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香草

我用了五天的时间观察那一堆野兔子的交配,我发现了它们的秘密。这些野兔子喜欢在树叶很厚的地方寻欢,我觉得这有趣极了。我想起我和香草第一次野合时的场景,我们两个把要说的话都说完了,一句也没有了。除了风吹动麦苗的声音,我觉得,我一句话也找不到了。那些说不完的话被我们从兜里掏空了,我们就彼此看着。我们说好了,就那样坐在山坡上的一片草地上,等着太阳落下山去,我们便抱在一起。我们抱在一起滚下山去。

我问香草,饿不饿,香草摇摇头。夜晚像一碗煮熟的玉米粥一样,有香味。我抱起香草,一下滚下了山坡,旋转,再旋转,我的头一下撞在一棵小树上,晕乎乎的,竟然也不觉得疼。树叶子柔软得很,我把香草的裤子褪下了,我还叫她的名字,在夜里,我脱下了她的衣服,叫她的名字,她害怕极了,一边骂我,一边又安静地躺在那里等着我。

那只野兔子竟然也是一样的,它们在树叶上打滚,还唧唧地叫唤。我甚至想,野兔子一定是看到了那晚的我和香草。

野兔子后来被林站的老贺打死了,一共六只,他分三次打死的。

老贺喜欢吃兔子肉,所以,他长了一双很大的耳朵。老贺的父亲是个瞎子,却经常往老贺媳妇的身上摸,所以,老贺就一枪把他的瞎子父亲崩了。这是我听说的,后来,老贺也承认了,他说,他没有想到那枪里真有子弹。

所以,老贺得了一个处分。这是他和我亲近的缘由。

每一次打了兔子,熟好后,他都给我留着,看着我吃,我吃完了,将油抹在袖口上,然后又闻了一下双手,说,真香。

老贺便笑了,说,你知道这野兔子肉为什么这么香吗?

我看着他,他嘿嘿地笑,凑过来说,你天天观察那兔子交配,不明白吗?正是因为这些兔子天天干那美事,所以才香。

说完怪笑着站起来,要走了,又说:我去找你爹学唱戏了。他大声唱了两三句豫剧,双腿向外跨出,很江湖的模样。

我父亲是个唱戏的,这一点我常常不信。因为,在我十六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听他唱过一句戏词,他只会干活。他一直帮一个大户人家驾渡船,有一次,我母亲过河到邻近的村镇,包袱掉入河里,父亲便一头扎入河里,是秋冬交替时节,天气很冷,父亲就这样娶到了母亲。

父亲娶母亲的时候已经三十多岁了,娶了母亲以后,他仍然做长工。在那条河上,他救过无数的人,却独独娶了母亲,是因为,母亲从不问父亲的过去,只是对他好。

我五岁那一年,父亲走了。母亲以为父亲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天天在家里哭。还有一个长辈的爷爷为母亲作主,要她嫁给邻村的一个独眼的老男人。可是,父亲在那年冬天回来了,领了一个病歪歪的女孩子,对我说,是我的姐姐。母亲便也对她好,给她抓了土药,一日三餐地盯着她喝。母亲依旧不问父亲。

我十一岁的时候,姐姐嫁给了一个傻子,那个傻子我认识,小时候,他常常被我欺负,没想到,他竟然成了我姐夫。对于这件事情,我有些反感。我找到香草,我们两个一起在麦田里捆绑了一个稻草人,用尿尿湿了它,才算了事。过不久,我姐姐便病死了。姐姐的坟埋在了那个傻子家地里。原来,父母亲只是不愿意让姐姐没有结婚就死了,尸骨没有地方埋。在旧传统里,没有出嫁或者成家的子女是不能埋入自家的坟地里的,这样就会成为孤魂野鬼,对家里也不安宁。

父亲的过去随着姐姐的死去而被村里人猜测,父亲神秘的身份被传言一点一点剥离,原来父亲是一个唱戏的。更让大家出乎意料的是,父亲竟然还是唱旦角的,旦角是什么,我不大懂,但众人的笑话却是长长的,在院子里,在村落外,在玉米地里或者红薯秧旁边。

村子里的人麦子收完了,有一个老人张罗着收了几袋麦子给父亲,要他唱一台戏给我们,连同收获的欢喜,一起用一个男人的腰肢和女人的声音唱出来。父亲犹豫着,反复着,母亲并不理会这些。

我兴奋得不行,到处炫耀,对着香草、小虎牙、臭虫子以及后街的几个孩子,香草也很兴奋,我们两个便坐在青草上等着日落,我们说了很多话,我们仿佛要比赛着说话,仿佛要把十六岁之前的秘密全都说出来。

我说,我喜欢野兔子,它们跑得很快,它们一直奔跑着,一直奔跑。

我说,我还喜欢野兔子在树林里的叫声,我趴在土地上听过一次,我趴在树干上也听过,那叫声很大,我差一点儿就能听懂它们说些什么了,我害怕听懂它们的话,我怕半夜里它们来叫我商量事情,所以,我听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我说,我最喜欢野兔子安静吃草的样子,它们不吃自己窝边的草,它们跑很远的地方去吃草,它们还不吃花生苗,让那些花生长得饱饱的,好到秋后收获了,让我们杂货堂的老板收了去,炒熟了卖。那些野兔子吃饱了以后还尿一泡尿做个记号,然后躺在草地上晒一会儿太阳。它们直到被林业站的老贺用枪打死之前一直是快乐的,所以,我一定要吃它们的肉,我要是吃了它们,那么,我一定就可以跑得很快。

我说了很多很多,香草都听着,她还笑,她的牙齿露出来,她的牙齿长得太靠外边了,我想,大概是她太喜欢吃东西了吧。

香草也说了很多话,把风和月亮都说完了,我们便抱在一起,滚下了山坡,旋转,再旋转,我的头一下撞在一棵小树上,晕乎乎的,竟然也不觉得疼。

然而,第二天,父亲正在戏台子上面唱戏,村子外十几里处突然响了几声大炮。紧接着,我看到从外面跑来了很多人,有的拿着锅,有的抱着孩子牵着奶羊。更多的人拿着包袱一脸灰尘。

后来,来了一群穿黄衣服的军人,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话,他们把长得最强壮的几个人都抓走了,还抓走了村里好看的女孩,包括香草。

我去追他们,被他们用枪打了回来,那子弹比野兔子跑得还快,一下击中我前面的一棵槐树,竟然击穿了一个洞,我愣愣地站在那里了。我抱着那棵槐树哭了。

好多人都在哭,父亲在戏台上喘着气,到了晚上,便开始咳嗽不止,一周后便入了土。母亲依旧不说话,母亲常常是那样安静地坐着,她不着急,也不生气,高兴的时候也不过是笑一笑,淡漠得很,仿佛天生就看透了世事,来到人世不过是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

那年秋天,我给父亲的坟上添完土,就被母亲送到了两百里外的中牟县的一个远房亲戚家里学剃头。

鬼子来了,男女都要剃光头。尤其是女孩子,更要剃光了头发,怕被鬼子们抓走了吃肉。在乡下,说日本鬼子是吃人肉的,而且只吃女人。所以,剃光了头发就不怕了。鬼子很少抓少年男子的。

师傅是个麻子,姓姜,叫姜大麻子,说是亲戚,他却仍然把我的母亲叫了里面的房间里好长时间,也不知他们商议了什么。总之,出来后,母亲红着脸走了,我已经十六岁了,从母亲衣衫不整的模样里看出了他们的秘密,便觉得羞耻,就在第一次学剃头的时候,我就故意把人家的头剃破了,姜大麻子便打我,说我猪手,笨猪。我在晚上的时候往他鼻子里塞满了盐,还有嘴里也塞满了盐,并连夜逃回了家。

可是,当我饥肠辘辘地走了两天两夜赶回家里,却看到被烧毁的房屋和乱七八糟的杂物,厨房里有几只老鼠,我闻了闻,还没有臭,便用火烧了吃了,我饿坏了,跑到半山腰,看到了几只野兔子在树林里来回地跑,它们仿佛也闻到了空气中死亡的气息,来回地跑,像丢了魂魄一样。

