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绷紧脊背,钻到旋转木马群的最里层,紧靠着那粗大的红色中轴柱,努力避开来势汹汹的雨针。不远处的花圃已经被扎得千疮百孔,我颇有些神经质地挽起袖子查看皮肤,冰凉造成的疼痛感一度让我错觉自己正在流血。

嗯,这里简直就是一个战场,刀光剑影,战鼓齐鸣,我毫不怀疑下一秒自己就会成为被殃及的池鱼。

我望着那艘悬挂在二十米空中的海盗船。四十五度仰视,一道闪电以垂直的姿态劈向它,白光在船头轰然炸开,那个衣衫褴褛的木偶船长脸色一亮,露出了比平日更加凶残邪恶的狞笑——看得出来,他和我一样,都喜欢这暴风雨之夜。

此时,所有还暴露在大地上的东西都在雷电的咆哮声中瑟瑟发抖。在这振聋发聩的力量面前,一切终于重归于平等,不论庞大还是渺小,花草、树木、房屋、摩天轮……我,嗯,还有我身边这一群木马——它们正战战兢兢地与我对视着——仿佛就要因受惊过度而狂奔,而我即将被践踏成一堆肉泥。

死亡,是另一个让大脑兴奋的名词。

我相信,每个人都不止一百次地设想过自己死亡时的情景:皮包骨头地躺在一张肮脏的床上、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撞飞如一片枯叶、在熊熊烈火中化成一团灰烬、被一把尖刀刺人心脏、在天摇地动中被一堆巨石死死压住……我们既不能选择出生,也不能选择死亡——或许有人会反驳说自杀者除外,因为自杀者实现了主动权——但这样说的人们恐怕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世上永远没有无缘无故的自残。那些不可知的原因,那些诱导人走向死亡的原因,那些无形的凶手使用的凶器正是我们自己,却没有法律可以审判它们。

总而言之,死亡是一头沉睡在身边的野兽,没人知道它什么时候会苏醒,什么时候会兽性大发,所以,其实根本没有人知道自己还会不会有明天,而一切以明日为名义而活的今天注定都是笑话。所谓活在当下,并非因为应该,而是因为人唯一能掌握的只有当下。

我看看手腕上的表,此时此刻,指针正指向二十一点五十五分。

离我和那家伙约定的时间还有五分钟。

五分钟之后,我的未来也许会发生某些变化,当然也可能什么都不会发生——我不知道——即便只是五分钟之后的未来,我也还是无法掌控。

我唯一能做的,是继续像过去一样,在当下继续厌憎自己未曾改变的人生——平凡的人生——那种长相平平、家世平平、经历平平的女子注定了的平淡。到处都是这样的女人,平凡的她们做着平凡的工作,可能是超市营业员、电信接线员、餐厅服务员、底层小白领……还有像我这样在游乐场工作的普通售票员,跟你擦肩而过,但是一转过头你就想不起我们的样子。我们是世界机器上的一颗颗螺丝钉,命运把我们拧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从诞生之初就己经注定了结局。我们的人生是一道早已设计好的固定程序:上学放学,毕业上班,上班下班,下班上班,相亲恋爱结婚生子……按部就班即可顺利抵达终点。所有的人都说这样就很好,平平淡淡就是真,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一条直路,没有变数……可我憎恨这直线,因为它像是一条丑陋的、死去的、僵硬的长虫,只为了等待腐烂而存在。

我疯狂地想要—个变数,所有能够让我的生活发生变化的——任何东西都行。变好或是变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改变,别让我感觉自己正在变成一条虫子就行。

这也是我会答应赴约的原因——我知道这是一个有着潜在危险的约会,就像我知道今夜有暴风雨一样。

第一眼看见那家伙,我就知道他是个危险人物。

左边眉梢上的刀疤、布满整个肱二头肌的饕餮文身、邪气张扬的笑容,一切都是为了标榜他的危险,他全身上下都弥漫着不稳定的因素,随时都有肆虐的危险。自视正经的人凭此便有了退避三舍的理由,他们说这种人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埋葬自己,而所有靠近他们的,不论是活物还是死物都将成为殉葬品,一同粉身碎骨。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气质,在胎儿期便已具备雏形,再经过外部环境和自身心理历程的精雕细琢,最后被深植进基因。它是一种看不见的无所不在,事实上,容貌和身体更像是气质穿的衣服,是比面部特征更具特征性的标志。一个人可能是多种气质的混合体,但绝不可能同时具备两种气质,只要用心,我们不难辨别出两个长相一模一样的人,甚至同一个人的不同人格。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是的,自毁,我捏紧了拳头,这就是我和他之间的共同点:我们都是有着某种自毁倾向的人。

就像现在,我不知道他主动约会我是否因为他认出我是一个同类,抑或只是他的一时兴起。也许是居心叵测的,我甚至猜测他可能会是—个心理变态的连环杀人凶手——但我还是来了。

心理医生肯定会说这是一种心理疾病,我也承认这不正常——但是没关系,我宁可人们在我的墓碑上写下“她死于癫狂”或者“她死于罪恶之手”,总好过他们不知道要写些什么——我宁可成为一个噩梦,也不愿意当若干年后人们回忆我时,只想到一片空白……

