么办怎么办?我心里已经开始恨她了,可是只要她回头找我我为什么还是愿意和她在一起?我明知道她肯定会再次离我而去我为什么还是要答应?关键是,我像是迷失心智了,我根本控制不住我自己。明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我还是要这样做,我又要伤害牟小红了,我不知道她这次会做什么事。

最后这句话里有一种很诡异的悲戚,悲戚得近于优美,余亚静感觉到了其中的异样,却因为兜头而来的愤怒无暇顾及这句话是从何而来的。她只是屈辱地觉得,自己被骗了。自己一定是被骗了,她说她和别的男人睡了一圈又回来了,他居然无动于衷,他居然不生气不嫉妒不扇她几个耳光不休了她,他居然慈悲地对她说,只要她觉得幸福就怎么都可以。倘若他对她还有一点爱,怎么能容忍她出去找其他男人?更不用说和他们睡觉了。一个男人宠一个女人怎么可能宠到这种地步?不对,一定不对。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根本不爱她。难怪他才认识她几天就向她求婚,难怪她做什么他都不加以反对。可是,一个男人娶了她而不爱她,对她来说这分明是一种双重的侮辱,难道他不过是在收留她?就像收留一只空饮料瓶一样容易?

她抬起两只空空的眼睛绝望地看着他,你爱过我吗?

他的眼睛重新开始迷乱,遥远,深不可测,他眼睛看着窗外的黑暗说,当然,当然爱你。

你爱我就是允许我和别的很多男人睡觉?我是不是应该把我和我以前那些男朋友们男情人们之间的细节都讲给你听?你要不要听?你说,你要不要听?

……

你真不是男人,你根本就不是男人!你这杂种你这隆物!你为什么不生气?你为什么就这么心平气和?难道我在你眼里连个女人都不算吗?难道我就是找来一大堆情夫,每天在你面前通奸你也无所谓吗?

小静,每个人所做的事情自会有它的报应和归宿,你不用管我的感受,只要你自己开心了就好。

这个晚上两个人分屋而睡。余亚静躺了一会又爬起来坐在窗前的椅子上开始抽烟。她静静地一口一口地抽烟,看着窗外。窗外有一种黑暗的热闹,简直不像人间。忽然,一截灰红色的烟灰掉在了她腿上,她的腿猛地一抖,事实上,她全身都跟着猛地一颤。在这深夜里,她突然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她觉得在她和邓安城之间有一种寒凉而鲜艳的赤裸感,就像一块刚刚揭了皮的嫩红色的肌肉,血还没有来得及渗出来,疼痛的神经兀自在上面抽搐着,像一些秋风中的芦苇,凄迷,赢弱,无边无际。然后,芦苇丛深处走来一个人,茫然四顾,举步又止,她迷路了。血色的夕阳落在她脸上,把她的每一根汗毛每一寸皮肤都照得透明。她看清楚了,这个人就是她自己。

她可以接受和一个男人痛彻心扉地爱过却最终没有结果,因为不管有没有结果,她知道她毕竟在他心里停留过,就像是,虽然她再也回不去了,但在那遥远的地方却有一间屋子是专门为她留着的,可以废弃可以荒凉,却永远不能有别的人再住进去,它和她是血脉相连的,只要她不死它就永远不会死。这样活过才觉得生命是有一点光明的吧。人横竖不过是一只只扑火的飞蛾,就为着那一点点光亮也算值得了吧。可是现在,倘若这个男人连爱都没有爱过她,那这段婚姻对于她来说不过就是一只密封的灯笼,冰天雪地里,她围着这只灯笼一圈一圈地转,一圈一圈地转,却根本找不到飞进去的缝隙。

突然她又问自己,为什么她这么在乎这个男人是不是爱她?一个幽暗的声音从深不见底的地方长了出来,像藤蔓一样爬过了她的脊背,一阵阴森的感觉让她一颤。她听见这声音说,因为,你并不爱他。是的,她的泪下来了,她这么在乎他是不是爱她,却是因为她并不爱他。她在结婚前夕的深夜里给女友伦美去过一个电话。她说,女人,你还不结婚吗?我要结婚了。伦美说,就周围那些男人?你让我和他们结婚还不如杀了我,那是侮辱我。她说,女人,你还是这么高傲,这么多年的时光都没把你打压下去。伦美说,你想结婚只是因为你太爱自己。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没有想明白吗?爱情和婚姻从本质上就是不可协调的,它们的本源和规律都是不可协调的。爱情不过是性欲被压抑之后的产物,它并不是天生的,它是后天被人类造出来的。至于美满的婚姻,那难度不亚于自由体操结束时那一串令人眼花缭乱的高难度筋斗,如此高难度的事情,凡夫俗子们只能当当观众了,我就是凡夫俗子,所以只能旁观。她说,可是,你想做爱了怎么办?伦美笑了,这最简单不过了,和人约炮嘛。她说,这样不好,你不怕性病吗?伦美说,其实死又有何妨?你根本不懂生命中那些真正明亮和美好的东西。为它们死是值得的。