我很想上前去告诉它们一下,可是,我太困了,躺在那里就睡着了。

麦田里的麦子被烧了一大半,浓烟把整个村子笼罩起来,像是一场大雾。

村子里没有逃走的人在麦田里吃烧麦子。我听到他们牙齿咀嚼的声音了,就像野兔子在厚厚的树叶上翻滚纠缠一样。他们咀嚼的声音过于急切了,我还听到了咳嗽声,在大雾里,那些咳嗽声显得特别慢,一声一声,像是父亲的唱词:官——人——呢……

将要成熟的麦穗被火烧了之后,会有一股女人的乳香味。香草的奶子也有一股麦香的味道,我忽然想到了香草,我想,香草会不会不让那些日本人碰她啊,那样,她一定会死的。我不想她死,可是,我也不想她的身体被那些穿黄色军装的家伙们摸来摸去。一时间,我有些不知所措。

河边有人搭了茅草棚子,有一只鸭子在里面叫个不停。有稀疏的几个逃难的人从对面突然出来,雾慢慢散开了,我看到更多的人,他们像雾一样迷茫着。

我沿着赵家河走,看到漂浮在河里的几具尸体,它们的面目已经模糊,趴在水上,像和我们在捉谜藏一样。

这一切都太陌生了,大火、日本人、枪声,还有我父亲的死。

这一切都太陌生了,疯子一夜之间多了起来,他们像是被人掏去了疼痛感,不停地笑着,满脸灰尘的笑容让我看得难过。

只有鸭子还在不远处叫着,那片山坡上的草的长势也没有变化,我想去那里坐一会儿。我想知道,那些野兔子有没有逃走,它们会不会依旧在那片安静的树林里追逐。

我突然看到了老贺,他满脸的秸秆灰,脸上和身上都是,像个雕像。他的手里竟然有一只野兔子,烤得半生不熟的,他用力撕下了一条腿,递给我,也不说话。

吃完了野兔子,他领着我到他搭的茅草棚子里喝水,是河水,水瓮里有一群河马蝌蚪,黑黑的。老贺喝水时大约喝到了一粒蝌蚪,张着嘴,吐了出来,那蝌蚪落在地上,来回地扭动。老贺上前一脚踩死了,然后哭了起来。

他的皱纹像柳树皮一样皱,大概是麦秆上的绿染上了他,那绿把他的皱纹染得很悲伤,那绿像父亲戏妆里的绿,节制又充满着未知,在脸上的时候通常被白色的油彩和其他油彩遮掩,成为陪衬。现在,老贺的脸上只有灰尘,那绿便像一棵树在河边一样显眼,是活动的,皱纹一点点折叠着,眼泪流出来,那绿被洗了,有些模糊。我很想上前摸一下他的脸,把他脸上的绿也涂到我脸上一些,算是分担。

我摸了一下,他的脸,他竟然抱住了我的腿,大声地哭起来。

那个蝌蚪的尸体被一个孩子捡走了,他把那蝌蚪放在河水里,用手荡了荡那条渐渐沉入水里的蝌蚪。这个孩子,对不远处漂浮的尸体无动于衷,却对一只蝌蚪如此动情。看来,我们对这个世界所关注的东西真是差别很大。

老贺又喝水,他把一只蝌蚪当作食物吞了,咳嗽着,眼睛睁得大大的,然后说:我的老婆被一个日本兵奸污了。那个日本兵的屁股上有一个黑黑的痣。

我在河滩上用一个瓦片画了一个屁股,然后又在屁股上画了一个圆圆的痣,我在上面尿了尿,身边路过的人很多,我不管,也没有人看我。

这个世界一下子遍布慌乱,内心没有了,隐私也没有了,有的只有饥饿和活着。

老贺哭了一阵子,又接着说,我便开枪打死了那个日本兵,然后把枪埋在了你经常坐的那个山坡上,你知道吗,那个长着几棵老鼠碰的坡上。

我点点头,看着他。以为他要我去帮他取回来,忽然间内心里升腾出一股怒火,我一定要取了那把枪,我要找到摸过香草的男人,我也要扒了他的裤子,看看有没有黑痣,然后一枪毙了他。

这样想着,我朝山坡上走去。

然而,老贺却拉住了我,说,你不能去取。现在,日本人正在山那头的李河村抢东西,他们一定会回来的,所以,我们必须离开这里。我领你到许镇上,你爹临死前说过,要我带你到许镇上。

我们两个又各自喝了一马瓢凉水,把他的雨棚用被单裹了起来,背在了身上。然后跟着逃难的人走。走到吴河的时候,有一个女人生孩子,他的丈夫去找烧麦的灰土去了,那个女人躺在路中间,围着的两个孩子都在哭。老贺便叫我把东西放下来,老贺接生过他们家的羊羔,也接生过一次牛犊,这一次,他想试一下。

一直等到晚上,月亮出来了,那个男人也没有回来。老贺便对女人说,你跟着我走吧,那婆娘虽然刚刚生过孩子,可是腰身却好看,她也顾不上害羞,扶着老贺的胳膊,把头靠在老贺肩上,便走了。

我领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跟在他们后面,心里想,老贺的野兔子肉呢,好像没有吃完。

月亮在一盆水里面,我们在吴河找到一个院子,找了两张床,睡在院子里。狗叫声很稀少了,都被逃难的人杀吃了。

沿着这条蜿蜒的许河一直向东走,在下吴河村向南,走不了五里便是许镇了。

生下来的是个女孩儿,哭声很大,我睡不着觉,坐起来,看着月亮,想,这一会儿,香草要是还能看到月亮,就让我咬一下舌头吧。我把牙齿放在舌头上,发现,牙齿清醒得很,不咬自己的舌头。香草不知道在哪里呢,如果她真的被日本人奸污了,我就用老贺那支枪,把日本人的那根玩意儿崩碎了。

老贺在许镇把我放下,便带着新捡到的女人往南走了,他们要往县城的方向去,听说县城里有一个打虎队,是专门打日本人的队伍,他要去找找他们,他要加入他们的队伍。

我被老贺放在一个花生糕点铺里,老板的脸上也有麻子,姓胡。他仿佛知道我的父亲,他说,你小时候偷吃我这里的花生糕,说着,就递给了我一块。

那是一种祖传的做法,都是晚上做,不能让外人看到。那糕点真真地好吃,吃到嘴里就化了,那种香甜能把一个人的烦恼忘记。我一边吞咽着花生糕一边想,我以往所有经历的快乐都不存在了,就连抱着香草沿着山坡往下面滚的甜味也不如这花生糕的味道香甜。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好吃的花生糕,我真是觉得纳闷。

老板不是个小气的人,见我吃完了以后直咽唾沫,便用大筐子盛满了半筐,说,这些都是你的,吃吧。

我打赌老板是骗我的,我把我的口袋翻出来,告诉他,我没有钱,一分钱都没有。

他笑了,摸着我的灰尘铺满的脸说,吃吧,这些都是你的。

确认了,真是可以吃的。我闭上眼睛,把手放在筐子里,摸到哪一块就吃哪一块,我从下午开始吃,一下子吃到了傍晚,我整整吃了半筐糕点。我吃得站不起来,蹲不下去,只能躺着,我吃得忘记了自己是谁,我吃得只能放屁打嗝和拉稀,我吃得直掉眼泪,我吃得老板在我面前一说花生糕我便吐白沫,我吃得我的尿里都是花生糕味道,我吃得一连三天拉出来的屎都是没有消化的花生糕。

吃完了才可以去跟着师傅们在晚上学做花生糕,这是这里的规矩,让新来的人把花生糕吃腻味了,吃得任何时候都不想再吃了,便可以当学徒了。

就这样,我在许镇的胡记花生糕店铺里做起了伙计,我吃柳树叶做的馒头,玉米饼子,吃腌菜,但是,我绝不再吃花生糕。因为,我整整拉稀十多天,把我的记忆都拉空了。

是的,我忘记香草是谁了,我也忘记我是不是摸过她的脸,吃过她的奶子。

我都忘记了。我记得的是,许镇晚上的月亮真圆啊,真圆,像香草的奶子一样。不对,我已经忘记香草了,那么,就像是胡家闺女的奶子一样好了。

02胡桂花

胡家闺女叫胡桂花,大概是八月生的吧。她比我小一岁,她的牙齿好看。

她的牙齿好看大概和她自小吃多了花生糕有关吧,我想,她一定是先吃嫩花生,那是从土里刨出来还没有长成的青豆包,若是洗干净泥土可以和衣吞下,甜甜的,分不清哪是花生皮的味道,哪是花生米的味道。