我开始发抖,一半因为兴奋,一半因为恐惧。

二十一点五十九分。

他还没有来。

我选了—个可以看见游乐园的大门的角度——但我知道他其实不大可能直接从那里进来。首先,大门已经上锁了,其次,保安也不可能在这种时刻放陌生人进入园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今夜值班的是黄全奎,一个笑点过低的中年秃顶男,我估计他现在肯定正躲在值班室里一边喝着热茶一边看着某个脑残电视剧哈哈大笑,那双容量有限的小眼恐怕也无暇顾及监控录像——所以要突破他的防线并不难。

于是我把视线移向游乐园的围墙——两米高的彩绘装饰墙。为了防止误伤调皮的儿童,没做任何防止攀爬的措施,连我都可以轻易翻过……只是不知道他会选择哪一处作为突破点?抑或,他会有别的办法?总不会坐着热气球从天而降吧?我望着天幕,被自己的愚蠢逗笑了——我猜不到的何止是一个进出方式?那家伙天生就长得像个谜语—一一个正邪难辨的谜语,你永远不知道那样的人会做出什么样的事。

雨小了一些。

不止是黄全奎,今夜所有的巡夜保安估计都在借这场雨躲懒。所以那家伙是对的,今天晚上的游乐园,将会是只属于两个人的游乐园——假如他践约的话。

过去我曾经以为在游乐园工作可以获得更多的快乐,我以为我真的会像公司所宣称的那样成为这里的主人之一,而集中在这里的那么多、那么多的快乐都是可以共享的。但是我错了,别人脸上的快乐就和银行职员手里的钞票一样,它们绝不是赠品,事实上你看到的越多,就越发会感觉自己的贫瘠和孤独——所有与自身无关的快乐,永远都只是别人的快乐,只有观赏权的人是不会有归属感的。

但是现在,在暴雨下,当这里看上去像是一片荒野的时候,我却忽然找到了主人的感觉。

秒针毫不留情地跨过约定时限。

二十二点整。

他还没有出现。

谜底揭晓,我所等待的所谓惊喜只是一个恶作剧。

一个创意拙劣也称不上恶毒的恶作剧,一个不该让我感到意外的恶作剧,一个对我的生活无关痛痒的恶作剧。

我大笑了起来,努力让自己的笑声歇斯底里,仿佛这样就可以阻止屈辱感,反正在这个暴风雨之夜,不会有旁观者。

二十二点十分,我站起身,抹去脸上泪水与雨水的混合物。

轰!

一声巨响把我又逼得蹲回了地上。

面前的地上出现了一片彩光。

我仰起头,那些彩光便通通映在我的脸上了——硕大的烟花们正兀自繁开、散出、落下,一朵,又是一朵。

在空旷中寻找一个人实在很容易,很快我就借着烟花乍隐乍现的光亮看见了—个人影。

穿着黑色长雨衣,帽子笼住头,姿势有点儿奇怪。他蹲在地上,右手臂似乎无力地耷拉着,左手则在地上吃力地摁着什么,估计是电子遥控点火器,否则在这样的暴雨天要点燃烟花引线还真不是个容易的活儿。

是他!

“喂!”我狂喜而哽咽地大叫,这时才忽然发现,其实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转过身,硕大的帽子几乎遮住了他大半张脸,而剩下的半张脸又被雨水冲刷得真容难辨。

我朝他跑去,想要拥抱他。我从不会拥抱陌生人,但这个在雨夜为我放烟花的男人已经不再是陌生人。他给了我一个奇迹,所以我给他什么都可以——这一次我会任由冲动作主。

“喂!那个谁,在做什么?!”

一道手电光射到了他的脸上。在我愣神的工夫,他已转过身开始飞奔。我本能地追了几步,脚下一滑摔倒在地上,这样一来,我几乎再没有可能追上那个越跑越远的人影。

最后一朵烟花的残骸也随着那个人的消失而消失了。

园门外传来轿车发动并急速驶离的声音。

“孙蕾!怎么会是你?!你在做什么?!”

保安黄全奎目瞪口呆地用手电指着我的脸。我神情恍惚地爬起来,带着满身的泥泞和雨水走向被遗留在地上的花炮和遥控器。我扳动着遥控按钮,又一发烟花冲天而起。

“……对不起,他确实不该拿你打赌,但我还是希望你能为冯超作时间证人。”郑宏扶了扶黑边眼镜,“我不是要你说谎,只说出你看到的就好。”

我望着面前的日程本发呆,摊开的一页上赫然写着——

2010年5月30日22:00城北游乐园烟花孙蕾

我宁可相信那只是一个恶作剧——即便它令我失业,但至少我还保有自尊。

暴风雨夜的寒意再次席卷而来——我想象得出当时他的表情:蛇的舌头与狐狸的微笑。

郑宏并没有意识到我在发抖,他继续滔滔不绝。

“我记得暴雨从晚上九点四十开始,大约十点半左右结束。从游乐园到南郊的那片小树林就算开车最快也需要一个半小时。按你的说法,冯超十点十分还在游乐园,十点半的时候冯超应该还在公路上,怎么都不可能赶在雨停之前把尸体送到小树林抛尸的,所以,尸体也就不该有被雨水冲洗过的痕迹。还有,你说他的右手看上去像是受了伤,而且伤得还不轻……伤了手的人怎么能杀人呢?”