是的,当初她答应了他的求婚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太爱她自己。

一切的自由和一切的束缚都殊途同归,不过都是因为太爱自己。

现在,他这种可怕的气定神闲让她猝然惊醒了,看上去她就是有一百个情夫并把情夫带到家里来通奸他都不在乎,他似乎很满足于自己的正室地位,觉得自己只要像红旗一样插在正中间岿然不动就好,管她外面有多少彩旗飘飘。他对她的纵容让她感到自己彻底悬空了,她感到了恐惧。她感到自己变成了一个男权社会的怪物,她披着一张女人的皮囊在做一件男人们才会做的事情。可是,她是如此恐惧,如此不能原谅自己。

她突然了悟到,女人其实是怎样一种下贱的动物。一百年里女人们急吼吼地要在人类文明史中为自己争取一点权利,她们不满足男人为什么可以嫖娼,可以遍地风流,女人就不可以?为什么男人就不用生孩子不用喂奶,为什么女人就必须繁衍子嗣?为什么男人轻易可以得到性爱的高潮,女人却很少会有高潮?可是,男人真的把一点权利交到她手里的时候,她是怎样的恐慌啊。她像接到一块烙铁一样,弃之不及,生怕这烙铁在她身上盖上戳,生怕她被人一眼认出来。就像一个人戴枷锁戴久了,就是给她摘掉了枷锁她一定还要竭力去保持戴枷锁的姿势。

他给她摘掉了枷锁,可是她一点都不感激他,相反,他让她感到了恐惧和怨恨。她在离家出走之前真的是没有打算离婚的,可是就是在那天亮的一瞬间,她做出了决定,离婚。这是唯一为自己补救一点尊严的办法吧。既然没有爱,她就要争取一点尊严。她要以此来告诉他,她不稀罕,她根本不稀罕他赐给她的这场婚姻。她要大义凛然地把它还回去。

她浮肿着眼睛洗了把脸,沏了杯红茶。这时候邓安城也起床了,他睡眼惺忪地和她打招呼,起这么早啊。他的若无其事再次侮辱了她,看来他不仅睡着了,大约睡得还不错,而她却痛彻心扉地在窗前抽了一晚上的烟。她心里又一阵刺痛,啪一声把杯子扣在桌子上,她叫住了他的背影,邓安城你回来,我和你说个事。邓安城站住了,她对着他的背影说,我们离婚吧。

邓安城的脸终于扭过来了,他迷惑地看着她,你说什么?余亚静咬咬牙,又说了一遍,我们离婚吧。邓安城愣了几秒钟,突然一笑,为什么?你开什么玩笑?余亚静用一只手指住了他的鼻尖,因为你根本不爱我,而我也不爱你,人活着还是要有点尊严的,我们已经让彼此没有尊严了,这是何必呢,邓安城的脸色忽然变了,他有些语无伦次了,小静,你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不爱你了?你还在说不给你打电话的事情吗?其实我能猜到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所以我才觉得不应该打扰你,我觉得应该给你空间和自由,我觉得爱一个人就应该尊重她的一切,不应该干涉她的自由。余亚静突然开始大哭,可是你为什么连一点嫉妒都没有?你根本就不爱我,根本根本不爱。邓安城连忙走过来要抱她,她拒绝了,她站在窗前像个烈士一样凛然说道,我已经想好了,我撕心裂肺想了整整一个晚上,而你在隔壁呼呼大睡,我已经明白了……我从来就没有进过你心里去。

邓安城呆呆地站在那里,两只手还是伸出去的姿势,却已经被冻僵了,像一座冰天雪地里的雕塑一般。过了几分钟他好像活过来一点了,冻僵的外壳碎了一地,他突然蹲在地上,哀哀地哭了起来。

邓安城不同意离婚,但是他的不同意更助长了余亚静的屈辱感。这个男人究竟想怎么样?既然不爱她又要拖着她不放,他究竟想干什么?她愈加迷惑的同时也愈加怨恨他,她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个被他劫持的人质,他还真是不松手了。

她两天没再提这个茬,邓安城看起来放心了一点,晚上回来的时候给她买了一条裙子,一大束玫瑰,一进门就下厨做饭。她看得出他是在讨好她,可是他越是这样讨好越让她心里觉得恐惧,因为没有理由,似乎他越是这样精心便越像是前面铺好了一个圈套,只等着她纵身往下一跳了。看她按兵不动,他便愈发上劲了,讨好得简直要到谄媚的地步了。看来真是每个人身上都住着懦夫和奴才,他简直像面镜子,明晃晃地照出了她自己。她开始心惊胆战,这个晚上吃饭的时候,她像上瘾了一样再次把离婚提上了饭桌。他先是不说话,然后他又哭了,无声无息地坐在那里流泪,像条挨了打的狗。她看不下去,扔下筷子冲进了卧室。