我想起自己在夜里随着老贺去偷别人家里花生的情形,老贺是个能人,他小声地告诉我说,他自小跟着他的瞎子父亲学了一个绝招,若是花生成熟了,上面的叶便会落下来,只剩下七片叶子的花生苗下面的花生一定是饱满的,于是,我们便在黑夜里数花生的叶子,月亮的光太弱了。我数数字的时候爱出声,仿佛怕记不住刚才的数字,我每摸到一片花生叶子便说出一个数字。结果,我们被发现了,老贺早有防备,扒下裤子拉出一堆屎来,臭不可闻,主人看到后,明知我们是在偷花生,却也无法当场赶我们走,只好等老贺拉完了,擦干净屁股,才离开。

一边走,老贺还一边说,我的这一排屎挺管用的,秋后我要来吃你们的煮花生啊。

那人便在后面骂,你吃屎吧。

我吐得一蹋糊涂的那天晚上,见到了胡桂花,她笑着看我,递给我一瓣桔子,那桔子真酸啊,一下子把我胃里残留的花生糕搅拌了出来,又是一阵狂吐,然后她递来一碗温水,细声说:“你吃的不算多呢,所以吐得不厉害,先你来的胖子吐了两天没有下床呢!”

吐了两天,那就不成了刚怀孕的小媳妇了吗。

一开始,我的任务是剥花生,把花生装在一个麻包里,用木棍敲一会儿,然后倒在地上,挑拣没有破损的剥。

剥花生皮是这个世界最好的工作了,因为,有胡桂花在旁边陪着,刚刚到了八月,她的身上散发出淡淡的桂花香味。

我想,大概是她往自己的身上藏了很多花瓣吧。这是我们这里的传统,每年春秋两季,花朵开放的时候,都会有不少未婚的女子把一些花朵摘下来,晒干了揣在身体上,这样,她们的身体就是香的,好吸引那些相好的后生们。

胡桂花的桂花香味像我呕吐过后的一碗清汤一样,让我在一种温暖而清新的气息里得到休息。店里的伙计有三个,除了我,还有先来的大头和胖子,大概是因为我的模样还不算难看吧,胡桂花对我出奇地好。她把治疗她牙疼的生鸡蛋放起来,等到晚上我去后院里取柴火时递给我。我很高兴,装在袖筒里,以为是熟的呢,结果挤碎了,流了一胳膊,惹得店铺里的黑狗不停地围着我叫。

我睡觉不老实,大雪下来的第二天,因为蹬被子伤了风。我咳嗽,流鼻涕。

晚上的时候,我开始发抖。我甚至有些想念我的母亲,我觉得,伤寒的时候,我变成了一个孩子,不论是流鼻涕还是坐在被窝里的发抖,都是一个小孩子的表现。我在疾病里回到了童年,我想坐在架子车里去北地里吃红薯,或者吃甜甜的玉米秆,我还想在玉米地里藏起来,不让家人和其他人知道,我常常这样做,藏在玉米地里,或者藏在小麦田里,我有足够的耐心,我一藏就是一整天,饿了就吃一些青麦穗或者玉米秆,渴了,我就用随身携带的小铲子挖土,挖一会儿,就有一汪洁净的水,可以喝。

我甚至想着,在玉米地里藏得久了,可以变成一株玉米,要真是这样,该有多好啊。

我在那天晚上说了胡话,我大声叫香草的名字,还叫母亲。醒来后,却发现被子没有蹬掉,胡桂花红扑扑的脸就在我的旁边。

她钻到我的被窝里来了,她说,以前,我母亲说,女人最能治疗男人的伤风了。我来治疗你吧。

我没有听懂她的话,看着她,觉得身体里有一股火苗已经从赵家河烧到了许镇了。

她说,傻瓜,把我当花生剥了吧。

活了十八年,做过许多活,但,我敢肯定地说,剥花生是我最拿手的。那天晚上,我把胡桂花当作一粒花生剥了,还吃了她。

她的确是香的,像煮熟了的花生一样香,像埋在泥土里过冬了,又在来年春天开花的花生一样香,像馒头一样香,像玉米一样香,像狗叫声一样香,像母亲的怀抱一样香,像老贺手里的野兔腿一样香,像香草一样香……

娶了胡桂花以后的生活像吃了糖果的孩子一样,我由剥花生到了学习做糕点,不但要学会做糕点,还要跟着胡桂花的爹爹去张君墓镇和南彰镇去卖糕点。出去就要留胡子,这是一件顶顶好玩的事情,头发也要梳理得干净,牙齿上的菜叶也要注意。总之,我跑腿跑得快,竟然也卖出了很多糕点。

有一个南彰镇的孙姓的女老板偷偷地在我茶水里下了迷药,害我在她那里睡了两天,直到岳父派人找到了我。

结果,那个女人是个有势力的人,她坐在那里列举吃过她奶子的男人:一条街上除了乞丐,都是她的男人。她并不出卖自己的身体,而是用这些男人内心里的某些恶念来替他打抱不平。

于是,她成立了一个红帮,她是帮主。

岳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托了一个有分量的中间人,说和了两天,光花生糕就送了两车,才算是把我救了出来。

那个女子长相并不难看,只是有一身的蛮肉,她喜欢唱豫剧,这是最让我受不了的。她捏着嗓子唱戏时的模样,让我想起了花生糕的腻味,我吐了她一床,她便用马鞭抽我。

回到许镇,胡桂花趴在床头哭了好久。两天不见,她就瘦了。半夜里暖我的身子,摸我的伤口,她说她怀了孩子。

我整整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半个月,店铺里的糕点都卖光了,岳父是个胆小怕事的生意人,生怕那红帮的孙妖精(是戏词,指专门勾引男人的女子)再来寻我们店铺的麻烦,所以一直不敢再做。

我的伤养好了以后,又继续往来周围的镇甸送糕点,为了不再出现意外,我用钱财和酒肉招待了两三个在许镇整天打架偷盗的泼皮。

一来二去,我加入了这几个泼皮的组织,喝了血酒,交了银两,在胳膊上刻了印记,才知道,这个叫做青帮的组织是许镇的警察局长高清山私下创立的,他是这个组织的头目,专门做杀人放火的事。但是,这个组织还有些血性,却不做日本人的走狗,所以,当日本来了以后,老百姓由以前的恼怒而改为不再愤愤。但,青帮由于收取做小买卖的保护费,强抢妇女,所以,青帮是许镇的一个噩梦。我和青帮的一些人一起在街上走路的时候,能体味到四周目光的变化,仿佛我们的糕点不再像以前那么甜了,又仿佛是因为前一阵子大雨使得我们的糕点生了霉,多了苦味一样。总之,自从我加入了这个组织以后,生意受了很大的影响。甚至旁边也有两家新的糕点铺开了起来。

夏天的时候,日本鬼子在我们县城里增了兵,形势开始昏暗。

桂花有一天挺着大肚子出门时被一股流民惊吓,回到家里便早产了,镇里的医生被青帮的高清山请去医病了,乡村的接生婆来晚了一会儿。我去外面送货,并请青帮的五个年轻仔喝酒,回到家里,桂花因为大出血,已经死了。

我看着她因为过分营养而变得肥胖的身体,看着那个因为早产而夭的孩子,突然发疯似的跑到柜台里,拼命地往嘴里塞糕点吃,我吃了整整半筐糕点,就像我初次来到胡家糕点铺那天吃得一样多。

吃完后,我又一次吐了起来,我整整吐了两天,把我和胡桂花的所有的记忆都吐了出来,而后,我离开了胡家。

像当初被老贺带来时一样,我只带了一个父亲留给我的麻包,里面装了我两件衣服,那衣服上有桂花味道,是胡桂花一针一线缝的。

03于文华

考城县的北门挂着两个人,有一个穿着警察的衣裳。白浆水的棉布衣裳被风吹透了,那衣服发出吱吱的声响,像是谁家院门被打开了一般。走近了一看,我大吃一惊,竟然是高清山。

高清山的鞋子掉了一只,袜子上的洞像是老鼠咬的。我能证明这一点,我有一双棉花袜子就是被老鼠咬破的。

大门口的布告上写着死人的罪行,高清山竟然从鬼子手里救了出了几十名茶女。

茶女是什么人呢?

