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后,光绪帝被囚禁在瀛台,慈禧太后剥夺了他的一切权力,废除一切新法措施,大肆抓捕维新派人士,杀害了积极参与变法的“戊戌六君子”。但是,经过维新人士的宣传和戊戌变法的洗礼,维新思想已深入人心,人们迫切要求社会变革,改变现状。各地反抗清政府、反抗帝国主义的斗争风起云涌,义和团运动是其中影响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为镇压中国人民的反抗,帝国主义组成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慈禧太后仓皇逃往西安。经过这次事件,慈禧太后看到人们要求变革的呼声很高,历史潮流不可阻挡,就开始唱起了变法的调子。1901年1月29日,发布“变法上谕”表示,皇太后和皇帝同心一致地要实行变法,要求各地督抚大员参酌中西政要,就中国社会的各项改革提出建议,条陈朝廷,以备采纳。但上谕又特别指出:“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穷变通久,见于大易,损益可知,著于论语。盖不易者,三纲五常,卓然如日星之照也,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意思是说,封建专制万古不变,而不触及这种制度的旧法可以变通,其目的还是为欺骗人民,作为拉拢上层民族资产阶级的一种手段。因此,这次变法与1898年康梁维新变法有根本区别。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朝廷之所以要高喊变法,除了国内的压力外,更重要的是为了讨好帝国主义列强,取得列强的信任。买办官僚盛宣怀说:“今两宫一心,已饬议新政,将来中外必能益加修睦,悉泯前媒。”清政府推行新政还为了应付国内的危机,欺骗人民。《辛丑条约》签订后,下层广大群众生活日渐窘迫,加之官府和帝国主义的欺压,各地反抗斗争不断,国内危机空前严重。上层社会的一些阶级、阶层,包括士绅、地主、商人、新兴的资产阶级,对清朝政府的不信任感也空前加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慈禧太后赶忙支起“变法”的幌子。4月21日,清政府设督太政务处,作为推行“新政”的机关。派奕诓、李鸿章、荣禄、昆冈、王文韶、鹿传霖为督太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与,综理“新政”各项事宜。响应朝廷的号召,各省大臣纷纷就变法事宜条陈上奏。刘坤一、张之洞联合上了三个奏折,被称为“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他们提出“育材兴学”,开设“文武学堂”,废除八股和科举,奖励留学等主张,又提出“整顿中法”和“采用西法”的各种措施。他们还特别申明,他们的太法和康有为的主张“判然不同”,“大率皆三十年来已经奉旨陆续举太者”。慈禧太后大加赞赏,“按照所陈、随时设法,择要举办”。9月,下诏批准二人奏议,令各省督抚亦应一律通筹,切实举行。李鸿章、刘坤一先后死去,袁世凯、张之洞成为各省督抚中的主要人物。1905年,他们联名上奏,主张停止科举,推广学校,奏折中说:“近数年来,各国盼我维新,劝我变法,每疑我拘牵旧习,讥我首鼠两端,群怀不信之心,未改轻侮之意。”“科举夙为外人诟病,学堂最为新政大端。一旦毅然决然,舍其旧而新是谋,则风声所树,观听一倾,群且刮目相看,推诚相与。”由此可见,他们主张废科举,是为了使他们的封建统治披上“维新”的外衣而求得帝国主义的信任。慈禧太后回京后所行“新政”,无非是一些无关痛痒的表面文章,对其封建专制,不但未有丝毫触动,而且还加强了。他们的目的对外是为了“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对内镇压人民的反抗。陈天华一针见血地指出:“及到庚子年闹出了弥天大祸,才晓得一味守旧万万不可,稍稍行了些皮毛新政。其实何曾行过?不过借此掩饰国民的耳目,讨讨洋人的欢喜罢了;不但没有放了一线光明,那黑暗反倒加了几倍。”清朝的“新政”既没有产生加强清王朝统治的效果,也未能缓和人民的反抗斗争。清政府又开始策划“预备立宪”,借以挽救局势。

1905年,一些派驻外国的公使和朝廷中的官员,还有地方上有实权的督抚大员,其中包括袁世凯,向朝廷上书,提出了“变更政体”的要求。由朝廷颁行宪法,实行君主立宪,他们企图用这个办法来消除统治危机,维护清朝摇摇欲坠的统治,当时慈禧的一段话,明确地说明了这个目的,慈禧说:“立宪一事,可使我满洲朝基础,永久确固,而在外革命党,亦可因此消灭。候调查结局后,若果无妨害,则必决意实行。”出于这个目的,慈禧派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第2年6月,五大臣考察完毕回国向朝廷提出立即“宣布立宪”,但把实行立宪时期推迟到15年或20年后的主张,当即被慈禧接受。1909年9月,清廷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谕旨说:“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谕旨又说:“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俟数年后规模初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暴露了清廷欺骗人民的本质。由于清政府的“预备立宪”颇具有迷惑性,因此,得到了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支持。立宪派是他们的政治代表。1907年2月,康有为将海外的保皇会改为“国民宪政会”,并准备回国参与宪政;梁启超在东京成立“政闻社”,第二年迁至上海,为实现立宪奔走呼号;国内,江浙立宪派首领张謇、汤寿潜、郑孝胥等人于1906年12月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汤化龙在湖北成立“宪政筹备会”,谭延闿在湖南成立“宪政公会”;丘逢甲在广东成立“自治会”。类似团体也在各地纷纷涌现。1908年,张謇以预备立宪公会的名义,邀请各省立宪派代表齐集北京,向朝廷请愿,要求速开国会。清政府驱散请愿代表,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期,期满召开国会。《钦定宪法大纲》共24条,其中第14条规定君主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臣民”除当兵、纳税义务外,并没有真正的权利。充分暴露了清政府以立宪之名,行专制之实的本质。1908年11月,光绪和慈禧先后死去,3岁的溥仪继位,改元宣统,其父摄政王载沣监国。载沣一面继续搞假立宪,一面加紧了对汉族军阀地主的压制和打击。1909年,将袁世凯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职务免除,令其回河南老家“养病”。又借口遵循《钦定宪法大纲》有关规定,就任全国海陆军大元帅,任命他的弟弟载洵为海军大臣,载涛为军咨大臣(相当于总参谋长),把军权集中在皇族的手中。满洲皇族与汉族军阀官僚间的矛盾进一步扩大。1909年10月,各省成立咨议局,立宪派许多代表被选为议员。同月,清政府成立中央资政院。12月,16省咨议局代表在上海成立“国会请愿同志会”,于1910年三次集会请愿,要求清政府尽快实行君主立宪,成立国会。清政府以“聚众要挟”等罪名,令各地官员“严行禁止”,加以镇压。1911年5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内阁共13人,满族9人,汉族4人,9名满人中皇族占7人,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皇族内阁”。清政府的军政大权都掌握在皇族手中。至此,预备立宪的骗局彻底暴露。立宪派彻底失望,上层统治者进一步分化,清王朝四面楚歌,更加孤立,其统治处于风雨飘摇之中,革命成功的时机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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