冯超的老板黄松涛被人用匕首连捅了七刀,他的尸体被人在南郊的一片小树林里发现——他死于那个暴风雨的夜晚,而自那天之后,冯超便消失了,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行踪,因此后者很自然地被警方列为头号嫌疑犯。

不得不说郑宏是一个合格的朋友,他赶在警方之前找到了我,希望我能给出对冯超有利的证词——但是他太诚实了,他实在不该告诉我有关赌局的事。

我冷笑:“你太天真了,刚才你说的话毫无逻辑,我的话也根本证明不了你的朋友无罪,他完全可以先杀人抛尸再到游乐园来,有太多的方法可以伪造死亡时间。至于他手上的伤,也可能是杀人时弄伤的——搞不好,那就是证明他有罪的铁证,再说了,他如果问心无愧,为什么要逃走?”

郑宏沉默了几秒,然后说道:“我知道你很生气,但是我希望你能用公正的态度来对待这件事,毕竟人命关天。你的话或许不能帮他脱罪,但只要是真实的,就绝对是关键的信息。如果他是无辜的,警察很可能根据这些查出真相——作为朋友,我愿意相信他是无辜的。我知道你不会拿他当朋友,甚至讨厌他,讨厌我们,但你何必为了自己讨厌的人让自己也变成令人讨厌的人呢?”

我站起身:“拜托你,别装出一副倒像是为我好的样子,成吗?”

郑宏的脸红了:“为谁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说的都是真话。”

负责冯超案子的警官李龙杨大约有三十来岁,看得出来,他在这个行业里浸泡了很久,因为他脸上刻着同龄人没有的沧桑,但是还没有成熟到老奸巨猾的程度。

“你为什么那么肯定那个时候是十点半?”在听完了我的叙述之后,他开始提问,并且故意问错了时间。我知道这是他们常用的伎俩,为的是趁其不备,好抓住谎言的小辫子。

“是十点十分。”我一面说着,一面解下手上的表递过去,“当时我用的就是这个手表。”

他接过手表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你只见过那个人一面,而且不知道他的名字,你凭什么肯定。那个放烟花的男人就是冯超?”

我愣住了,因为这的确是我从来没想过的问题,说起来,那个晚上我的确是没有看见冯超的正脸。

“但是,除了他之外,还有谁会冒着雨跑到游乐园来放烟花呢?”

“这是个好问题。”李龙杨笑了。

巨大的玻璃后,站着五个穿着黑色雨衣的家伙。

他们的身高、体形差不多都和冯超一样,都是一米七五左右,清一色被雨衣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个几乎就是另一个的复制品。

我没有办法从中间辨认出冯超来,也无法确认冯超是否在其中,我的第六感在这些复制品的面前似乎完全失灵了——原来,当身份、服装、容貌、声音等等这些标签被剥除之后,人与人在外表上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把我们区别开来的是我们的心,但却没有一双肉眼可以通过皮相看进内心——我们从出生起便注定生活在彼此的迷雾之中。

“让他们抬抬右手,可以吗?”

于是玻璃窗后的右手高高举起,不耐的,愤怒的,麻木的,屈辱的,无奈的——唯独没有受伤的。

接下来,“右手们”接受了一系列的负重测试,它们统统健康有力——所以它们不是我在雨夜见到的那一只。

我看着那些在狭小空间里被迫摆出各种姿势的“黑雨衣们”,他们像是一只只提线木偶,我的话就是那根线——我开始觉得有趣,于是要求他们摆出更多的动作,我喜欢这种控制感,但同时也害怕它——因为我知道在命运的眼中,我和他们没有区别。

“当你试图控制的时候,也就是失控的开始。”在把我送出公安局大门的时候,李龙杨忽然说道,他的语气严肃却没有任何责备的意味。

我在公安局的大门口等到了郑宏。

“你是那五分之一,对吧?”

郑宏讶然地看着我,一丝惊慌从他的眼底飞快地闪过,最后他苦笑。

“我来协助调查,很多人都说我和冯超的背影很像。”

“你不生气?”

郑宏摇了摇头:“他们这也是职责所在,我理解。”

不管这是不是虚伪,能够劝说自己去理解而不是争斗,这就是道德,我叹了口气:“你对人很好,但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你对他好。”

郑宏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古怪的神情,我以为他要说些什么,但最后他只是问:“你去哪儿?我开车送你。”

郑宏的车是黑色的大切诺基。我记得冯超曾说过,他也有一辆大切诺基,只不过是红色的,他说他喜欢看起来就热情四溢的东西。

我坐在副驾上不断地打量郑宏,他的车开得很慢。他和冯超分明就是两个极端,虽然他们有着接近的身高和相似的体型,但一个张扬,一个内敛;一个激情四溢,一个温和沉稳——人们常说物以类聚,我很疑惑这样的两个人怎么能成为朋友。

“他是个程序设计天才。”郑宏主动聊起冯超,“很多天才在生活里就是个小孩儿,他也差不多,从小就是神童。其实毛病都是被大家惯出来的,因为对有才华的人,大家总是忍不住会更宽容些。前不久他父母去世给了他很大的打击,他因此心情很糟,在公司跟老板经常吵架,但过去他们也会吵啊,根本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杀人绝不至于的……”

郑宏讲了很多关于冯超的事,他和后者从小学到大学一直是同学,冯超高中时所设计的程序就已经让很多专家惊叹了。

“上大学的学费都是他卖程序挣的,其实他上大学只是为了拿一张文凭,毕业时很多人抢着要他。我就恰恰相反,一个什么经验都没有的应届毕业生,到处吃闭门羹……当时公司其实只招一个人的,是他跟老板说,如果我不去,他也不去—一说起来,他算是我的恩人了。”

