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就是力量,要借服从自然去征服自然。”

看到这句名言,我们就会想到培根。是的,培根就是欧洲近代第一个唯物主义哲学家。他在哲学史以及科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重要地位。他是英国的唯物主义与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始祖。

弗兰西斯·培根生于1561年1月22日。这是伦敦一个新贵族的家庭,他父亲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一个虔诚的加尔文教派的教徒,颇有才学。在这样一个优越的家庭环境中,培根从小便聪明过人。

培根少年时才华出众,深得老师的喜爱,经推荐,他12岁时便进入剑桥大学读书。当时大学里讲授的哲学都是经院派哲学,把亚里士多德的言语奉为经典,每天要研究的只是一些空洞无用的争论、辩驳。培根对此深为厌恶。他独自去图书馆学习,阅读广泛的书籍,并在实践中加以检验。由于他的聪明与刻苦,他在大学中小小年纪便脱颖而出。他说,理性主义者好比是蜘蛛,只知从自己腹中吐丝织网,经验主义者好像蚂蚁,只知收集材料,而真正的哲学家应当如同蜜蜂,从花园与田野中广泛采集花粉,然后酿成蜂蜜。由于重视观察与实验,培根创立了由个别事例上升到一般原则的归纳法,用以代替了长期统治西方的亚里士多德的偏重演绎法的形式逻辑。

1576年,培根作为英国驻法大使的随员去法国工作。不久,他的父亲病故,培根奔丧回国,其后没有回法国,而是作律师及国会议员之职。1596年,培根被聘为女王的特别法律顾问。1597年,培根出版了自己的著作《培根论说文集》。

《培根论说文集》是一本关于政治与道德的论文集,其文笔优美,富含哲理,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因而一经出版便大受欢迎。如他在“论真理”中写道:“在世人眼里,真理犹如一颗金贵的珍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但它没有钻石或红玉值钱,它们能在掩映变幻的灯光下大放异彩。搀上一点虚谎的道理往往能给人增添无穷的乐趣。”又如他在“论死亡”中写道:“成人害怕死亡犹如儿童害怕在黑暗中行走;儿童的那种天生的恐惧因故事而增加,成人对于死亡的恐惧也是如此。复仇之心战胜死亡,爱恋之心蔑视死亡,荣誉之心企求死亡,忧伤之心奔向死亡,恐怖之心先期死亡。”

斯图亚特王朝时,培根历任宫廷要职,可谓平步青云。作为一个哲学家,当时能够担任高官显职的很少,而培根却交了好运。1613年他受命为首席检察官,1616年任掌玺大臣,1617年任大法官,他还多次被授予贵族称号。1602年受封为爵士,1618年又被封为维露乐男爵,1620年又被封为圣阿尔班子爵。他的一生大都在官场中度过。作为一个哲学家,他自有其思想的过人之处,但在官场中久混,也不可能不被风行于上层社会的丑恶行径所侵染。1621年,培根被控贪污受贿,被判决监禁于伦敦塔内,终生被逐出朝廷,不得为官,不得进入国会,而且被处以4万英镑的罚金。后来,由于詹姆士一世对他的偏爱,他被免除了监禁之刑与巨额罚金。从此,培根便脱离政治生涯,专心于自己的哲学及科学研究事业。

对于这次事件,培根承认了自己接受过不正当的馈赠,但坚持说他并没有因此而曲解法律,枉断罪行。而且,培根也说这次对他的判决是英国国会200多年来第一次公正的判决。晚年时,培根回顾自己的官场生涯,不禁感慨道,自己把才能误用在自己最不适宜的事情上了。

但是,培根的主要学术贡献都是在他春风得意的17世纪前期完成的。1605年,他完成了《学术的促进》两卷集,后来又扩大为9卷集。1606年,培根完成他的第三本著作《论古人的智慧》。1620年,《伟大的复兴》出版,这是一部未完成的的巨著,其中出版的部分包括他关于这部巨著的大纲提要以及经常作为单行本出版的重要著作《新工具》。培根最后一部书是《新大西洋》,自己没有完成,直到1627年才由他的秘书劳莱博士整理出版。

1626年,培根在一次冷冻防腐的科学实验中不幸染上风寒,不久去世,终年65岁。

培根是西欧哲学史上第一个比较全面而深刻地批判经院哲学的伟大哲学家。他以自己的伟大著作奠定了英国经验主义的哲学基础,把经验从一向受贬斥的卑贱地位提升到一种科学原则、一种考察方法,对于哲学史与科学史都具有重大意义。他的贡献对于整个人类社会都具有巨大的革命性转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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