我被布告上的内容迷茫了,在城北门胡同里转了一圈,我找不到卖吃食的地方,身上没有多少碎钱,我只有从胡桂花身上偷偷取下来的一个银镯子。本来我只是留着做纪念的,可是在半路上,我改变了主意,我觉得,这个银镯子,说不定可兑些现钱,让我找个小旅馆,理理头发,吃两杯水酒,说不定还可以到胖子他们暗地说的那些窑姐那里打个茶围。

在一家豆腐坊里喝了一碗豆脑,身上的钱还可以找个地方住下来,县城我来过三次,每一次都是住在城中的宽阔茶坊。那是一个喝茶的地方,夜半后去,多加两毛钱便可以租一个包间,躺在长椅上睡觉,自然是是硬椅子。听说茶坊里也有女戏子卖身,我因为每一次都和岳父大人一起,所以,总是打地铺便睡倒。

宽阔茶坊是兄弟两个开的,哥哥叫胡宽,弟弟叫胡阔,大约祖上也是读书人,所以起了一个有些书香气息的名字,不但名字有书香气,就连胡宽的长相也斯文,说话总是慢慢的,问:“小哥要什么茶水,我们这里的毛尖分为两种,一种是女儿尖,嫩叶,是早晨的时候由处女采摘之后放在胸围里暖热了,然后再干锅煎好。此茶为上品,县城里只我们茶馆才有,不过价格高一些。好,得了,小哥,我们这里还有三叶春茶,也是毛尖,我们呢只取茶树梢的三片叶子,也是嫩滑之至。噢,好,得了,小哥,那你就喝我们的粗茶吧,是毛尖品种,却是二等茶,我们煮沸之后加了橙皮,喝了以后能养胃咧,好咧,一壶,报了,你稍等……”

胡宽下楼了不久,胡阔便会上来,他是个调皮的人,问我的名字,我说:“我叫走路。”

他不信,说,哪有叫这名字的呢。

我便说,我这个姓少。

他便觉得我有趣,和我比赛掰手腕,他说,我和人交朋友,都是先和别人掰手腕,若是我输了,茶水就免费。

可是,我很饿,根本没有力气,于是,咬了牙齿和他比。我发现他根本不用尽全力,笑嘻嘻地看着我,我猛地一使劲,就把他摁在了桌子上。他仿佛很开心,说,我输了。

和胡阔成为朋友就因为我的名字,后来,我不止一次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帮我,他总是同一句话:因为你叫走路,这名字多有意思啊。

和胡阔成为朋友的第一天晚上,我就遇到了于文华。

我决定在宽阔这个茶坊里住下来,我告诉胡宽,我会做花生糕,而且,我做出来的味道像你们的女儿茶一样有乳香味。

按我的要求,胡阔帮我找来大麦和芝麻,研成碎末之后,我开始将花生用石臼捣得半碎不碎的样子。用了大麦和芝麻粉末和在一起,在一个平底油锅上干蒸,然后再切块,冷置几个时辰便可。

当天晚上,我就做了上好的花生糕供应茶坊里的客人,吃过的老茶客们纷纷竖大拇指,其中就有于文华。她大概十八九岁,生得白,在一楼大厅里坐着很扎眼,她对面的是个小孩子,大约十一二岁,一脸的少爷相,穿着也很阔气。两个人在大厅的正中间,有一个老人过来付了钱,叫他们走,结果女孩子不走,老人便训斥她。

她便让那个老人也吃一口花生糕,她说,你吃一口花生糕吧,我保证你吃一口这里的花生糕就不想回家了。老人拍着她的脑袋笑,也顺便拿起一块花生糕吃了。女孩仰着头,希望有神祗出现在花生糕的味道里,希望……那老人把嘴里的食物咽下了,依旧说:“回家吧,老爷还催着你背诵《滕王阁序》呢?”

那女孩便走了,她把一块大洋放在茶桌上,对胡宽说,这是给糕点师的。

于文华不喜欢家里面天天让她对着古书寻乐趣,她喜欢到处跑,她喜欢抓鱼,有一日,她将捉了的鱼放在宽阔的鱼缸里,对胡宽说,她要每天借口来看这条鱼,才能躲开父亲的管制,所以,那鱼不能死。

然而忙碌不堪的胡宽和胡阔二兄弟在第三天就把鱼给喂死了,不是饿死的,是撑死的。鱼和人不同,人吃饱以后有很多事情做,鱼吃饱了以后只能在水里呼吸,所以,它只能撑死。鱼的死教育了我们三个,我们纳闷了好久,觉得,原来对一条鱼好,也是可以害死它的。

为了让于文华继续能看到鱼,我只好跑到城东的河里捉了一条大小相近的鱼。

于文华一眼就看出了那鱼的不同,她天天在柔软的宣纸上写字,所以,对生活里的笔墨变化观察得仔细,她发现那鱼的胡须不同的,眼睛的睁开和合上的次数也不对,甚至鱼的尾巴上的花纹也不一样了。她怀疑是我们偷吃了她的鱼,她大声吵闹,直到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才原谅了我们。

自然,她开始对我好。她也不懂如何对我好,她给我写小楷的字,让我看。我没有多少兴趣,我说,你把大麦的皮剥去吧,她便高兴地做了。我又说,你把芝麻研碎吧,她便高兴地做了。

她腻在我身边,有一天,忽然说,我给你带了女儿茶,是我自己做的,只能你一个人喝。

我没有听明白,让胡宽和胡阔也一道喝了,她发现了,便大骂我,还把胡宽和胡阔手里的茶杯夺了,摔碎在地上。我并不知道情状,胡宽和胡阔也不知道,我们三个愣愣地看着她。她不说话,蹲在地上哭了。仿佛委屈得很。

事后,这成了我的一个笑柄,原来,那茶是于文华自己采的毛尖制作的女儿茶,制作女儿茶的过程都是一样的,要早晨的时候去采摘,然后把湿湿的茶叶放于胸前,用体温暖干。她大概喜欢上了我,只给我一个人喝的,结果,我却和宽阔二兄弟一起分享了。

又一天,于文华的弟弟在游泳时出了事,家里人都慌了神。于文华却在那天跑到茶坊里,她噘着嘴。大概是在家里受了冷落。

我给她送糕点吃,她不吃,狠狠地说,你愿意带我离开这里吗?

我当时很惊讶,我虽然知道她对我有好感。但是胡宽早就给我打预防针,说:“于家是县城里的大户,以卖狗皮膏药发家,现在开了几家药店,还有布匹庄。家里有个大儿子,在国民党的部队里做大官,唯一的女儿娇养着,你不要做白日梦了。”的确,我们两个也太不般配了。这以后,我虽然在茶坊里和于文华还是亲热着,却在内心里离她越来越远。

然而,当她说“你愿意带我离开这里吗”时,我一下被一粒花生壳擦破了手指肚,血一下流了出来。我内心里的河流像遇到大雨一般暴涨,流向头部,开始晕眩,开始心跳加快。

我不知道该如何答她的话,我坐在那里喘着粗气。

胡宽喜欢于文华,他沉着脸,不发表意见。胡阔激动地给我捆衣服和钱,说,你们走吧。走吧。我家有一个表哥在杞县的木板镇,你们去那里吧。我表哥在那里开木器行,你们去那里一定有床睡的。我表哥家里有一棵枣树,你们去那里以后,就多吃些枣,就算是我们兄弟俩的一个心愿,早生贵子吧。

想不到胡阔竟然是个这么仁义厚道的人。于文华回到家里匆匆地拿了几件衣服,就跟我走了。她说,我们走路吧。

我说,好,我们走路吧。

走路的确是一个好名字,当我告诉别人我叫走路时,大家都笑,不信,要我再说一个。每每此时,我就很怀念胡阔,因为,只有他一个人相信,我叫走路。甚至,他是因为我的名字而把我当作朋友的。