当他说到“恩人”二字的时候,眼角冒出了一滴眼泪——我也忽然有些感动,为这样的友情,冯超对我来说或许是个混蛋,但对他来说却是一个最重要的朋友。因为感恩,所以他没有像别人一样避之不及,他勇敢地站出来,证明了他对友谊的真诚。

我忽然有些嫉妒,因为在我干涸的生命里,没有这样一个朋友。

冯超的通缉令被贴得到处都是——他那辆红色大切诺基在距离市区五十公里的郭阳县的山路上被发现,警方从车的后备厢里检验出了黄松涛的血迹和衣物纤维。

案情到此,几近大白——差的只是凶手自己的坦白。在如山的证据面前,大家需要弄清楚的,也只是一个动机而已。

没有人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对一向待其不薄的老板拔刀相向,也没有人明白他为什么要在杀人抛尸之后还要到游乐园放烟花——黄松涛的死亡时间已被证实是在傍晚七点左右,因此这个举动绝不是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不管是为了宣泄得意,还是为了赢得一个赌局,都只能证明他的疯狂。

天才与疯子,本就是一线之隔,大多数人都活在常理里,超出常理的不同,要么成就他们,要么毁灭他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天才本就是疯子的一种,而疯子的行为是不需要解释的。

…他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所以我们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他们。作为朋友,你已经仁至义尽。”

我想我的安慰是苍白的,因为郑宏眼神里的痛苦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半分。

“我早该发现不对劲的,”他喃喃道,“他硬要和我打赌的时候我就应该警惕的,他以前不是这样的,他的脾气虽然坏,但是从来没有伤害过无辜。其实他并不适合在公司工作,太多的条条框框,他其实是最受不了限制和压抑的人,我想他一定是忍得太久了,他和我们不一样……”

我忍不住握住了郑宏的手——他被内疚折磨的样子实在有些让人心疼,但是郑宏立刻尴尬地抽出了他的手。

我讪讪的,为自己的失态,更为自己感到遗憾一他是个好男人,可惜已经有了妻子。

我见过那个女人,很瘦,小V脸,眼线画得很重,眼睛大得像个印度人,像只犀利的小野猫,不知道为什么,她令我总是忍不住联想起冯超。警方一直没有找到他,那家伙如果还没有被自己的疯狂折腾死的话,多半便是逃到了什么穷乡僻壤。但那不过是个更大的监狱,在那个监狱里他没有名字,没有身份,没有亲人,没有未来,甚至没有过去——过去有多光辉,现在便有多黑暗,而他所剩无几的理智也迟早会被这黑暗所吞噬。不过,真要是彻底疯了,对他而言,也许反倒是一种解脱,

三个月之后,郑宏接到异地一家公司的高薪聘请,离开了这座城市,之后他便再没有和我联络。我也没有主动去打听他的消息,我想,我对他来说,永远不可能成为朋友——因为我的存在是与一个噩梦的存在联系在一起的。

我很遗憾,但生活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我本来以为和我有故事的人是冯超,但他只是一个过客;我以为郑宏会是一个永远的朋友,可他偏偏消失得最彻底。反倒是我以为那件案子后老死不相往来的李龙杨,却成了我的贵人,在得知我被游乐园开除之后,他帮我找了一份新的工作——在一家律师事务所里做行政助理。三年后,我拿到了自考文凭,成了这家律师事务所的见习律师——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真正改变了我的命运。

我坐在旋转木马上看着海盗船。

“木马”们的表情依旧惊恐,“海盗船长”依旧笑得狰狞——但不论惊恐还是狰狞都带着疲惫。

我还见到了黄全奎。他依旧是游乐园的保安,依旧是那一副随时准备傻笑的神情——三年时间似乎没有给他的生命增添任何东西。

我可怜他们,他们活在一个没有栏杆的圈子里,他们害怕走出去,害怕变化,所以他们那样残忍地将我扫地出门。因为他们对生活的恐惧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即便是杯子里偶尔掠过的弓影,他们也会认定那是一条致命的毒蛇。

是的,我是回来炫耀的。

我想对他们说,谢谢,谢谢你们当年将我一脚踹出门,这才让我看见了门外的路。

但是,我什么也没能说出口——当我看见售票窗后的那张笑脸时——那个女孩儿坐在我当年坐过的位置上,和当年的我一样年轻,脸上却挂着和当年的我完全不同的笑容。

那是真正的快乐。

我所有的虚荣被一个笑容击得粉碎。

是的,虽然我已经不再是几年前的我,现在的我有了一份受人尊重的职业,有了会让父母为我骄傲的前程,我的人生如愿以偿地有了变化——更好的变化,但是我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么快乐。’就像此刻,我坐在木马上,它似乎一直在向前奔驰,但事实上我仍然在原点。

突如其来的沮丧抓住了我,我像个游魂一样飘荡在园区里。

随着夜幕一起降下来的是几滴雨水,游客们扫了兴,纷纷缩肩弓背地离开。

我站定,仰起头,雨点轻巧而细密地敲打在我的脸上,像无数只小手指尖的触摸。

不远处,有一个烟花售卖摊。

彩光冲天而起,绽开,五颜六色如宝石般嵌入黯淡的天幕。灰姑娘在一瞬间变成了女皇,万众瞩目,不少人因此而暂停了他们回家的脚步。

烟花是人人触手可及的魔法,所以人们爱它。

“孙蕾!”有人在惊叫。

惊叫的人让我也差点儿惊叫,那个人是郑宏,但我几乎认不出他。他比我记忆中的样子要衰老得多,脸色难看得像是一个卧床已久的重病人,眼下的黑眼圈儿几乎可以当墨汁用。

我很惊讶,因为以为他会过得很好,因为听说当时挖走他的那家公司开出的条件十分优厚。而他又是一个踏实勤奋的人,前途不会辜负这样的人。

他失魂落魄地看着我,又失魂落魄地望望天上,一朵烟花正在陨落。

我想此刻我们想起的都是同一个夜晚。

“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问。其实我更想问的是他为什么回来,但是他连第一个问题也不愿意正面回答。

“有一段时间了。”他一面打量着我,一面岔开话题,“你变了。现在在做什么?”