此后,他俩都像上瘾了,她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猝不及防地把离婚两个字提出来,每说一次她好像就能痛快一分。而他则一听到这两个字就像中了紧箍咒一样,立刻做出各种可怕的反应,他像个无赖一样又哭又闹,跪下求她,像个女人一样一哭二闹三上吊不惜以死相威胁,反正就是不愿离。她再次感到,他们之间的角色完全错位了,她变成了一个负心的男人,而他变成了一个痴心的女人,她要休了他,而他誓死不从,节烈地要从一而终。天哪,这种角色的错位感让她感到了一种深深的厌恶甚至恶心,原来,她是如此渴望心甘情愿做一个女人,哪怕是做一个下贱的女人,只要这个男人能真正像个男人一样统治她命令她。如果他现在像个男人一样对她说一句,快滚,也许她就会回心转意,她会反过来痛哭流涕地求着他,求他不要离开她。可是,眼前这个男人只会像女人一样哭泣和哀求。她彻底绝望了。

她突然明白了她为什么如此厌恶一个男人身上有女人的魂魄,因为她厌恶她自己,她厌恶女人身上的一切软弱和奴性。

两个人就这样三天两头吵吵闹闹,一个坚决要离,一个坚决不离,虽然不过两个人,却像在家里搭了个戏台,终日你方唱罢我登台,简直是人声鼎沸。余亚静渐渐有了一种入戏的感觉,就像是扮演一个角色久了就难免要借尸还魂地让这个角色真的活过来。如果一开始提出离婚只是意气用事的话,她现在已经有点迷恋这种即将离婚的感觉了。尤其是每次看到邓安城又哭又闹地不同意离婚时,她都会有这种奇异的受虐的快感,似乎是越疼痛越厌恶便越过瘾。她甚至邪恶地怀疑,是不是在邓安城死去的那一瞬间,她的这种诡异的快感也会随之达到高潮。她捂住胸口大声喘气,连自己都觉得恐惧。

无论怎样,他们都停不下来了,就这样反反复复持续了三个月左右,这个晚上,两个人一起吃了晚饭之后,邓安城分外平静地对她说了一句话,你想离那就离吧,明天我们去法院。可是小静,他在去卫生间之前忽然扭头对她说了一句话,如果离婚了,我怕你会受很多苦。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没有一丝血色。他看上去清瘦苍白,似乎身体下面的血管里已经没有多少血液了,他周身有一种近于燃烧的病态而宁静的美。这句话几乎让她流泪,可是她忍住了,目送着他进了洗手间。他关上磨砂的玻璃门,开了里面的灯。她呆呆坐着听到了他放水洗澡的声音,然后她看到水汽在那扇玻璃门之后渐渐弥散开来,像是把那间卫生间淹没了。

她站在窗前,把头靠在窗框上,看着外面无边的夜色。明天,明天他们就去离婚?为什么,他为什么最终还是同意了?原来,她其实并不期望他这么快地同意,甚至,她暗暗期冀的也许只是,这种虐待与被虐的快感永远持续下去。可是现在,一切就要戛然而止了,她突然悲从中来,突然再次感到了那种即将来临的飘零,那种感觉她太熟悉了,也太恐惧了。现在,一切都要重新来过了吗?不,她其实不想的,如果她现在冲进卫生间去求他,我们不离了好吗,那只是我的一个玩笑,我们不说离婚了,从明天开始我们还好好在一起好吗?他一定舍不得她的,他不是刚才还对她说吗,小静,如果离婚了,我怕你会受很多苦。她不想离了,此刻她情愿相信,他是爱她的,如果她愿意去相信她就一定能相信。她等着他,她等着他出来了就对他说,我们不离婚了好吗?

卫生间里的水汽已经弥漫成一块整体了,看起来简直是密不透风,她觉得她不应该冲进去,便泡了一杯红茶,想缓解一下自己的情绪。她慢慢喝完了一杯茶,这时候她有些焦躁了,她又看了一眼卫生间的玻璃门,那扇门还是紧紧关着,门后的水汽还是密不透风。她握着茶杯盯着那扇门有三秒钟的时间,突然扔下杯子跳了起来,她以一种可怕的速度向卫生间的门冲去。门没有锁,门一推开,里面雪白的水汽便汹涌而出把她吞进去了,她走进去,里面什么都看不到,到处是雪白的雾气,倒有一种不在人间的飘渺了。她叫了一声,邓安城。没有人回应,她又叫了一声,这声音叫出来之后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因为那不像是她的声音,像是一种被扭曲被摩擦的金属挤住的声音,尖利,血腥,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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