我和于文华到达木板镇以后,我又改名叫做于牵。这是于文华自己给我改的,大致的意思是说,她会一直牵挂我。我觉得不大好听,觉得她把我当成一只驴子了吧,老想牵着我。

在杞县木板镇,我第一次被如此众多和盛大的木板惊呆了,一棵又一棵树堆在一起,一块又一块木板堆在一起,一扇又一扇门堆在一起,一张又一张椅子堆放在一起,一张床铺又一张床铺堆放在一起,一条梁木又一条梁木堆放在一起,一架织布机又一架织布机堆放在一起,一张犁又一张犁堆放在一起……

可笑的是那多么椅子堆放在那里,镇上的人却不坐,他们坐在地上,坐在一堆树叶上,坐在黄昏里的一棵树下的石墩上,他们有些悲伤,胡阔的表哥也是,他也很悲伤。

胡阔的表哥叫做黑子,这个镇上的人都姓丁。他听说我不叫走路了,决定叫于牵,挺高兴,说丁和于差不多,远看就像是一家人。

他是个粗人,好喝酒,有一次醉酒了,跑到别人家里尿尿,让人家打了一顿,在街巷里传为笑谈。我和于文华去的那天晚上,丁黑子为我们点了几支蜡烛,请了一桌酒席,算是为我们两个办了婚宴,那天晚上,丁黑子又喝醉了酒,唱了戏词,又要当着众人的面尿尿,被几个邻居抬到了房间里。

我们就住在了丁黑子家里,我帮助丁黑子锯木板,用大锯拉,一上一下,一上一下,有声音,很好听。一开始听是很好听,可是,后来便不行了,成了噪音,吃饭时候,睡觉的时候,耳朵里全是拉大锯的声音,即使是晚上,睡在于文华的身上,耳朵里也是拉锯的声音。

于文华就帮丁黑子家里做饭食,她会蒸野菜,用玉米面粉拌了吃,很好吃,菜的味道里有手指的味道,我吃得香。

可是,我的婚姻生活刚刚开始,于文华的父亲便派人找到了杞县木板镇。于文华把刀架到了脖子上,那帮人慌了神,纠缠不过,回去了。然而,他们不知从哪里捉了我的母亲,找了个欠债不还的罪名,将我的母亲送进了牢里。我得到消息后,便回到考城县。我终于又见到了我母亲,才三年不见,母亲已经老了。她的手粗糙得很,母亲在牢里坐了一个月,大约是因为不从那些警察的意愿,被打了。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不会说话了。

她看着我,笑了一下,就像当初家里无论出什么事情,她都不说话一样。母亲直到死都保持着她淡而又淡的笑,她像一个和我们家族格格不入的谜,飘扬着,消失了。

我给母亲用木板刻了一个牌子:母亲大人赵徐氏之墓,插在她的坟前。然后写下了我的名字:赵徐路,为了让母亲知道我已经结婚了,我在墓牌上也刻了于文华的名字。我的名字本来是叫赵路的,可是,幼时,我随母亲的姓,自小,村子里的孩子们便叫我徐路。他们还笑话我。跟了娘的姓,自然是要受欺负的。后来,我便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赵路。

埋了母亲后,我又回到宽阔茶坊住了一夜,那里生意一落千丈,因为胡宽给日本人做事了,加入了一个日本人组织的生茶会。日本人爱喝中国的茶,而宽阔茶坊又是考城县最好的茶坊,所以,我有预感,这里迟早会出事的,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局。

胡宽虽然给日本人做事,可是胡阔却不同意,他在被窝里咬着牙说,我总有一天要把胡宽给杀掉。说完以后,怕我不信,又说,我明天就去参加军队,我要打仗去。

我告别的时候,胡阔送我,他反复地说:我明天就参加军队去打仗。说话的时候,仿佛暗暗下着决心,果然,我刚回到杞县木板镇就收到胡阔的信,他真的去参军了。

我和于文华在木板镇的幸福生活很快就结束了。因为,胡阔的表哥丁黑子家的一些木板被一场大火烧了。

我不得不又一次学着做花生糕来卖,我做好了货,要出去好几天。然而,挣来的几块钱在路上就被穿黄衣服的传令兵没收了。有时候卖了几天,回到家里,只能买三斤米。

于文华也没有想到日子会这么难过,她去地里挖野菜吃,吃不饱,只好去一个地主家里教孩子写字,也算她运气好,她写得一手好字,颇能知理。地主家在镇上开了一家装裱店铺,便要她去那里做帮手。

因为是秋天,装裱字画的生意很好,所以,于文华学得很快,在家里的时候,她在学着做浆糊。有一天,我饿了,回到家里找吃的,看到锅里有温热的面汤,以为是于文华给我煮的,那面汤真是稠,我吃了一大碗觉得仍然饿,就又吃了一碗。于文华回来后发现,我把她做的装裱的浆糊吃了,十分生气,和我吵了一架。

见她生了气,我就重新给她做了一锅,我做糕点多年,对于如何做一碗黏稠的浆糊很拿手,我用瓦盆盛了水,把面放到水里,用小火加温,然后加了一些白矾,在锅里打成了团,加水煮熟,那面粉在水里一点一点溢出黏稠的汁液,均匀又透明。她看我做得比她还要好,才破涕为笑。

生活比一锅浆糊难熬多了,尽管我努力地在卖糕点,可是,因为没有店铺,走街串巷地做,总也赚不到钱。更为气人的是,我每一次赚到一点钱就会遇到在镇里值守的传令兵,他们像是跟在我身后一样,知道我哪天赚到了钱。

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传令兵,我也要收别人的钱。我用钱贿赂了木板镇邻镇大桥镇的一个区队副,叫马大头。他答应我做传令兵,不但让我做传令兵,还请我喝酒,说,他的小老婆最喜欢吃我做的糕点了,要我以后要经常给她做。

想不到,一门手艺常常能给人打开另外的门。从那以后,我和马大头的小老婆就在大桥镇收竹税和木税。到了春节的时候,我挣了一包袱钱,我拿着钱回木板镇找于文华,我买了一只鸡,还给她买了一盒香粉。

然而,等我回到木板镇的时候,才发现,我们住的丁黑子家里大门紧锁着。

邻居们见到我以后都小声嘀咕着,还暗暗地笑。我知道,一定是于文华出事了,我便问后面的豆腐嫂,她一看到我就大声地骂丁黑子,说:“丁黑子也忒不是东西了,他把于文华骗走了。听说,丁黑子扮鬼吓于文华,吓得于文华不敢睡觉,便找丁黑子说话,孤男寡女的,就到了一张床上。我说大兄弟,这也怨你,你这刚结婚就把新媳妇扔在家里不管,留下丁黑子和你媳妇在一起吃饭,他看她一眼,她瞄他一下的,就是再贞洁的妇女也挡不住半夜总有人在隔壁表情。”

见我不说话,豆腐嫂又说:“你们家那个新媳妇也不是什么好人,听说,在地主家里和那个管家就那啥了,被管家媳妇发现了,这才离开地主家了。你说一个结婚有主的媳妇哪能总吃别人家的饭呢,所以,我说大兄弟,早走早心净,省得到时候生出个别人家的孩子,你还得替人家养着。”

又说:“这木板镇要说比于文华长得好看的妮子不多,可是和于文华差不多的倒是有几个,大兄弟,你知道吗,于文华和丁黑子这一走,留下你一个孤家寡人的,做嫂子的怎么能放心呢,你要是不嫌弃,我可以将我家娘妹妹梅花说与你,我家那小妮子可是一枝地道的腊梅花,娇艳不说,还里里外外的活计都能做,屁股也大,生孩子是好样的,大兄弟,你别走啊,你不要看着我胖就以为我家妹子也一定胖乎乎的,她可是我们村里的一枝花啊……”

走得远了,豆腐嫂身后的话还没有断,大约是骂我不识好歹的,她的声音大,嘴很毒,骂得难听,但我知道,她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怪不得,她卖豆腐呢。