于是我谈论起我的工作,他沉默地听着,不发一言。

“你呢?现在还好吗?”末了,我问。

他脸上的肌肉忽然抽搐了一下,露出了一个我无法释义的古怪笑容。我打了个寒战,某种与恐惧类似的东西在我的脊背上急速攀爬着,我甚至错觉此时跟我谈话的并不是一个故交,而是一个我从未见过的陌生人。

“杀死你们!”

忽然,一声疹人的叫喊在人群中炸开,立刻把周围的人们吓得四散奔逃。大叫的是一个穿着灰色羽绒服的眼镜男,大约二十五六岁,瘦得可以想象出掩在他衣服下的肋排。但这并不妨碍他的威慑力,因为他的手里挥舞着一把绝对不是玩具的菜刀。事实上已经有两个反应慢的游客被他砍倒在地。鲜血和呻吟催化了恐惧,受惊过度的小孩子又哭又叫,人群没有智商地混乱,大家都找不到方向般地乱跑,彼此撞在一起,相互推开彼此,继续混乱……

一个并不在危险区域的傻瓜忽然冲了过来,把我推倒在地上,他的脚毫不留情地从我的背上踩过去,接着是第二个傻瓜……

郑宏看着这一幕愣了几秒钟,然后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四处张望:“孙琴!小威!孙琴!小威!小威!”他疯狂地大叫,同时疯狂地冲入那一拨疯狂的人群。

那个疯子还在追着砍人。我看见黄全奎带着一帮保安冲向他,他把电棍当飞镖砸到了后者的头上,趁着对方失神的瞬间英勇地扑到了对方的身上,直到俩人跌在地上。剩下的保安也扑上去,有机灵的家伙一脚将凶徒手里的菜刀踢到了后者再也无法触及的地方。

可是人群还在混乱,直到警察赶来状况才得以改善。

不少人在混乱中受了伤。在我被扶进救护车的时候,我看见了郑宏,他跪坐在地上,怀里抱着一个小孩儿软绵绵的身体。救护人员在摇头,他身边的女人晕倒在地,于是摇头的救护人员又连忙扶起了那个女人。郑宏忽然转过了头,他也看见了我,悲痛欲绝的眼神在一瞬间变成了仇恨……他放下小孩儿,像猛兽一般朝我扑了过来,没有人预料到这样的变化,他的双手掐住了我的脖子:“都是你!都是因为你!”

我被掐得连咳嗽都堵在嗓子眼以下,我明白他的意思——如果不是我放烟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就不会和家人走散,那么他就可以保护好他的孩子……

窒息像一个黑洞,吞噬着我的生命力,声音消失了,连疼痛都似乎被吃掉了。我恍惚地感到眼前闪过了一个人影,那是冯超,他站在黑洞的人口处,朝我眨了眨眼。

但是一阵喧闹闯入了这宁静,冯超的形象化成无数碎片,烟雾一般地散去。窒息感消失了,新鲜的空气被我以喘息的方式吸入肺部,郑宏被警察们反扭着手拖到了一边,但是他们看上去并不打算给他戴上手铐,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刚刚失去孩子的父亲,谁都能理解这种疯狂。

他们反倒以质疑的目光望着我,仿佛我才是这场混乱的始作俑者。

我只好快速钻入救护车,逃之天天。

记者以大篇幅报道了这个家庭悲剧:年仅三岁的儿子在游乐园的踩踏事故中不幸身亡,妻子自责不已,悲痛欲绝,从自家的窗户跳了下去,丧子失妻的丈夫深受刺激,离家出走……

我报警,刊登寻人启事,聘请私家侦探……但是我知道这一切都不会有结果,它们只是我安抚内疚的手段。我比以前更加拼命地工作,工作真是个好东西,只有在忙碌中我才能暂时忘掉那个噩梦。

我不想让内疚和噩梦主宰我的人生。

或者应该这么说,我已经有了得到,所以更害怕失去。

这一日直忙到凌晨三点,我才拖着疲惫的双腿回到了公寓。扭动钥匙,推门,门艰难地开了个缝隙,我疑惑地闻到了一股天然气的味道——它们像毒蛇吐出的信,阴险地向外探出……在我捂住鼻子的同时,我听到屋子里的电话铃响了。

轰!

一片火光在我眼前闪了闪。

门被炸飞了。

一股强大的冲击力把我拍在了墙上……

我又来到那个黑洞里了。

冯超盘腿坐在洞口,像个不怎么正经的出家人,嘴角依旧叼着他的坏笑。

“知道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吗?”

我睁开眼看见的第一个人是李龙杨。

他的眼圈儿有些发红,似乎哭过,但现在是在笑。

我用缠满纱布的手摸了摸缠满纱布的头,脸上的皮肤隐隐作痛,我知道最坏的事情已经发生。

李龙杨咧了咧嘴:“你本来就不漂亮……你得谢我给你找了份好工作,他们给你买了保险,保险费够你整容的,没准儿因祸得福变成个美人了。”

这家伙真不会安慰人,但我还是感动得想哭。

“这不是意外。”李龙杨开始进入正题,“说吧,你认为是谁干的?”

