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10月5日,在维也纳的德姆玛雅舞厅,正举行一场乐曲演奏会,只听见厅内掌声雷动。那位年轻的演奏家不得不重复19次演奏他自己创作的圆舞曲,他一次又一次地谢幕致意。但是狂热的听众早已为之痴迷,依然掌声不断,这种现象在素有音乐之都的维也纳,可真是少见。是谁具有这么大的魅力,能让向来比较挑剔的维也纳人如此倾倒?他就是老约翰·施特劳斯的长子小约翰·施特劳斯。这一天小约翰·施特劳斯带领他组织的15人乐队进行他的首演,没想到竟如此成功。第二天,维也纳报纸上以“晚安,老约翰·施特劳斯!早安,小约翰·施特劳斯!”为题报道了这次首演的盛况。小约翰·施特劳斯俨然已取代了他父亲的位置,成为维也纳人新的崇拜偶像。这一年,小约翰·施特劳斯仅仅19岁。

小约翰·施特劳斯出生于1825年10月25日,他的父亲就是著名的“圆舞曲之父”老约翰·施特劳斯。

圆舞曲,也称为华尔兹,是一种三节拍的快速活泼的舞曲。起源于奥地利阿尔卑斯山山区村民中盛行的“兰得那舞”。后来传入宫廷,又流行于欧洲世界。老约翰·施特劳斯为圆舞曲作了巨大的贡献。当时,他是奥地利皇宫的舞蹈主任乐师,他凭自己的天赋创作出许多优美、典雅的圆舞曲,从而使圆舞曲名声大振,开始在欧洲各国流行起来,老约翰·施特劳斯在他45年的生涯中创作了251首音乐作品,其中以《多瑙河之波》与《水妖——莱茵河上的传说》尤为著名。

在老约翰·施特劳斯的音乐熏陶下,小约翰·施特劳斯及他的两个弟弟从小就表现出对音乐的偏爱。但是,因为老约翰·施特劳斯作乐师一生清贫,他不想让儿子们也学音乐,以免也走自己的路。但是他越阻止,孩子们对音乐越有一种浓厚的兴趣。尤其是小约翰·施特劳斯,曾多次与父亲发生争执,坚持要学习音乐。他不想听从父亲的劝告去学习法律,他偷偷地把所有的法律课本都画上了五线谱。老约翰·施特劳斯一气之下丢下全家,自己去安然享乐,再也不管这些不听话的孩子了。这样,小约翰·施特劳斯与弟弟们便义无反顾地走上音乐之路。经过19年的努力,小约翰·施特劳斯终于一举成名,从此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接连创作出许多著名的圆舞曲,有些圆舞曲甚至超过了他的父亲。

老约翰·施特劳斯这时已经40岁了。但他并不认为儿子比自己强,于是,老约翰·施特劳斯老年努力,要跟儿子争夺“圆舞曲之王”的称号。父子两人的这场争斗在音乐界持续了4年多。直到老约翰·施特劳斯逝世的前几天,经朋友的调解、劝说,这场争斗才结束,老约翰·施特劳斯不得不承认儿子小约翰·施特劳斯在圆舞曲上的艺术成就确实超过了自己。老约翰去世后,小约翰接管了他的乐队,于1868年带领乐队到西欧各国巡回演出。1872年,小约翰·施特劳斯又横跨大西洋去美国演出,取得了巨大的荣誉,圆舞曲跟随小约翰·施特劳斯走向了世界。

小约翰·施特劳斯一生创作了400多首圆舞曲,其中以《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皇帝圆舞曲》、《春之歌》等最为著名。小约翰·施特劳斯还创作了很多轻歌剧,最著名的有《印地果》、《蝙蝠》、《吉卜赛男爵》等,这些作品为欧洲19世纪后半期的轻歌剧高潮奠定了基础。

1899年6月3日下午,维也纳公园里正举行音乐会,有个人轻轻地走到乐队指挥身边耳语了几句,指挥默然片刻,让首席小提琴手通知管弦乐手们,迅速装上弱音器,奏起了小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那低沉的旋律让听众感到淡淡的哀伤,人群中慢慢传递着那个悲哀的消息:奥地利著名作曲家、圆舞曲之王小约翰·施特劳斯刚刚去世。听众感到深切的哀痛,他们在那低缓的旋律中为自己所崇敬的作曲家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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