我有些悲伤,一边走一边迷茫着,我忽然觉得,在这乱世,像我这样胸无大志,整天只想着坐在院子里看月亮,听于文华在房间里写字并撕掉的声音,注定会难过的。

难过像丁黑子家的锯一样锋利,一下刮破了我的手指,血流得很多,我疼得都掉眼泪了,而于文华却在一旁笑我像个孩子,她的笑很清晰,在黄昏的一棵树下面笑,在一碗面条旁边笑,而我却一直蹲在路边哭,一直哭。

04蔡一朵

收木税要容易一些,通常是由马大头的小老婆蔡一朵去做,而收竹税却是我的活计。

竹子长在大桥镇的山里面,多数竹子都是自然生长在山里的,我去收税的时候没有人承认是竹子的主人。但我一离开,竹子便被人砍了,做成了竹筐竹篓竹椅竹床,集市上摆放的,商店里摆放的,新的旧的,花样繁多的,都是长在山里的竹子变成的。

马大头便要我登记长在山里的竹子,有人承认便要纳税,无人承认呢,便由我染上颜色,待到冬天的时候去砍伐下来,然后外卖。

然而等到冬天,我遵马大头的嘱咐,带领几个工人去砍伐竹子的时候,才发现,我费尽心机染上颜色的竹子,被他们砍下后泡入水中一夜之间便与其他竹子无疑,然后他们便截了竹子,劈开又晒干,便制成了各种竹制品。

马大头一看嫌弃我太笨了,扣了我的工饷。一场大雪把我逼得饥寒交迫。

我实在熬不住了,有一天晚上,我去蔡一朵的厨房里找吃食,发现墙角里有一袋花生,我便做了一些花生糕。一个人在她的厨房里吃了个饱,还顺便烤了一把火。

吃饱的人都是幸福的,那天晚上,我在一堆火边想着我的三个女人,觉得自己还是幸福的,不论怎么样。我没有被日本人抓走,我学会了一门做糕点的手艺,甚至还用这个手艺谋了生,甚至在这样寒冷的一个冬天,我用这门手艺填饱了自己的肚子。

我故意剩余了几块花生糕,我觉得不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像这天晚上吃花生糕一样,要给自己留一些。

第二天晚上,我又去蔡一朵的厨房里,发现,花生糕没有了,有的是一碗剩饭,一个杂面的馒头也是温热的。野菜在一个菜钵里,是用菜油炒的,香,像蔡一朵的眼神,蔡一朵的眼神是香的,不是妩媚,也不是暗淡,她的眼神就像那野菜一样,是香的。

我吃完了她锅里的剩饭。

每一天都如此,每天白天我去山里找良善可欺的人家要竹税,那户人家没有钱,只有一只兔子,我便坐在他们家的铺上说,把兔子杀了。他们便杀了,给我吃。我一个人吃完了那只兔子,那个老人家掉了泪。我不能给他吃,如果我让他也吃,那是对他的污辱,他是不舍得杀死自己养的那只兔子的。晚上回到住处,我就到蔡一朵的厨房里去吃她给我留好的饭,有时候她正好也来厨房里找我,看着我吃,也不说话,看我一会儿,便笑了一声,走了。

蔡一朵是个香女人,但她是马大头的女人,她在马大头的身体下面大声叫,我在夜里听见了,她的叫声像是炮竹扔到了桶里一样,有些闷闷的,但在声音的结尾处,又有些尖利,仿佛一张纸被撕破的声音,到了最后的一瞬间,突然干脆地一声响,是干脆的。

这个时候,我就觉得蔡一朵是个贱女人,在这个院子里住着,给一个秃头的男人做小老婆,真是羞耻。

我虽然天天吃她给我留好的饭菜,却在内心里反感她。路过她房间的时候,轻轻地走,看到她在灯光下做鞋子,或者是吃我做的花生糕,心里还痒痒的。说不好那感觉,就像一个小孩子,刚刚被父亲打哭了,但是当父亲给我饼干的时候,又不舍得拒绝,甚至还在内心里想着要。

常常是我路过她门口的时候,她正好出来。便到她房间里坐着,说的话也很少,我们说过什么话呢,每一次离开她的房间里就忘记了,或者我们坐在一起很长时间,并没有说话吧。

但还是知道了她的一些情况,譬如:

她会酿醋;她祖上是山西人;她的腰不好;她的脚是缠过小脚的,现在虽然放开了,却依旧是小的,大约是四寸金莲;她后来被日本人抓去做茶女,茶女就是每天早晨起来摘茶叶并放在胸围里暖干的处女,不知道为什么,有一天,一群警察冲进她们的茶园,将她们救出来了;在一个旧尼姑庵中躲藏了多日后,她来到杞县城的一个茶馆里做了服务员,然而很快被店老板骗了,怀了孩子,她打掉了腹中的孩子,一个人来到了大桥镇,这才遇到了马大头……

那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在马大头的身体下叫呢?我问,问完了,觉得这个问题太难为情了,想来蔡一朵一定不会回答的。

可是她却说了一句:我想让你听到。

怪不得我总觉得她的眼神是香的呢,原来,她看我的时候总想把我当作一盘菜,又或者她的身体是香的,而我恰好是那个饥饿的人。

我去集市上看那些商铺的买卖,我决定每一家店铺都要收税,只要卖竹子做成的物什就要交纳竹税。按月来收,大的店铺每月一元,小的店铺五毛。

我打完通知就有几家店铺老板私下里给我塞了好处费,说是能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照顾他们的生意。我用钱买了一些红沙糖,我还买了米,我要好好地给蔡一朵做些糕点吃,以报答她连续多日给我做晚饭的好。

我在厨房里切花生米声音很碎,她过来看,说,你切花生米的声音太动听了,我听了心跳老是加快。

那该如何是好呢,我就把切花生的动作放慢了,笨拙地切,一点一点地切,弄好了,开始搅拌玉米粉和面粉,然后准备将切好的花生包入面片之中。她又过来看,说,从窗子外看你和面的姿势像舞蹈,只是你不停地将身子往前冲,那姿势让我看了很晕眩。

她的眼神又散发出野菜一样的香味,身体也是。我觉得,我应该把她当作一份野菜给吃掉了,我拿定了主意,就将她吃了。她果然好吃,比野菜好吃。

丁黑子抢走了我的于文华,我却抢了马大头的野菜。蔡一朵和马大头在一起厮混的时候,我最痛苦。我在院子里尿尿,咳嗽,还在院子里拉屎,我声音大得厉害。

马大头在屋子里骂我,要我小声点,他的房间里都是我的臭狗屎味,我便笑,哈哈地笑,说,我拉肚子,这可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只是,我拉肚子的次数太多了,马大头便开始怀疑我和蔡一朵,他打蔡一朵,还在蔡一朵的乳房上做记号,他太狠毒了,我和蔡一朵没有注意到他的小动作,他晚上有急事要离开,临走的时候用手蘸了墨水涂黑了蔡一朵的乳头,可是我不知道,第二天一早,天还没有亮马大头就来了,我慌得像尿急了一样,提了衣服和鞋子回到我的房间里。结果,马大头敲我的房间就看到我嘴上的墨水。

这一切像极了包公断案里的案情一样,清晰又滑稽。

马大头气得肚子咕咕地叫,咕咕地叫,他用手一直拨拉着自己的大头,狠不得把头发一根一根地都竖起来。他一句话也没有说,走了。

我相信,他一定回去拿枪了,他肯定要崩了我的,说不定,还要用枪朝我的下面崩,那样的话,我这辈子就完了。皇上已经不在了,太监也不需要了。

我越想越怕,跑到蔡一朵的房间里,叫了她,问她愿意不愿意和我私奔。

蔡一朵眼神里的香气不见,有些冷漠,她的嘴唇也涂红了,像个妓女一样的红。她笑着对我说,我不会和你走的,你太穷了,而且,你也养不起我。

那天晚上,我离开了大桥镇,我有些舍不得,在我们那个大院的门口一直藏着,我看着灯影里的蔡一朵,看着她像一株玉米一样被马大头砍倒,掰了玉米棒。我听到她尖利又模糊的声音,我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了。