是的,这不是意外。我有强迫症,出门前检查过三次煤气,走廊里没有煤气味儿,门又很难推开,肯定是被人用什么东西把门缝儿塞住了,而且我一察觉,电话铃就响了,很明显,有人看得到我的动作,他在监视我……

这样的仇恨,只可能来自一个人。

我没有回答李龙杨的问题,事实上他也不需要我回答。

“别以为这么就叫作扯平了,在法律这边,没有交易。”李龙杨逼视着我,“记住,你是个律师,你不但得对你的良心忠诚,还得对你的职业忠诚。”

我拉上窗帘,关上灯,掀起窗帘的一角,偷偷地往楼下看。陌生的景色里没有我熟悉的东西,路灯下的园区小路上也没有可疑的人。

这是李龙杨为我安排的新住处,他不相信郑宏会罢手。虽然从最近得到的消息来看,云南昆明的一个黑市整容医生的被杀很可能与郑宏有关,后者也许已经越境逃去了缅甸。

“仇恨永远不可能用仇恨的方式解决,你觉得够了,他未必这么想。”李龙扬说,“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例子,他们恨的其实是自己,他们如果不想杀死自己,就必须找个替罪羊,但即便杀死替罪羊,他们也还是得不到解脱,所以这是个死结。”

我走进卫生间,洗去身上的冷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完全陌生的自己。很幸运,伤到我的不是烈火而是门的碎片,所以我可以有一张新脸,更幸运的是,整容医生是个完美主义者。

一开始,我害怕平凡,害怕不变。现在我的生活不再平凡,充满了变数,可是我却更加害怕——我在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就好比我失去的那一张脸——我在现在这张脸上找不到自己。

灯灭后的世界喧闹了起来。

我听见树叶被风吹动的沙沙声,听见雨点儿敲打在雨棚上的声音,听见天花板上类似拖动桌子的声音,听见厨房里疑似老鼠啃咬水果的声音……我听着它们,任它们成为我睡眠的阻扰。我想失眠,失眠的人会处于一种极度的清醒状态,我想以这样的状态迎接随时可能到来的危险,我知道它已经很近了,我能感觉到它。

一步,一步,一步,它穿着死神的黑大衣,狞笑被裹在里面……

笃、笃、笃。

我清晰地听见了敲门声。

心跳仿佛一下子停止了。

笃、笃、笃。

很有礼貌。

但现在是半夜一点,任何形式上的礼貌都不能掩饰时间上的无礼。

我抓到了手机,电充得很足。

李龙杨的电话号码被设置成了快捷键。

但我没有按下去。

敲门声消失了。

接着是“嗤啦”一声轻响。

我试图下床,但虚脱般的瘫软把我固定在原处。简直是梦魇,我感到羞耻。窗外突然传来轰的一声巨响,窗玻璃都被震得哗啦啦响了一阵。

这次我滚下了床,抱着头滚进了床下。

鼻腔里没有异味,轰的响声也并不是爆炸。

我看见窗帘布后透出五彩的光。

我爬出去,一把拉开窗帘。

雨夜烟花!

小区大门外就有一个小广场,老年人经常在那里跳广场舞,放烟花的人此刻应该就在那里。

我走进客厅。

一个白色的信封躺在门边,显然是通过门缝儿塞进来的。

我哆嗦着手打开信封—一

我没有失约,也没有杀人。你想知道真相,明天中午十一点,城南武侯大街39号莫菲咖啡馆,不见不散。你若要报警,我也不会怨你。

冯超

冯超!

我跌坐在了地上。

消失了三年的冯超回来了。

和三年前的约会一样不可思议,他的通缉令从来没有被撤销,而他居然冒险回来见我,为了说清一个可能永远也说不清的真相。

我不相信。

可显然,为了表现他的诚意,他选择了白天,而且是一个最热闹的地段。

当然,最后那两句话并不是提醒我去报警。

十点半,我就到了咖啡厅。

和上次约会一样,我提前了半个小时。

咖啡厅里人不少,有谈恋爱的,有谈生意的,也不乏一个人喝着咖啡发呆的家伙。

全是陌生人。

我没有报警,也没有向李龙杨透露一个字。

十一点整,冯超从大门处走了进来,是我记忆中的样子,而且衣着光鲜,神采奕奕。没有人会想到这居然是个人人喊打的通缉犯。

他也一眼就认出了我,这让我不大不小地吃了一惊,因为我的脸已经不是三年前的那张脸。随即我便释然——既然他找得到我的住处,自然也就知道我整容后的样子。

“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故作轻松,像老朋友一样关切地问。

他的嘴角叼着那一抹标志性的坏笑,毫不客气地坐下来:“你很想我?”

他的声音是嘶哑的。见我满腹狐疑,他解开领口,给我看喉管上的一个旧伤疤,圆的,像是烟头烫的。“嗓子坏了。”

“哦。”我说,“但我想听的不是这个。你为什么要来找我?”