05王瑞霞

木板镇的春天最热闹,拉锯的声音在夜晚很规律。若是有两三户人家同时拉锯,便会有夫妻选择这个时间做床事,因为,跟着这个节奏可以大声的叫,也不会被邻居听到。

我回到丁黑子的院子里,院子里荒草丛生,半夜里有风把草吹向西面,我便闻到春天第一缕青草的气息。

回到木板镇的第二天,我便开始打扫卫生,我把荒草割了,我烧了一锅热水,将锅碗盆都洗干净了。我想把丁黑子院子里的木板好好地收拾一下,卖给做家居的商户,我还要自己学着做小板凳,我甚至找齐了丁黑子所有的木匠家伙,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木匠了。

在木板镇,若不做木匠,那是没有活路的。我有的是力气,我还会拉锯,我也看过邻居家用斧头和刨子雕琢木头。若是做不了小板凳,我就要学会雕花,雕花是技术活,虽然力气出不多,但在木匠活计中,挣钱却是最多的。总之,我在镇子里来回地逛,看看东家做的椅子,看看西家刨光的木板,又反复摸摸人家雕刻的花饰。

豆腐嫂子又来找我了,她的那个娘家妹子已经嫁人了。但是嫁得不好,她依旧惦记着我,问我,我当时身体很饿,痒痒的,觉得再不找女人就不是个男人了,就一口应下了。

然而,当我拉着我做的小椅子到集市上去卖的时候,却遇到一群当年我在大桥镇收竹税时惹下的对头。这一帮孩子过了两三年,便长得胳膊有力了,他们横着走,惹怒了我,便打了起来。我用我的小板凳砸破了一个脑袋,结果可想而知,我的脑袋便也被另外的小板凳砸破了,血流出来,是温热的,有些甜,还有些香气,是的,就像是蔡一朵的眼神。尽管蔡一朵像个婊子一样,但她的眼神是香的,我相信马大头也会同意这一点。

在我的头被打破的时候,在我昏迷又醒来的时候,我脑子里所想的,竟然是蔡一朵的眼神,这让我感到羞耻,我觉得自己真是一个贱种。

醒来以后,我就感觉到疼痛,那种疼痛和饥饿无关,和失去一个女人的身体无关,只是迟钝的疼痛,像是自己的话被卡在了过去的某个时间里,说不出来一般地压抑。

我看到丁黑子,他穿着一副好笑的行头,他的帽子破了,露出光秃秃的头,还有条纹的裤子像一个日本鬼子一般。他给我煮了红薯粥,甜的,他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我喝了粥,感觉身体里的热气将力气一点点地找回来了,我支起身子,用剩余的粥浇在了他的头上。我从床上挣扎着跳起来,我骂他:“你这个偷人老婆的混账王八蛋,我要杀了你。”

丁黑子一脚把我踹回到了床上,呼呼地,露出凶狠的表情。他的表情太陌生了,和之前他给端着红薯粥时的表情完全是两个人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刚才的某个动作把他内心里的恐惧和憎恨捞了出来,总之,我第一次知道,人凶狠起来的样子,原来根本不是同一个人,像被另外一个鬼魂附了身体一般的陌生。

丁黑子激动地指着我说:“谁偷走了你的老婆,你知道这两年来我有多苦吗,我是出去卖木板的时候被一队日本兵抓走了,被抓以后,我没有分过白天和黑夜,你看看我的手,我的手已经变得大了一半,我天天拿着一把铁锨挖土,还要埋人,我天天要抬无数人尸体埋到土里,还有一次,我亲眼看到一个人从土里钻出来,走远了,我们都很害怕,不知道那个从坟土里爬出来的人是鬼还是人。”

“我们被日本人虐待,有一次,他们逼着我们十几个人喝尿,我们造反了,结果被打死三个,逃了两个,我没有逃出来,被吊起打了三天三夜,我听到我的头发离开我的头皮的声音,我还听到我的血滴到桶里的声音,你知道吗,那个时候若是有把刀子,我一定毫不犹豫地刺进自己的胸口,我觉得活着太累了,太累了,直到十天前,那些日本人突然丢了营寨,丢下了我们跑了,不管我们了。我和二十多个兄弟躲在厨房里吃了两天,发现,他们真的跑了,没有再回来,我们这才敢跑出来。”

“你知道吗,我的头被浇过多少次热水吗,你不能再浇我的头,听到没有。”

原来偷走于文华的不是丁黑子,而是那地主家的管家,他们也般配,都识字,又都对装裱字画感兴趣,便离开了木板镇去了外地谋生活。村子里的人都以为丁黑子骗走了于文华。

丁黑子竟然是被日本人抓走了。前几天,日本人投降了,他才逃了回来。

日本鬼子投降了,可是,部队里天天来到镇子里抓壮丁,比以前日本鬼子在的时候还疯狂,遇到年轻的男人,二话不说,捆了就走。说是要打仗。如果是主动去参加部队的呢,还可以得些银两。

我和丁黑子在一起吃了两天的红薯干,最后决定,由丁黑子带着我去卖壮丁,把我卖了,所得的钱我们两个分了。一来可以还他一个人情,他身体不好,需要钱治病。二来,我也可以在参军的路上找找当年失踪的香草。

参军有馒头吃,还有合身的衣服穿。这是在老百姓口中相传的话。我那个时候的确需要这些,我身上只有一件单衣,虽然已经是春天了,已经有蜜蜂的歌唱和早已熟悉的槐花的清香了,但是,我依旧寒冷。

冷和饿一样,是一件不能随身携带的物事,我不喜欢。

我跟着丁黑子来到了征兵站,丁黑子跑到里面,找了一个长官模样的人来看我,当时的感觉就像一个买主看一只小猪或者一头驴子一样,他们上下左右地看,恨不得打开我的嘴检查我的牙口。我便张开嘴笑,露出我的牙齿,我的牙齿不好,因为吃过太多的甜食,但好在那个官兵不是一个牙齿爱好者,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居然就点头答应了。

一共得了九十块钱,丁黑子却只给了我五块钱,他说:“你一会儿拿这五块钱到街上理个头,买件内衣,然后就要到兵站里检查身体,身体检查完了,钱再给你。”

可是,一进检查室,我就知道上了丁黑子的当了。因为,检查完身体以后,我和几十个年轻的壮丁就被关在了后面的一间训练室里,不让出门活动,还让我们背诵一些规矩,规矩多得很,还好笑,有一条我记得清楚,晚上睡觉的时候两只手不能摸小弟弟。这是哪门子的规矩啊,真是笑死人。

衣服很新,新得像是一块大补丁,让我很不适应,尽管大家的衣服都是一样的,可是,我仍然不适应。我不喜欢穿新衣服。

一个老兵教我们唱歌,我们在灰尘里唱,在汽车上唱,在餐厅里唱。一下子坐了三天三夜的汽车,过了一条大江,到了训练地之后,我们相互打听,最后才知道,我们到了南京。

训练步枪,下午的时间是自由的,我们去周围的村庄里打麻雀。

打麻雀的人太少了,多数人都去村庄里打狗和羊,只有我和少数几个傻瓜。打来狗的人得到表扬,做了班长。他姓杨,叫三通。我们常常说他的笑话,哪三通呢,屁眼通,能放屁,嘴巴通,能说话,鼻孔通,能吸气。他便骂人,有时候还打我们,他身材高大。

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我扔手榴弹扔得最远,每一次都是我扔第一,不但扔得远,还扔得准,这大概得益于幼年的生活史,那时,我和香草在一起,为了巴结她,我天天用土坷垃或者小石子扔麻雀,每一次都能投中几只,在野外生了火,烤熟了吃。

手榴弹扔得远,我也就做了班副。跟在杨三通后面,他爱放屁,这是我不喜欢的。跟在一个爱放屁的人后面,谁能受得了。我暗暗地下决心,我也要当班长,不但要当班长,我也要放屁,还要找一个长得好看的小伙子跟在我身后做班副。