“因为觉得欠你一个解释。”他一面说一面看了看四周,“你没把警察带来,我真感动。”

“不是为了你。”我冷冷地说。

“郑宏说了谎,那天我不是因为打赌才约你,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谎话。”冯超咬了咬牙,像是在努力压下一股马上就要爆发出来的怒气,面部的肌肉不自然地抽搐了两下:“我没有杀人,杀人的是郑宏……他偷公司的机密卖给竞争对手,被黄松涛发现了,要跟他打官司。他就算倾家荡产也赔不起,所以就杀了黄松涛,然后趁我洗澡的时候打晕了我,把我关在—个地下室里。”冯超的眼神里流露出了恐惧,“知道我被关了多久吗?”

那天晚上,在游乐园里放烟花的人其实是郑宏,因为他在冯超的日程表上发现了这个计划。他不想毁掉日程表,这容易引起警方的怀疑,所以索性将计就计,在处理了黄松涛的尸体后,又开着冯超的车来到了游乐园,并且故意将车停在监控录像可以拍到的位置。同时,在雨夜放烟火至少会引起保安的注意,然后他开着冯超的车上了高速公路,弃车之后,他又坐长途汽车连夜赶回市区。他考虑到了每一个细节,包括那“受伤的右手”——他故意让我和保安认定来放烟花的人手臂受了伤,这也是他为什么煞费苦心来说服我对警察“说出真相”的真实原因,因为他没有时间证人,所以他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之一就是:他的右手没有受伤。

他成功地制造了假象:冯超疯了,冯超受伤了,冯超畏罪潜逃了。

而事实上,真正的冯超被他囚禁在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整整三年。

“……他大概每隔两三天来一次,每次都会通过门上的一个小洞扔进来十几瓶矿泉水和十几个面包,不多,但是也饿不死。我就靠这些活着,四个月前,东西都吃完了,可是他还没有来,我想这次他一定是要饿死我了……我命大,我没有被饿死,我逃出来了……逃出来才发现自己已经成了通缉犯。”

四个月以前,那正是郑宏失踪的时间。

“郑宏现在在哪里?”我问。

冯超的嘴角露出一丝狰狞的微笑:“你猜。”

我摇头,我不敢猜——或许冯超以前不是疯子,但是在黑暗中被关了三年之后……

冯超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三张纸。

那是一份认罪书。

——郑宏亲笔所写的认罪书。

上面有不少已经干透的血滴。

“你杀了他?!”

“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留了他的命。我已经被关了三年,我不想再为这个人坐牢,我不想一个人去见警察,我需要你帮我。我知道你现在是律师了,我知道你和那个什么队长很熟,你会帮我的,是不是?”

冯超的冷静让我打了一个寒战——那是一种比疯狂更可怕的冷静。

然而,警察并没有在冯超所说的地方找到声称被其囚禁的郑宏——那是位于北郊的一座废弃工厂,也是郑宏囚禁冯超的地方。

当李龙杨带人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那道被焊死的“牢门”打开时,看到的只是地板上的一只散架的椅子、一堆绳子、一股恶臭和一条地道。

地道一直通到工厂外面,警察在地道里发现了脚印。

李龙杨在地上找到了一颗带血的螺丝钉,这颗螺丝钉刚好与椅背上的一个小洞相匹配,而绳子上也发现了与螺丝钉大小相吻合的小洞。于是事情变得很明显了:被冯超绑在椅子上的郑宏用他的手指硬生生地抠出了一颗螺丝钉,并用这颗螺丝钉一点点地磨断了绳子,他通过房间里早已存在的一条地道逃走了——郑宏的父亲郑世广曾经在这个工厂做过三十年工人,郑宏在童年时代经常到这个工厂来玩儿,他对这里的环境了如指掌,而在这里被关了三年的冯超对地道的存在一无所知。

法医将螺丝钉上的血样和郑宏父亲郑世广的血样作了比较,证明两人是亲子关系。认罪书上的笔迹鉴定结果也证明那确实是郑宏的亲笔,而冯超所提供的录像中还有郑宏痛哭流涕下跪道歉的场景。最重要的证据来自于郑宏的电脑——警察查到了郑宏当年出卖公司机密的证据。

当年案子中的所有疑点几乎都得到了完美的解答。

冯超最终被判谋杀罪名不成立,但是非法拘禁和伤害他人身体却也是事实,念其特殊经历,予以缓期执行。

我把冯超介绍给了我的心理医生云夏,但他去了几次便拒绝再去。云夏给我的反馈是,他的心理创伤很严重,而且对人的防备心理很强,她几乎完全束手无策。

“我只能帮助那些愿意敞开心灵的人。”她很遗憾地说,“也许能治疗他的只有时间吧。”

云夏建议我多关心冯超,以免他误入歧途,而李龙杨的意见却恰恰相反,他希望我离冯超远一些。

“虽然他没有杀死黄松涛,但并不代表他没有杀死其他人,我从来不相信人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明白他的意思,郑宏一直没有被找到,他一直怀疑冯超已经杀死了郑宏,密室里的一切不过是故布疑阵,只是没有证据。

十一

我试着换位想象自己无缘无故被—个曾经信任的朋友整整囚禁了三年,甚至把自己关在卫生间,关掉灯,尝试体会那种黑暗中的孤独和恐惧——我发现自己甚至坚持不了一个小时。三年,三年时间可以过得很快,三年可以有很多变化。变化也许会让人很疲累,但是比变化更可怕的就是不变,不变的黑暗,时间缓慢到让人绝望—一我相信我会疯。

但是冯超却没有疯——他很理智地抓住了折磨过他的人,他努力用最快的速度成功地回到了生活的正轨,他找了一份与程序设计完全无关的职业——家具销售员。

“重新开始最好的方法就是与过去完全决裂。去它的天才,去它的程序设计,我现在才发现,做普通人是最快乐的。”在转正的那一天,冯超兴高采烈地请我吃饭。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快乐,因为他笑得像个孩子,露出洗掉文身的胳膊给我看一我知道那有多痛。

可惜过去不是文身,不是忍住痛就能让它消失的。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有你那么理智。如果有谁毁掉我的人生,我也会毁掉他的人生,要他尝尽我尝过的痛苦。我不会想着要把他交给警察,我会用我的下半辈子去把他找出来,把他关起来,关二十年、三十年……我会在牢房里装上有夜视功能的监视器,我会通过显示屏来观赏他的恐惧和痛苦,他越痛苦我越开心,只有他的痛苦能为我疗伤……”我一面切着牛排,一面诉说着我想象中的报复,“所以,我真的很佩服你,你真的有很强大的心智。”

坐在我对面的冯超显然已经倒了胃口,他停下刀叉:“怪不得人家说最毒妇人心。”

“心一旦受了伤就变得有毒了。”我说,“是病毒,会传染。”

冯超开始夸张地大笑,虽然我说的并不是一个笑话。

我把他伸到我面前来的红酒杯接了过来,贴在眼前晃动着。透过红色看冯超的脸,他像是血流满面。

我把红酒倒在了地上。

“你没有这样做,是因为你根本不是冯超。”我慢慢地说,一面看着对面那张脸变了色。

“孙蕾,别开这样的玩笑。”冯超勉强笑了一下,但他脸上的肌肉却与他的笑容作对,不自觉地抽搐起来。

“整容手术如果伤到了面部神经就会这样。”我一面模仿着他的抽搐,一面拿出一张照片,那是公安局用来通缉冯超的照片。“三年,如果是正常人,面貌也许不会有什么变化。可是,一个在黑牢里待了三年的人?哼,你不觉得你这个版本的‘冯超’太健康了、太理智了一点儿吗?真正的冯超,其实早就死了,对吗?整容整成冯超真的很冒险,因为一旦失败,你就会去坐牢。可是一旦成功,你就拥有了一个最安全的身份,而且,有很多的机会可以杀死我。”

“你真是疯了,”冯超摇头,“你不觉得你现在很多疑吗?病态的多疑。”

我打开皮包,从里面拿出一张照片递到对方的面前。我的杀手锏是一张合影——郑宏的全家福。“多可爱的孩子啊!真可惜了,那天,如果不是我放了烟花,你就不会被吸引过来,你的妻子、你的孩子就不会和你走散了。还有一件事你可能不知道,那个发疯的人,他小的时候曾经被烟花炸伤过眼睛,所以有烟花恐惧症,这种恐惧最后变成了他精神病的祸根。他是因为见到我的烟花才发的病,你儿子的死,真的与我有关。”

我对面的男人恍惚地看着那张合影发怔,然后,他倒在了地上,全身剧烈地抽搐。

十二

“现在这样挺好,我终于可以彻底休息了,一日三餐,吃饱睡足,没事看看书。这才是我要的生活,自由自在,不会有人对你有期待,你也不用活在别人的期待里。你不知道那样活着有多累,我从来不想做什么天才,天才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别人只会把你当作零件,而不是当一个人……”

坐在我面前的男人微笑着,那笑容很清澈,以致于我相信他是真的这么想——尽管他并不是冯超,他只是通过整容手术得到了一张冯超的脸。

“但是他认定自己是冯超,这是一种很少见的心理疾病。因为受到极大的刺激,使得他无法接受自己的主人格,所以他抹杀了自己本来的人格,而分裂出了另一个人格代替了主人格。我想他潜意识里一定很希望变成冯超……”云夏分析着,“可能是出于羡慕或嫉妒。按照你的说法,他原本也是不错的人才,可是却一直生活在冯超的阴影里,天才的阴影不是什么人都能承受的。如果是普通人,他还有超越的机会,我想象得到那种绝望……”

我也可以想象得到,所以我相信真正的冯超在那个晚上已经死去了。他杀死黄松涛是为了保护自己为数不多的拥有,杀死冯超却不止是为了嫁祸,更是为了得到真正的解脱。他以为可以解脱,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夜复一夜的噩梦,虽然他成功地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是却没能逃过良心的追捕。他本来得到了一个极受重视的工作,后来却因为一个技术错误而让其公司蒙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不得不引咎辞职。据说那个严重的事件导致他被整个行业排斥而长期失业——那是一个连实习生都不可能犯的错误——我忍不住想也许他是故意要犯那样的错误,因为他的潜意识想要惩罚自己。在心理学的病案里,这并不是什么新鲜的故事,而后来他之所以要把自己的脸整容成冯超的样子,也不止是因为他羡慕冯超的才华和生活,更大的可能是因为他希望冯超还活着——他活着,一切便还有机会被阻止。他费尽心机地导演了一场荒谬的独角戏,一人分饰两角。这一次,他放弃了郑宏,让冯超回来。

可惜,时间铁面无私,在这条路上没有人可以回头。

所以,他唯一的选择,是幻觉。

不过,我想他认定自己是冯超时说的话是真诚的——他不想再活在任何期待里,不论是别人的期待,还是自己的期待。

走出精神病院,我在门口的仪容镜前站了很久。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和郑宏是很相像的——我们那么强烈地想变成别人,以致于我们终于把自我抛弃在了半途,最后我们就真的变成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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