有一次下村子里征缴粮食,老百姓都躲着我们。把粮食藏起来。

我们连里的兵急了,抓了几个人,其中的一个女人披头散发的,怪吓人,恨恨地盯着我们,骂我们是土匪。

杨三通便上前去打她,那个女子便接着骂,你个坏蛋,你不得好死,你打仗会被飞弹炸死。

果然,第二天,我们去转移一批伤员,杨三通被一个飞来的流弹炸死了。

那个女人叫王瑞霞。我后来又见了她好多次,在镇里,在河边,她打扮干净了,长得倒也很排场,胸部大大的,像个正在奶孩子的女人。

这个时间里,部队到处在整编,小的被合在一起,大的又被分成碎片。我带领我们班的人住在了南京郊区的一个码头旁边,和王瑞霞一个院子。

王瑞霞开始时对我们很敌意,天天气鼓鼓的,我们的士兵偷听她尿尿,她从厕所里出来后大骂。她骂杨三通的话最恶毒,说:三通,一天被炮炸三通,看你通不通人性。又骂我们班的一些小毛头,说,当兵的身上都有股死人味,难闻得很。我们这一群都被她骂得怕了,生怕她嘴里天天张口闭口炮弹的,真的将那炮弹引来。想到这里,我连忙上前道歉。

我放弃了,有些绝望,我对疼痛过于在意了,我注定不是个勇敢的人。如果我被抓住,被拷打,那么,我一定是一个叛徒,不是我这个人没有羞耻感,也不是我天生就没有坚持做一件事情的理想。我想,大约这些都不是,是我太怕疼了。

正当我拿着枪,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弄伤自己的时候,一枚远程的炮弹呼啸而来,接下来,我便进入黑暗里。

醒来后,我躺在了南京郊区自己的住处,王瑞霞在一旁看着我。她没有怀孕,只是想我想得厉害了,怕我在战争中死去,才谎报了她的军情。我很开心,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开枪伤了自己的腿。

因为我被炮弹炸毁的建筑物挤压在建筑物里,从而伤了很多处,但均是不同程度的外伤,大概躺了半个月的时间,我终于站了起来,我远离了战争。远离了政治立场及生存的尴尬。不久,我和王瑞霞生了一个女儿。

那一年新中国成立,我给女儿起了一个表达自己要开始新生活的名字:赵爱国。

我领着她们回到了我的家乡许镇,我找到了我家的宅院,那里住着一个忘记了自己是谁的老人,她握着我的手,说:景泰,你回来了,你知道吗,我等你十年了,我们的儿子死了,那只会帮你捡鞋子的狗也死了。

我把王瑞霞和女儿安顿好,去找老贺,发现老贺的家里也住了陌生的老人,那个老头对着一盆花吐唾沫,一直吐。

后来,我才知道,老贺加入了打击日本鬼子的游击队,他枪法准得很。但是,他死了。我坐在老贺家的门口,忽然回到了十几年前,他递给我一只野兔子腿。

一转眼,我老了。

我说:“这位妹子,这几个小毛头都是我的手下,他们如此失礼都是因为我的管教不严格,回去以后我一定罚他们,要不这样好了,我罚他们给你们家扛东西打扫卫生好了,你看如何?”那王瑞霞见我如此说,把正要骂的内容硬是憋回了肚里,也没有再说话,提着手里的一块衣料布回到房间里了。

当兵的都喜欢干活,我呢喜欢打扫院子,还喜欢洗衣服,天放晴的时候,我会把我的半白的衬衣洗得雪白,我穿上衣服在院子里走,有时候还咳嗽几声,唱几句戏词。可是,长期离开家乡,连土话都忘记得差不多了。周围的乡民都说南京话,软软的,不好听,像煮软了的面条一样,没有劲。

王瑞霞的声音却有劲,她也是南京人,只因为父亲是苏北人,一口河南话,所以,她的声音就像往南京话里加了一把盐一样,有点咸。

我喜欢这种咸,她笑的时候也是这样。我喜欢听她笑,便讲笑话给她听。我说我以前跟着一个爱放屁的班长当班副,他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隔一会儿,我就要问他,班长放屁没有,班长就说没有,隔一会儿我又问,班长放屁没有,班长仍说没有。可是,我明明闻到一股臭味……我还没有讲完,她哈哈地笑得岔了气,让我好一阵子拍打,她才好转。也不知是不是因为我在她的后背拍打了,还是怎么的了,那天晚上,她突然跑到我房间里说,她想听我讲笑话。

我房间里有几个当兵的在打牌呢,她却不管,腻在那里,说,你还说说你自己的故事吧。

我便说我和香草的故事,我说香草被日本人抓走了。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她便问我是不是嘴唇很红的香草,说话时眼睛会眨巴眨巴的香草,吃红薯时还被噎着的香草,笑起来爱伸手捂住嘴巴的香草。我一下愣住了,原来,香草在日本人那里受够了折磨逃了出来,坐船走到南京的码头,饥寒交迫,晕死在了码头上。兵慌马乱的,没有人管她,正好碰到了王瑞霞,王瑞霞以为香草死了,觉得她可怜,便找来院子里两个年轻人帮助安葬她,可是,抬到房间里时候,发现香草竟然还有呼吸。

就这样结了缘,香草被日本人抓去做了慰安妇,逃出来的时候染了重病,在王瑞霞那里喝了几天的热粥,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她的身世,便发病了。王瑞霞只知道她叫香草,只知道她在老家河南时喜欢过一个男人,但是,她这一辈子再也不会回去找他了。

王瑞霞说完香草我便哭了。

每一次内心里丢失了重要的东西时,我都会哭,我觉得存放在我内心里的香草终于被另外一只手取走了。我的内心空落落的,像是一个充满气的猪尿泡一样,有可能会飘扬起来,不知所终,也有可能会爆炸掉。

我需要再一次回到香草的怀抱里,我需要再一次回到许镇赵家河村的那块水草丰腴的山坡上,我喜欢抱着香草像那些野兔子一样,在草地上打几个滚。我需要听到夜晚月光流进房间的声音,我需要听到树叶子在我们身体下面琐碎又拥挤的声音。

我竟然睡着了,醒来后看到在我身体下满脸涨红的王瑞霞。

王瑞霞是有男人的,那男人在南京城里一家大商铺做记账员,大概在账簿上动了手脚,赚了一些钱,便在外面养了个小妾。一年也不回来一次。王瑞霞比我还大一岁,她知道如何对男人好,我在外面训练新兵很累,一回到住处,就有冷热适中的茶水摆好了。晚上的时候,她给我烫脚,她用胆怯甚至是旧式女子的口气问我水的温度,她的手劲是不是太大了。她是那样的温柔和温暖,又是那样的胆怯和羞涩。像母亲,又像是香草。

我想念母亲的时候就躺在她的怀里,我想念香草的时候就趴在她的身体上。

不久,我便被部队收编进一个野战部队,去安徽接应一个师团的局部战争。我负责通信联系,在战场的后方,较为安全。可是,我天天见到受伤被截肢的战友,昨天还和他一起吃鸡腿,今天却看到他的一条腿没有了,一身是血地躺在病床上。

因为前方的战事节节败退,有一个连的伤兵,我们管不了,撤退时扔掉了。好在,听说对面共产党的部队收治了伤员。我班里的一个伤兵就被收治了,治好病以后并不强迫他们加入解放军,说是可以回家,还发一个大洋。

我看到国民党大势已去,一直想着找个机会把自己弄伤了,然后被解放军俘虏了。正好在这个时候接到了王瑞霞的口信,说她怀了我的孩子,肚子大了,一个人日子难过,要我想方法从部队里逃出来。

我想用枪打伤自己的腿,要是那样的话,我就可以被所在的部队抛弃,被解放军俘虏。我用配发的那支手枪打伤过麻雀和狗,可是唯独没有打伤过人,我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参与过战斗,我一直在后方。

我用那枪对着我自己的腿,整整一个下午,我一直在那里想象着子弹射入我身体里的那种疼痛。我感觉到我的腿被冰冷的河水浸透了,我想到许镇路边的老鼠碰,它的刺扎入我皮肤里。我想起一柄小刀划破手指时的疼痛,那流血的手指慢慢变白,血液染红了衣服,那是一种残酷而耀眼的红,那红总让我想起我第一次进入香草的身体里,那是一种占有的红,是欲望而自私的红。

我在那个濒临全线溃败的战场后方,用了一下午时间思考,却不敢朝自己的身体开枪。我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懦弱的人,我用拳头击打自己的腿,我甚至想试一下,是不是腿被重复的疼痛折磨之后,不再惧怕一粒子弹的进入。可是不行,不管我如何咬着牙,我发现,自己的神经是一个非常敏感的系统,每一次新的疼痛到来的时候,前面的疼痛并没有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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